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 阻击战(第2/3页)

部落人是软弱的对手,他抬起头的时候发现身边的同伴倒下了不足十分之一,这些蛮族在他们发动排山倒海的冲锋时士气就已经垮了。他们散乱而粗糙的枪法只放倒了少数不走运的人。

“勇猛是你们的盾牌。”

教官这样说。迎着子弹冲上去,它就会绕着你走。而转过身把脊背露出来,它们就会咬中你。

的确是这样,他在与部落人的战斗中领悟了这一点。只有无惧一切的气势才能够冲破对方的防线,越勇猛,越置生死与度外,就能够击溃对方的精神防线。他们会知道,与军团的对抗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在凯撒大旗所指的地方,没有人能够抵挡住这头公牛的撞击,无数部落跪倒在这面旗帜面前,而这些战争之人则以这些低等生物的脊背为台阶,站在了北美洲的顶点。

勇气。

他放低身子,手中12.7毫米口径的冲锋枪上缠着不易打滑的绷带,伤痕累累的双手牢靠地握住枪身。他信赖这柄武器,就像是信赖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大口径弹丸足以杀死任何顽固的敌人,那些不习惯着甲的野蛮人在死亡之雨的扫射中就像是被收割的麦子一样倒下,子弹贯穿对方柔软身体的时候,自己似乎也感同身受地颤抖起来,夺取生命,是很容易上瘾的一件事。敌人在死去的时候,就好像他的所有生命力都被自己吸走了一眼。

那两个突然冒出来的人,距离自己还有三十米。

只是一次冲锋的距离。

他看见那个褐色头发的女人,正在一脸笑容地看着自己。这张脸让他心底一震,让他想起了自己曾经的一个女奴,那是因为某次征服战役中,自己砍下了三个头颅后,军官赏赐给自己的财产。那是个只有十三岁的少女,还没有被用过,他很喜欢她褐色的短发。当然,她的脸远没有眼前这个戴着大檐帽的女人这么精致,头发也乱蓬蓬的,还有点皮包骨头。然而那是他独占的女人,他自己的女人。

他还没来得及行使自己对她的拥有权,那个女孩就已经用一块铁片划破了自己的脖子。他感到愤怒,为自己财产的损失而愤怒,也有为她不守规矩而愤怒,为什么,自己明明已经有些喜欢这个女孩了,自己已经拥有她了,她却要用死亡的方式从自己的生命中离开?她用这种决绝的方式蔑视他,让他感到异常痛苦,而痛苦则带来愤怒。他找到这个女孩的家人,她的母亲已经是一头干瘪而苍老的母畜,被他用拳头打倒在地,硬生生打瘪了脑袋。

而她的父兄,他则使用了锐器,让他们在惨叫中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皮被剥下来。就像是剥双头牛的皮一样轻易。

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有兴致和一个商人谈了一会儿,他把自己的人生旅程讲给对方听。而对方在听完之后问了他一个问题:他有没有设想过,如果他在另一个地方长大,他的人生会是怎么样的?

这和他预想中充满敬畏的赞叹有些不同,然而他的确想了一会儿。

在其他的地方?

如果他是一个肮脏的部落人,或许只能成为一名猎手,过着狩猎野兽、养牛养羊的生活,然后在军团的铁蹄下被征服,被斩首,或者变成一个卑贱的奴隶吧。

“那NCR呢?”商人这样问。

他那个时候还没有与NCR正面交锋过,只知道军团在西方遇上了一个有些麻烦的对手,这个敌人与一冲就垮的部落人不同,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对手。他对这个敌人漠不关心,只是把他们理解为另一个有着不同领导者的军团。直到第一特使因为作战失败而被处以残酷的死刑,他才开始认真对待这个只在闲聊中出现的敌人。

NCR和部落人的确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并不仅仅是他们的装备更好,训练更好,人数更多。凯撒把部落人之间的战争称为“战争游戏”,而军团的战争则是“全面战争”,而这一次,对手似乎也会“全面战争”。他们比部落人更顽强,而且他们是一个统一的团体,一个有着法律与纪律的地方。这一点上和军团是一样的。

纪律带来战斗力。

他已经近的几乎可以摸到那两个人了,还有最后的十五米。每当生死一线的时候,他的大脑思维就特别活跃,一瞬间,就像是自己的一整个人生走了一遍。

他看见那个褐发的女人举起手中的两柄手枪,她的笑容如此狂野,绿宝石般闪耀的双眸如此美丽,让他一瞬间爱上了她。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觉悟到“爱”的感觉,坚硬的外壳突然破裂,冷酷的心在这一刻柔软起来,他突然觉得自己看清了一切,看清了自己一生的沉重与罪恶,在这个冷酷的机器中作为一枚齿轮所压榨出的鲜血一瞬间在他心里涌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