第二十二卷 第 十 章 仁慈之魔

有一种人,他是不用过任何节日的。

其实,在生命之中本就没有节日可言,因为它不知道自己究竟将去何儿,它生存的意义似乎就代表着痛苦。

有人说,世上如果没有酒,男人就不再是男人,正如世上若没有阳光,就定然不会有万物生长一般。

酒,是多么不可缺少的东西啊!

除夕无月!有风!

一堆寞火,像燃烧着的鲜血。在无月的夜晚,是那般色泽明艳而生动。

人,是精灵,跳跃的精灵!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捕捉到它内。心的狂热,但寒风却不同。

寒风的心只会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冷!冷的不只是寒风。其实火的心也是冷的。

一只手在火堆中抓出一只烧焦了的东西。

如果细心—些的人,可以看见火堆不远处的地方挂着一张狼皮及狼的脑袋。这是荒郊野外,一个不是很避风的地方,但正是在这种地方燃烧着一堆塞火,还坐着一个人。一个比冰雕还冷的人,不是很合体的几张皮缝在一起,似乎便成了一件别样的外衣,如果有一个猎人在这里,一定知道这皮是狼皮。一个以狼皮做衣的人,拥有着一张粗亦而坚毅的脸。

极为粗糙的皮肤,像是被风沙击得一脸坑洼,脸颊上更有短短的胡现配合着那锐利无山的目光,让人想到的只是一头猛兽。

就这样一个人物,他的动作极慢极慢,好像在享受着这种极富动感的节奏。

那只不怕烫的手抓住火堆中烧焦的东西,轻轻剥下焦黑的外壳,却是一只逸散着香气的兽腿。

正是那只已魂归天国的狼的腿。

狼是吃人的,但今日却有人吃狼。一个吃狼的人一定比狼更狠!

的确,这个吃狼的人山狼更狠,这已经是他所吃的第一百零九只亿但他却从来都不吃狼心,不是因为怕狼心所存在的热毒。

不错,良心的确是一种极毒之物,但他并不怕毒,他曾经被极毒的眼镜蛇咬过。但他没死,死的却是眼镜蛇,也记不起吃过多少只毒虫,亦记不清多少次被毒虫所咬,那是一段非人的记忆,非人的生活。

他不想记起来,不过,他感谢狼的心,是狼的心让他还活着,因此,他吃狼时总会将狼的心虔诚地埋下,对它有一分莫名的亲切感,那是别人无法理喻的但他仍要吃亿一条条地吃,也许是因为他吃的狼多了才会产生这种亲切感,正如一生都吃米饭的百姓,对粮食,他们有着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吃KR因为他喜欢兔子,喜欢那些温驯的小动物。长这么大,他从未伤害过一只食草的小动物,从未伤害过一种不主动伤人的生命,当然树木除外!

因为他认为自己本身也曾是它们中的一员,所以,他吃的全都是一些毒物和凶残野兽。

也许,他是一个怪人,但绝对不能怀疑他善良的本性,多吃一只狼,就会少一些弱小的动物受到伤害,他的怀中,便有一只小兔于

兔毛雪白雪白,那双通红的小眼睛像塞火般鲜艳。

兔子受了伤,是他正在吃的这只狼的杰作是以,他毫不犹豫地杀了这只狼,在除夕之夜,以狼肉下酒,对着黑暗,湾着寒风,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

这是人的生活,至少在他的眼中是这样的,比之往昔,今日的生活已胜过千倍万倍。

那黑暗阴森潮湿的沼泽,瘴气毒虫猛兽出没的沼泽,处处存在着死亡危机的沼泽。他也活了过来,顽强地活了过来,那寒极闷极的绝峰之顶,他照样活了过来,所以,他知道生命是多么美好,火光是多么可爱,烧熟的狼肉和这最劣质也最烈的酒是多么值得他去珍惜。

他究竟是谁?究竟来自何方?

没有人知道,知道他的人,都叫他慈魔。一个经常吃狼。比狼更凶残,比兔子更善良的人,这是一个矛盾的说法因为根本没有人知遁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因此,所有对他的说法都是矛盾的。

江湖L并没有这号人物,至少,在中土的江湖上没有他这号人物,抑或他本就不是江湖中的人物,但他杀人人也要杀他,在他的心中也隐藏着深沉无比的仇恨一种无可比拟的仇恨,所以他恨狼、吃狠,恨所有猛兽和害人的人,当然更DKth的仇人!

他的仇人是谁?只有他的心中才明白别人永远都无法猜透他因为他的存在本就是一个谜,一个无法破译的谜。

除夕,其实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快乐,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宁静与和平。

慈魔就是其中之一,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平静在这只狼腿啃完之后就会消失,但他并不急,依然十分缓慢地吃着狼肉,另一只手却轻轻抚摸着怀中刚定下惊魂的小由兔簧火突然跳动了一下。

慈魔没有回头,其实他根本就无须用眼睛看,没有必要,绝对没有必要,他已经习惯了不用眼睛看东西,而是用心9他看东西多半是用心,再附以耳朵,就连一条毒虫在他的五丈范围内爬过都逃不过他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