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草长莺飞时节,乡村田园间。

一个荆钗布群的女子正往地垄上挖出的一个个土坑来,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往每个坑里播下三颗豆种子。

挖完了地,女子又用手将种子埋上,她的手已不复少女的柔腻,她已不是少女。

“大郎,你来做这个,会吗?”

那男孩点了点头,然后承担了掩埋种子的任务,而他的母亲则挑水冲淡“人中黄”,用粪勺搅拌,气味冲鼻。

赵清漪已经活过了两世,虽然每一次感情都会抽离,但是那种富贵上流人士的生活其实已经过习惯。这一回穿成一个要干农活的古代女人,也不禁生出万千感慨。

依照原主的记忆,她开始掌握着量浇着粪肥。想想现代的农场种菜游戏方便得不得了,而现实中种菜可没有这么容易,如果是有洁癖的人,更是臣妾做不到。

赵清漪看看自己十岁的大儿子,已经是家里的一个好帮手了。这一回,一穿来就已经是三个孩子妈了,她也无可奈何。

大儿子沈智云,今年十岁,性情敦厚,他上午读书,下午通常会帮她分担农务。

大女儿沈晓云,今年九岁,也识得几个字,却和她并不贴心,这丫头有几分机灵过头,爱奉承祖母。

小儿子沈归云,今年不过六岁,性情淘气,长得最像他爹沈俊(字子美),是公婆的心肝宝贝。

话说这世的原主赵清漪是个秀才女儿,未嫁前在家也没有干过这些农活。

但两老年纪渐大了,夫君去参加科考后四五年没有回乡,作为家里的媳妇总要操持起家计来,这些事总要她去做。

赵清漪一想起这位夫君,就想吐一升的血。

原主嫁给了十里八乡有名的俊美才子沈俊,自己的父亲赵怀方正是他的启蒙老师。

赵怀方在镇上的私塾教书,沈俊四五岁时就去旁听,居然靠着旁听读完了三百千。

父亲怜他的坚韧和灵性,就收他来听课,还免了束修。

沈俊果然不负赵怀方的怜惜与重望,他读书方面除了勤学之外,更像是开了挂似的。

沈俊九岁考出童生,十二岁就是秀才,是县里有名的神童,也成了赵怀方的骄傲。

在沈俊十四岁时和同年的赵清漪成了亲,佳徒成贤婿,赵怀方还觉得自己眼光好。

沈俊考出秀才的第三年时十五岁,原本要去省城参加乡试,奈何家中祖父去逝,不得不守小功,也是这年春天,大儿子沈智云出生了。

十八岁时的秋闱,又恰逢沈家的祖母去逝,沈俊不得不再误了三年。到了二十岁离家去省府,二十一岁时才得中乡试而直接进京参加春闱,当年却因为水土不服落榜。

之后三年就在京中为官宦人家的幕僚。

由于沈俊那俊美于寻常男子的容貌,修长挺拔的身材,实在是吸引人。沈俊曾在做幕僚时参加过京城的诗会,当时尚书府二小姐也参加了,并在女子中夺魁,而沈俊写了首赞美她的诗,两人眼底眉间就看对了眼。而尚书府的二小姐十三岁起就在京中有了才名和美名,这是一出才子佳人的良缘。

到后来沈俊高中状元,更是一举扬名京城。因有之前的诗会佳话,尚书府想将爱女下嫁,成就美满姻缘。

状元郎也不是薄情之人,还是向王尚书说明了家中有糟糠妻的事,但王尚书实在爱惜其才,嫁女给他当平妻。

赵清漪暗想:什么爱惜其才,只怕是女儿已经失身了,不得不说沈俊那张脸确实好看。好看到她是找不到一丝地方和沈二良夫妻像的地方,简直是基因突变。不然,沈俊的眉目如画、高鼻朱唇、鬓如刀裁是哪里来的?沈二良不丑,但是沈俊这样的模样要说从他身上遗传来,那他的基因真的很有原创能力,模仿能力不行。

……

赵清漪和赵智云回到沈家,两个早年买来的十一二岁的小丫鬟碧草在烧火煮饭,婆婆却是通常不做饭了的,已经到了享受儿女孝敬的年纪。儿子不在身边,还有儿媳。

至于家中长远的生计,也已不在两老的考虑范围之内。儿媳现在辛苦些,但想他们儿子这样的天才,能嫁给他们儿子是她的福气。将来高中,她一个秀才女儿一跃成为状元家的夫人,多大的荣耀。

赵清漪回家来,自然承担了做菜的任务。她烧了梅干菜炒猪油渣,又煮了一碗老南瓜,再蒸了一屉黍米饽饽,取了两个鸡蛋打了一碗蛋汤。

“爹,娘,吃饭了。”

这时沈二良从屋外进来,沈俊不在家,他也不得不修一修农具,等他净了手,妻子张氏带了赵清漪的小儿子沈归云出屋子来。

赵清漪摆着碗筷,公公婆婆上了八仙桌,再有三个儿女,而她还要给公婆盛饭,碧草则给小主人沈归云盛饭。

沈归云看到桌上的食物,不禁委屈:“奶奶,我想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