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你不去看看你的未婚妻

大殿中央架起两张桌案,李瑞恩和裴明榛分别在前站好。

一白衣一青衫,俱是年轻公子,丰神俊朗。

白衣类君子,很容易衬得人出挑,洁净白色配上微笑随和,立刻就有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气质……李瑞恩很知道怎么打扮自己。

可阮苓苓看到过别人穿白衫的样子。

世人一提到君子二字,立刻会想起谦逊,温润,优雅,风骨,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好像形象符合了,你就是个君子,实则不然。所有形容词中,最后一个‘风骨’才是关键,没有风骨,你再怎么谦逊温润优雅都没有用,有了风骨,哪怕你布衣草鞋,不谦逊不优雅都没关系,李瑞恩只做到了‘形’,他大概……非常需要别人的肯定。

反观裴明榛,拓拓青衫,如苍柏翠,似绿竹直,挺拔昂藏,眉眼里自有天地,那是一种不需要别人肯定的气势。我自卓绝,看到我肯定我效仿我是你应该,看不懂,是你眼瞎。

大佬还是一如既往,王霸之气滔滔……

阮苓苓捂住嘴,担心自己笑出声,这局必须稳了啊!

李瑞恩动了。

他左手牵起右手袖角,目光突然锐利,神色一改之前温润,动作大开大合,手里毛笔随之舞动,十分帅气!

一看这熟练姿势,就知他必定练了很久,男人动作力与美的结合,也的确足够吸睛。

丹璇公主立刻自信回来,唇角扬的大大,目光滑过裴明榛后,立刻投向阮苓苓,各种挑衅得意,就好像在说——看着吧,你必输无疑!你表哥还不知道写什么呢!

阮苓苓嗤之以鼻。

天真的小炮灰啊,你怕是还不知道谁是本文的天命之子。

大佬光环也是你同是炮灰的未婚夫能压得住的?想的美!

裴明榛并没有让人们等很久,短暂思考后,也开始落笔。他的动作不像李瑞恩那么大开大合,没明显的起范动作,只是悬腕提笔,蘸饱了墨,目光专注的开始。也没有李瑞恩那种发狠,想要想要吃了谁似的劲头,就像平常写字一样,神态相当平和。随着他的动作,青色衣袖微摆,慢慢的,形成一种特殊韵律,让人很舒服的韵律。

正好外面一阵风起,屋角挂的铜铃清脆有声,风随门窗进殿卸了劲,到了裴明榛旁边已经非常舒缓,轻轻拂起他的衣袂发梢,温柔又安静……

再加上那张脸的杀伤力,翰林老学士们说的不错,看他写字,的确是一种享受!

阮苓苓是个手残,对鉴赏字画各种境界没研究,以她浅薄的看法,写字认真用力是没错,但到了一定境界,就该站得更高,看得更远,随性而发,意境千里,不然为什么都说写字是静心的习惯?因为写到最后,必然是静么。这些个杀气浓厚的,一看就修炼不到位。

不是她无脑舔大佬,任谁来都应该这么分析么,就看这对比,大佬也是十足十的碾压!

二人很快收了笔。

裴明榛并未关注李瑞恩写了什么,李瑞恩眼角瞥到裴明榛的字,瞳孔就是一缩。

殿上众位官员已经上前,包括大景和喻国使团。

李瑞恩写的是颜体,裴明榛写的是柳体。书法上有个说法叫颜筋柳骨,这两种字体备受人们推崇,也很难练出味道。颜体讲究方正方正,横轻竖重,写出来感觉应该穷雄强圆厚,气势庄严,李瑞恩的字写得是不错的,腕力用的好,效果很是悦目耐看——

不跟裴明榛比的话。

裴明榛的字完全诠释了柳体精髓,落笔爽利干脆,笔锋挺秀敛锋,骨力遒劲,结构匀衡瘦硬。比之李瑞恩,仿佛他才是用力写字的那个。

李瑞恩的颜体单看很好,和裴明榛的一比,问题就明显了,圆厚有余,庄严不足。大概他本人太追求君子之风,太想写的好看,就有些漂了,颜体的筋,还差了点火候。裴明榛就写的相当完美了,紧凑的字体结构,扑面而来斩钉截铁的气势,仿佛击不垮,拆不倒,就是一副副铮铮铁骨!

门外汉看两个人的字,只觉得都很好看,但凡练过,有点眼力的,立刻能分出高下,任何试图解释辩白都苍白无力。

李瑞恩脸色铁青,这怎么可能?裴明榛这个年纪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字?

裴明榛淡淡看了他一眼:“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贵使,你着急了。”

失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是一件很难承认的事,李瑞恩牙齿咬得咯咯响,一点都不想认输。

他伸手指着自己的字,目光逼视裴明榛:“鼎之大小轻重,在德不在鼎。我喻国从不固步自封,常学习对周边各国长处,在下不才,看过你们这里的很多书,桀有昏德,鼎迁于商,商纣暴虐,鼎迁于周,你们的史书,你们的先人,都在教你们美好的德行才是治国之首,这没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