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多面开花的勇者斗恶龙

在勇者斗恶龙3发售一个月之后,销量达到了七十万,是迄今为止销量速度最快的游戏。

而勇者斗恶龙1的销量也突破到一百万。

这也是红白机中第一个突破百万销量的游戏,游星电子娱乐公司内部还特意庆祝了一次。

如果按照转化比来算的话,勇者斗恶龙3应该很不错。

而且除了电子游戏的销量之外,勇者斗恶龙还有了不少其他方面的收入。

其中勇者斗恶龙周边已经开始渐渐火热起来。

像是勇者斗恶龙的英雄之剑,英雄之铠,洛特之盾的玩具等等,都成为当下最畅销的产品。

不说大街小巷都能看到这些东西,但现在孩子们心中勇者斗恶龙的形象已经几乎和他们的甲子园超人划等号。

孩子们现在首选的已经不再只是甲子园超人的人偶,现在又多了勇者斗恶龙相关的产品。

制作甲子园超人特摄剧的制作团队就很郁闷。

这帮小屁孩真是一群毫无忠诚之心的家伙,之前那么喜欢甲子园超人,但因为勇者斗恶龙火爆,转眼间就转投其他阵营,搞得他们卖周边玩具都不如之前好卖了。

其次,就是勇者斗恶龙的游戏攻略书。

这个主要是春日社负责的。

因为勇者斗恶龙3的内容相当庞大,春日社最后和竹游星一同商议决定,干脆出个第一部和第三部攻略书的单独合订本,A4纸大小的书籍足足有三百多页彩页印刷,相当的精美。

售价足足有五千日元,也不是便宜货,但却完全阻挡不住那些真心喜爱这个游戏的玩家们。

一方面攻略书可以帮助他们更好的通关游戏,另一方面这也同样很有纪念意义,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本单独出书的游戏攻略书。

春日社为了宣传这东西的收藏价值,还推出个书本编号。

初版发行量十万本,一共十万个编号,其中还随机有可能获得主创人员的签名本,就像是抽奖似的。

春日社在这方面经营头脑确实很厉害,都不用竹游星去操什么心。

然后十万份的攻略书在游戏发售第一周一同销售一空,都没半点剩下。

这给春日社激动的,过去他们销售某些热门漫画都没这么火爆过。

于是他们连夜联系工厂再次加印二十万册。

就这二十万册一个月的时间竟然也快要卖完。

仅仅靠着卖书,春日社就赚到不少钱,其中作为电子游戏在杂志社推动的主要负责人,池田大悟现在也是满面红光,在杂志社的地位也是快速提升。

当然更赚的还是竹游星,他只是提供一个创意,就能轻轻松松收取书本的各种各样利润分红。

仅仅只是一本攻略书的销售,最后都可以给他带来几千万日元的收入。

对此竹游星倒是早有预料。

在网络还没有完全普及的年代,攻略书就是玩家们心中的至圣法宝,谁有这样的一本书,都可以成为许多人的追捧的对象。

就算网络后来真的普及,攻略书也同样会成为一种颇具潜力的收藏品,喜欢某些游戏的忠实玩家会毫不犹豫的买下来。

前世最终幻想7仅仅卖攻略书都能卖出去好几百万份,这勇者斗恶龙亏就亏在游戏玩家基数不足,不然销量一定还会更高。

当然勇者斗恶龙的热潮还没结束。

开始有精明的商人联系游星电子娱乐,愿意花钱购买勇者斗恶龙美术作品的部分授权,做一些联动的周边产品。

公司内的版权运作课刚刚建立起来,现在就在专门负责勇者斗恶龙相关的任何版权衍生品,授权联动什么的已经开始着手进行。

紧接着,游星电子娱乐就对外公布将会制作勇者斗恶龙的动画作品。

动画剧情将会围绕着勇者斗恶龙1的故事开始,继续增加这个IP的价值。

像是苏瑞电子、维德斯和金平娱乐在一旁看的眼馋不已。

他们这才猛然间发现原来电子游戏并不仅仅可以做游戏。

一旦某个游戏产品出名,甚至是出圈,那么其带来的衍生收入也是十分惊人的。

电子游戏正在开始形成一条渐渐成熟的产业链,不会再局限于通过游戏来赚钱。

其中金平娱乐决定在清完自家CD机魔改游戏机的库存后,就专心投入到游戏软体的制作。

他们似乎明白并不是谁都能有资格做游戏机的。

跟着别人手下做游戏也同样可以大赚特赚。

而金平娱乐是一个手握很多动漫、影视、小说等IP的公司,他们的高层立刻就想到可以通过制作这些IP的同名游戏,这种衍生品还可以再圈一波钱,尽可能的压榨自家IP的潜力。

至于他们到底会不会真的认真做游戏,那就另说了。

而维德斯也将自家现在街机上的游戏认真运营,打算也尝试着弄点IP系列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