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4章 我操,这回是反腐的大坑!(第3/3页)

这话说得赵队想骂人。

麦小余接过了话头。

“不是要逮捕我吗,怎么现在怂了,又改口传唤了?”

“异地传唤?你确定你们是真警察?”

“是通过严格选拔,政治理论过关的合格刑警?”

“不是那种花钱托人进来的草包关系户?”

“麦小余,注意你的态度!”松峰一方带队警官愤怒呵斥。

麦小余点上烟,翘起二郎腿,轻蔑道:“你们跟我谈态度?不要以为披了一身警服就是警察了。我问你们,《刑事诉讼法》你们记得几条?”

“其中第九十二条,对传唤的讯问地点做出过明确规定,你们四个草包,谁能给我背一遍?”

操,先别说会不会背,就算会背也不能背啊!

松峰队把“足球”回传给朝阳队:“赵队,这是你们分局,犯罪嫌疑人态度极其嚣张,你就坐视不理吗?”

“我如果坐视不理,你们四个现在就不会坐在会议室,而是在审讯室里接受讯问了!”刑警都是有脾气的,赵队脾气更大,“我先不跟你们谈手续流程等问题,我只问你们一句,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麦小余是犯罪嫌疑人!”

“你……他公然袭警,我们身上的伤,就是最好的证据!”

麦小余敲敲桌子:“我在揍你们的时候,你们表明过警察身份吗?”

“抓捕你的时候,我曾亲口说过,我们是警察!”

“哦,不是说‘传唤’吗,怎么又变成‘抓捕’了?”

“我……你袭警就该抓你!”

“看来,你们真的是通过关系混进警察队伍里的草包了。我有必要跟你们科普一下法律对‘袭警’的定义。”

“《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麦小余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堆,都是相关法律条文对袭警罪的认定以及处罚判罚规定,听得松峰四名警察一脸懵逼不明觉厉。

赵队心中暗叹:你们之前就没了解过,他老子是北京赫赫有名的大律师吗?

麦小余年少时,好打抱不平,经常打架。

但是法律对打架的认定和处罚规定,有些时候并不会考虑到打架的起因。

好比说对方无事生非找你麻烦,你跟对方干起来。

警察可不会在乎谁挑事在先,又是谁先动手的,只要打架双方都是赤手空拳,那么双方就都有责任。

至于说谁的责任更重……在不考虑人情关系的公平情况下,要看谁受伤更重。也就是说,谁受伤越重,谁越占理,哪怕是他故意找茬而且动手在先。

这就是中国……华夏的法律。

老麦同志阻止不了儿子打架,只能强迫他背熟各种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规定,尤其是那些和公众认知相悖的法律条文,更是重中之重。

“我揍你们的时候,你们是在执行警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