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雨过天青去(第2/5页)

这个话,其实说也白说。

狗仔跟记者很类似,但毕竟不是一个工种。

狗仔专门走记者们不屑于去走的路子,生活照、私拍、隐秘挖掘、跟拍,才是狗仔们的工作,像什么新闻发布会之类的公开场合,那才是记者的阵地。因为记者背后有报社和电视台,他们手里的通稿是可以发表的,但狗仔却要靠卖一些记者们拍不到的东西,才能赚钱。

比如像现在这样美美的街拍,国内几大门户网站,都是愿意高价收购的!

等于是说,何颖玉站下摆个姿势让他们拍,是在给他们送钱。

所以,他们追是追,拍也继续拍,但都很客气。

有人还顺嘴问:“何小姐,有消息说,你已经确定加盟郑原的新电影了,消息是真的吗?”

何颖玉边走边回答:“猜的,我现在还没有定下任何一部片约,跟郑原大哥的合作,也正在谈,因为到目前剧本都还没出来。”

又有人问:“有同行拍到你跟周智豫一起吃晚餐,据说你们因为拍戏擦出爱情火花,已经真的在谈恋爱了,请问是真的吗?”

何颖玉笑,“跟老周?没有!我们是哥们!如果哪天你看到我们一起勾肩搭背的,也不用瞎猜,因为我们俩关系的确很好,但不是男女朋友,而是男男朋友。”

说罢,她自己笑,三个狗仔也都笑起来。

恰在此时,停在路口拐角处的一辆商务车突然来开门,一个女孩子快步跑过来,何颖玉冲她摆摆手,示意不必激动,临上车前,还冲三个狗仔挥挥手,“行了,不用送了,安全抵达!”

三个狗仔正在拍照,闻言都笑起来。

……

商务车的第二排奢华座椅上,周智豫正睡得四仰八叉。

何颖玉上了车,等车子开动,就伸脚踢他——不知道是该说李谦当初那极具针对性的选人,实在是选的太准了,还是当初一起拍戏近两个月的生活,使得两个人戏里戏外很难分清,总之,戏拍完了,大家成了好朋友,但即便是在生活中,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仍然是跟在电影里的感觉差不多。

何颖玉性子洒脱,有点大大咧咧的,像她自己自黑时候说的差不多,跟个男孩子似的,而周智豫也的确既不是那种霸道的性子,又很难像一个温厚的长者一样,毕竟俩人都还是年轻人,于是一来二去,俩人就真的成了哥们。

周智豫很不耐烦,“别闹,我昨天晚上拍到三点,困死了。”

何颖玉问:“你又接了个什么活儿?还是那几家杂志吗?”

周智豫叹口气,道:“是啊,那边要求补拍了几组,唉……”

何颖玉又踢他,“行了啊,别睡了,一会儿到了地方,人家一看你眼角还有眼屎呢,丢不丢人!”

周智豫的眼睛睁开一条缝,瞄了何颖玉一眼,又无奈地叹了口气,但最终,他还是听劝地睁开了眼睛——有眼屎倒不至于,但他自己知道,越是睡不足,越不能半路补,那样眼睛里容易出血丝,太难看了。

“唉,好羡慕你啊,活儿那么少!”

何颖玉瞥她,“那你也少接不就行了?”

周智豫发着呆,半天才道:“不舍得啊!那都是钱呀!”

何颖玉想了想,前后看了看。

前面是司机,和周智豫的经纪人,后面坐的是自己的经纪人。

于是她凑过去,小声地咬耳朵,道:“别着急挣这点小钱!现在咱们公司的演员里,还没确定谁是男演员的老大,把那个拿下来,比你接个封面、拍条广告什么的,有用多了!”

这一下,周智豫是真的清醒了。

瞥了何颖玉一眼,他也凑过来,跟她小声的咬耳朵,“哪有那么容易!”

何颖玉撇撇嘴,不说话,但却忍不住在心里道:“总比我容易吧?”

目前的明湖文化,在音乐和唱片上,早已是行业的龙头老大,而且是制霸级别的,那边没什么好争的,何润卿和周嫫两大天后,一个让,另一个则是躲起来根本见不着人,玫瑰力量的影响力倒是并不逊色,却又单飞了,剩下的歌手们,无论是实力、影响力、咖位,还是在公司内部、在歌坛的资历,都暂时还不够资格去争夺什么,再加上廖辽自身的咖位和影响力,又的确是大到了逆天,所以,廖辽作为明湖文化在音乐上的一姐,无可争议。

但是在影视这一块儿上,目前的明湖文化,才只是刚刚起步,一切都还没有定局——金汉是公司目前在影视幕后这一块儿上的老大,而白玉京则勉强可以算是演员群体中的一姐。

只不过,前者目前还没有什么够分量的、能让所有人信服的硬成绩,而后者,实话说,别管再怎么漂亮,毕竟年龄在那里放着,她再红,都已经过了作为当家花旦的时候,所以她这个一姐,并不太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