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这种事咱们刑警队就不该管!(第2/2页)

刑侦大队的情形,也差不多。

不少基层派出所,警力配置非常有限,往往是几个警察加几个联防队员,就要管一个乡镇,平时管管打架斗殴,邻里纠纷还凑合,真要是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刑事案子,基层派出所根本就无力管辖。

故此不少县局区局都仿照交警大队的模式,在各个中心城镇设立刑警中队,每个刑警中队都要管辖好几个乡镇的刑事案件。

和惠民派出所相邻的另一个派出所,是个小所,所里没有刑警队的编制,按照百花区分局的规定,该所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也归惠民派出所刑警队管辖。

当然,如果是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那惠民派出所刑警队也是办不了的,必须上报分局乃至上报市局,以分局刑警大队或者市局刑警支队为主侦办,派出所刑警队予以协助。

张小山的意思很明白——咱们是“管大事”的,颜小红说的这种“破事”,交给片警去管就行了。

刑警队哪有那么多闲功夫?

就说现在吧,谁手里不是一堆的案子等着去核实。

而且明显是该警区管的事,刑警队硬要去插手,肯定会引起警区同志的不满。

受苦受累不说,还不被同志理解,何苦来哉?

不过很显然,张小山并没有把自己的“反对意见”说出口来,毕竟刑警队的事情,还得是叶队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