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犯罪地理学(第2/2页)

“从案发的时间来看,也基本能说明这一点。我们来看一下这几个案子案发的时间,几乎全部都是农闲季节,不是在三四月份就是在十月份十一月份,这说明什么呢?说明犯罪分子在农闲的时候,出门打工,或者做小生意,走街串巷的,可以借助这个身份,为自己白天踩点,选定作案目标提供掩护。”

“如果犯罪分子果真是利用这个身份进行掩护的话,另外一点,也就能解释得通了。”

“哪一点?”

“团伙作案。”

“所有的案子,都是灭门案,几个案发现场的勘查也已经证实了,不止一个犯罪分子。每个案子,都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一起参与犯罪。所以我认为,这个犯罪团伙的几名成员应该是基本固定的,这样的案子,犯罪分子临时纠集在一起作案的可能性相对不大。”

说到这里,叶九停顿了一下,随即又加上一句解释。

“不是每个人都有胆子杀人强奸的。”

比如前不久叶九刚刚侦破的“孔彰团伙案”,团伙四名成员就一直都很固定,没有什么变化。

“最大的可能,这几个犯罪分子本身就是同乡,或者至少是在一起打过工做过事的,彼此都很熟悉,性格方面也比较相近,所以才能纠集起来,一起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