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我是怎么知道的(第2/3页)

一直到几年以后(我可能已经上了初中),某回过农历春节,老大哥循例到家来磕头,正逢家父出门团拜未归。我趁空问了他那年夏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老大哥神色一变,一双灰浊浊的老眼珠里射出了晶光:你还记得啊!弟弟。”

然后他把我拉到后院,神秘兮兮地要我指天发誓:无论听到了什么,都不许说出去。我当然发誓,发誓是顶容易的事—你要是没把握守得住誓辞也不打紧,只消偷偷地在鞋子里把二拇哥压在大拇哥上,这誓就算没发成。准不准不知道,反正我是这么干的。

老大哥于是才告诉我:一九六五年八月十一号夜里他接到帮里一个任务,要他在两三个时辰之内设法弄到一块六尺长、三尺宽、八分厚的青石板,并且在天亮之前送到植物园荷花池小亭里去安装。

“帮里轻易不交代什么事,一旦交代了,你是非干不可的。”老大哥一面说,一面鬼鬼祟祟地朝前屋方向张望。我告诉他家父没那么快回来—因为团拜之后还有摸彩。村子里只有将官相高参才摸得到特奖之类的彩头,家父官卑职小,运气只够摸到六奖香皂、七奖毛巾,摸到这种奖就不好意思抬腿走人,以免失了风度面子。老大哥这便放了心,从头说起:

“可是你想,这么块大石板我上哪儿弄去?”老大哥未语先得意,自顾笑起来,道:“我就是有办法—那时候正赶上李翰祥离开邵氏公司,到台湾来拍一部大片,叫《西施》。”

由于李翰祥拍戏讲究细节,布景道具都要真材实料。那部《西施》又是他自组国联公司之后与台湾省电影制片场首度合作的大片子,画面上的一宫一城、一草一木,都力求逼真。老大哥便抢忙打听出该戏尚未装运南下的道具仓库所在,趁夜潜入,偷了一块青石板子出来—只可惜尺寸略有不合—那是方六尺长、三尺宽,但是却有一寸厚的石板。它原本该出现在片中“响蹀廊”前的台阶上。少了这方石板,据说李翰祥气得开除了一个剧务。

老大哥忙乎了一夜,到天蒙蒙亮便顺手又偷了辆板车,从北投一路骑到植物园。可是他们在帮的行事光明磊落,哪怕是偷鸡摸狗也实出不得已,非给人留个消息不可。于是依照帮中规矩,老大哥脱下一只胶底黑帮子棉布鞋,留在板车停放之处—鞋头朝正东,鞋中放四粒小石子儿,成十字形,那意思就是帮中光棍借用,即日便可奉还。这么一折腾,另只鞋怎好再穿在脚丫子上呢?老大哥索性打了双赤脚上路,不意才到地头儿上便踏了个血流如注。

“那为什么警察车顶上的灯都破了呢?”我还是那个老问题。

老大哥眨巴眨巴眼,道:“我也不知道。听两个站岗的说是教一声口哨给震的,我说那是胡扯八蛋。”

谁也不知道,老大哥自己有没有胡扯八蛋?倒是没过多久之后,我们那个眷村迁到中华路、西藏路口附近,俗称南机场的便是—此地离植物园很近,我经常前去练拳、写生、偷看情侣把手伸到对方的衣衫裙裤里去掏抓摸挤。有一回突然想起老大哥说的往事,便前去荷塘小亭印证一番。果不其然,亭中靠西的一侧地上的确有一方石板比其余的地面高出整整二分来。

那一次我不但相信老大哥没有唬弄我,也违背了我自己的誓言—我把老大哥混帮的事告诉了孙小六。当然,不只是“告诉”而已,我还加了不少作料进去。我说:我老大哥在那亭子里杀过一个人,用的是一种叫“霹雳脚”的功夫。那“霹雳脚”穿鞋使不出来,非光着一双脚巴丫子不可。光脚使“霹雳脚”,一踢之下,脚底仿佛生出千百根尖针利刺一般的物事,上面贯通内力,有如电流,一击便足以致命。我说我老大哥一脚踢死个黑道大哥,心想惹了大麻烦,本来准备把那人的尸体扔进荷塘了事,又怕他过两天浮上来,于是干脆撬起小亭地上的一块大石板,把那黑道大哥给埋在下面,多余的土方就扫进荷塘,再将石板嵌回去,可还是高出来一点点—而那石板就踩在孙小六脚底下。

当时孙小六才八岁,听完我瞎编的故事低头瞥了一眼,登时大叫出声,狂啼不止。我心里其实是非常非常之爽的。之所以欺负孙小六会令我非常非常之爽,乃是因为他姊小五的缘故。他姊小五和我同年,生得很美,做一手极好的女红,国中毕业就在家织毛线、钩桌巾、干家务活儿。我几次约她上植物园,想把手伸进她裙子底下去摸两把,她都不许。可她是愿意跟我逛逛、走走,没劲极了。有一回我摸着她的奶帮子,她反手把我给擒住,当场崩折了我的小拇指,又随即给接回去,说:“再毛手毛脚我折了你的小鸟。”之后我再也没约过她,可是却开始折磨起孙小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