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诸神之战,神级歌曲两首

说实话,黄蜂乐队是傻了的。

他们准备以摇滚乐队无敌的互动感,横扫诸敌。

这本来都算是用违规手段争夺单期冠军了,毕竟职业选手禁止参赛。

但他们没想到,我都准备‘犯规’了,结果还是输。

同样是摇滚,韩舟一首歌,引发了全场一起互动。

这比摇滚的参与感还高。

黄蜂乐队知道自己死定了,但还是硬着头皮上了。

一首激昂而燥热的摇滚——《犹他荒漠》。

一败涂地。

黄蜂乐队知道,自己要是换个名次表演,对比的不会这么明显,跟在韩舟后面演唱,死的好惨。

跟在黄蜂乐队身后的,是安岚。

安岚登场时,很多观众觉得,安岚会更惨。

跟在两首摇滚后面演出,能有什么好?

看着安岚穿着羽绒服就登场了,而不是一身盛装,歌迷其实不太在意,他们想知道的是这一次要表演的歌是什么。

毕竟安岚穿什么都漂亮,压根不需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又不是演唱会。

而屏幕上给出了答案。

《昨日重现》《Yesterday Once More》

有观众:“她能让昨日重现,我吃屎……”

这不怪他们赌咒,而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一个没在米国长大没在米国居住过的歌手能够把昨天的感觉带给大家。

哪怕这首歌是韩舟写的,哪怕这首歌是时下最火的天后安岚唱的。

这不扯淡嘛。

“When I was young

在我小时候

I'd listen to the radio

我喜欢听收音机

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

等待我最喜欢的歌曲

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

当他们演奏时我会跟着唱

It made me smile

还有我的笑容……”

现场,鸦雀无声。

米国观众鸦雀无声,华人歌迷看歌词却没觉得有什么。

其实,这就是华国歌迷压根不清楚米国乐坛的表现。

很多华国音乐公司包括歌迷,喜欢把英文歌的翻译做的华丽至极,而且简单古朴。

比如很多人喜欢把昨天的故事,翻译成昨日时光,听上去就高大上很多。

但,这恰恰是个巨大的坑,阻碍很多歌迷理解英文歌的巨坑。

在英文写作中,是没有所谓华丽的,所谓华丽,就是写普通人不认识甚至没见过的词汇,以生涩为华丽。

而华国的诗词、写作,是以文字的韵律美,节奏感,词语背后的故事和深刻含义,以及辞藻字体本身给人的感官来制造华丽感的。

但你听说过S比B更华丽,A比C更华丽这种说法吗?

也没人听说过生僻字叫做华丽。

所以,当一个歌迷以为英文歌写的华丽的时候,那就大错特错了。

英文歌写作,比的就是谁歌词写的没文化,比的就是谁的词简单易懂,你但凡难一点,歌迷看不懂,那你的传播度就完了。

现场的每一个歌迷,都以为质朴的词句都已经被曾经的创作者写完了,以为现在的创作者只能用脏话接地气来展现质朴。

但听到这歌词,他们傻了。

最简单的歌词,结合成了最有韵律的词句,与歌曲配合的天衣无缝。

“Those were such happy times

那段快乐时光

仿佛还在眼前

我是多么想知道它们去了哪儿……

但是,它们又回来了

像一位久未谋面的朋友

那些歌我依旧深爱着……”

“Every Sha-la-la-la

每一句莎啦啦啦

Every Wo-o-wo-o

每一声喔哦哦哦

Still shines

还是闪耀着

每一声shing-a-ling-a-ling

当他们开始唱时

非常的棒~”

安岚的演唱,已经臻至化境。

没有高音,只有醇厚的声音,似乎还能听出一点点的烟嗓,当然了那是安岚模拟出的一点点撕裂音。

那种优雅的女声,带着独特的特质,让现场包括电视前的每一个观众,真的傻了。

这首歌,其实是一首叙事歌。

他首发的时候,只是当年度第二的歌曲,但是很奇怪,在十年选择之中,它还是第二。

当选择百年最佳歌曲时,它……还是第二。

每个人都知道它的优秀,但它就是没有爆发的情绪,所以拿不了第一,但,当他在更高一个维度拿第二的时候,当初的第一,都不知道死在什么角落里了。

因为它的词句就是最简单的词句,讲述了一个每个人都会有的故事。

在某个午后,突然怀旧了起来,听起了年轻甚至年少时听过的歌曲。

每当精彩的旋律到来之时,依旧激动,依旧悦耳。

“When they get to the part

当他们唱到

他让她心碎的那一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