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我们是冠军!(第3/5页)

美式校园,大家聊的都是派对,舞会,运动。

谁要聊学习?谁会给女生写情书?

一万封情书,不如派对上走上前说一句:“做我的马子吧。”

不过,歌曲是歌曲,生活是生活,这首歌因为古典风格,所以歌词方面更多是描绘的一种纯真的东西。

因为文化差异,韩舟听得也是有点惊讶。

费利维敢用这歌词,应该是有什么依仗吧?

唱到副歌,吉他声加快,费利维睁开双眼,力量爆发:“嘿,安迪,幻想梦境不是现实。

在舞会上只敢偷偷看你,

在路口我收回了情书,

在十八岁的夏天,我看着你坐上了前往扭约的跑车。

法克,我失去了你!”

高昂的高音,接踵而至。

歌词风格瞬间切换成了时下流行乐的写法。

很多接地气带脏话的词汇。

费利维仰起头,闭上了眼睛,拔下了话筒:“字迹落在情书上,sasasasa!”

“轮胎碾过泥泞,sasasasa!”

“sasasasa!”

“风迷糊了眼睛,树叶sasasasa!”

“远方的房子里,喇叭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带我走了进去。”

“失去了你,我把情书写成了歌,sasasasa!”

“sasasasa!”

“baby,sasasasa!”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失去了你,在我的歌声里,吉他知道我多想你。”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当费利维唱完时,现场非常的疯狂。

这是一首情歌,特别是sasasasa那个旋律,让人难以忘记。

当一首歌极度悦耳时,其他东西就不重要了。

费利维这首歌注定了短时间要流行全球。

韩舟深吸一口气:“真强啊。”

说实话,这么久以来,韩舟制作音乐,早就习惯了乐理,习惯了写歌。

长久以来做与原曲不同的编曲,也让韩舟有自己写一首歌的冲动。

但韩舟知道,自己现在虽然没有真的去写,但写出来应该比一般歌手好得多。

但肯定不如费利维这一首。

这首就算放到前世,也是注定要流行一时的流行歌曲。

只要不聋,都听得出来sasasasa这个旋律是配合着舞曲的写法写的。

费利维错过了年少时候的舞会,在歌中完成了这一舞。

这种级别的巧思,虽然并不罕见,但是配合极度悦耳的曲调,绝对是顶级的。

现场观众疯狂高呼时,费利维非常满足。

费利维感觉,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赢自己。

人力有尽时,费利维不相信韩舟在准备了一年做了一张专辑后,还能写出超越经典的经典,来战胜自己的必杀。

但是……

韩舟很平静的登场了。

费利维的确代表着歌唱界的最高水准,就算放在前世也一样,怎么也是距离迈克尔一步之遥那种。

但是,在强大的人,一辈子也就一两首代表作,多的最多最多有七八首非歌迷路人耳熟能详,已经非常牛逼了。

可这种歌,对于一颗星球来说,一抓一大把。

本来韩舟准备随便唱唱得了,拿个冠军,然后走人。

现在看来,得认真点对待了。

韩舟登台后,走着走着,就将西装外套脱了下来,顺手丢向了观众。

如此潇洒的动作,让很多女歌迷疯狂了。

丢掉外套厚,韩舟双手一扯,把针织衫的扣子崩飞,顺手把针织衫脱下丢了出去。

“啊啊啊啊啊!”现场歌迷更疯狂了。

穿着一件如同汗衫一样的背心。

说了要摇滚,那就要摇滚。

走到舞台上的韩舟,从后裤兜里,掏出一对鼓槌。

接下来这首歌,韩舟要亲自掌控节奏。

现场包括电视前的歌迷都愣住了。

就算是搞摇滚,也没有鼓手同时兼任主唱的啊?

更何况你又不是乐队,是个人歌手,干嘛要打鼓?

但也有很多摇滚迷知道,台上这个男人认真起来了。

当一个摇滚歌手,拿出你没见他用过的乐器时,就意味着,你要迎接一场没有先例的震撼了。

鉴于韩舟已经是全球性巨星了,所以这场震撼,恐怕会史无前例!

而大屏幕上,也给出了歌曲信息。

《We are the champions》

电视前的路人歌迷愣住了:“我们是冠军?”

“什么意思?用一首歌迎接冠军的到来?提前计划好的?这么狂吗?”

很多歌迷都感觉肾上腺素在飙升。

记住,在米国,狂不是弱点,是一种魅力。

在华国,狂虽然弱点,但如果是代表华国在世界舞台上狂,那岂止是一种魅力,简直代表了勇气本气!

“I've paid my dues

我已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