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部落第一红人(第3/4页)


  “就在你画那只狐狸被救起来的时候。”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调侃的笑意。

  她顿时大窘,天哪,都不知道他在自己的身后看了那么长时间了。她实在是太专注于画画了,所以压根没留意到他的存在!

  “坐稳点,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他一边说着,一边将她搂得更紧,顺手还拉上了她的面纱。当马匹在沙漠里疾驰时,漫天的细沙如雨丝般扑面而来,充满阳光味道的热风卷着沙子不停拂过他们的面颊他们的发丝,刘芒下意识地往阿布的怀里躲,想让自己少受点小苦。这样的姿势也让她轻而易举听到了对方的心跳声,如沉稳的鼓点般一声紧连着一声,充满了令人安心的节奏感。当她想到要问问到底去哪里时,王子倒突然勒住马停了下来。

  刘芒正想开口说些什么,视线却被眼前的一大片色彩缤纷的花海深深吸引住了。粉红,深红,紫红,朱红,深深浅浅全是不同的红色,好似染了霞光的美人脸,又似欲言又止的美人唇,色彩缤纷,颜色夺目,沐浴着秋日夕阳激情绽放。

  清一色的全部都是指甲花。

  这种别名叫做凤仙的指甲花刘芒也见外公种过,小时候还用它的花瓣染过指甲,只是她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大一片指甲花!而且更令人不可思议的,这些花居然是生长在沙漠的绿洲里!

  “看到那棵树了吗?”阿布杜拉想让她看的似乎并不是那些指甲花。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刘芒这才留意到不远处有一棵形状奇怪的大树。即使是在绿洲里,一般也是以抗旱的椰枣树居多,所以这样的大树能在这里存活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那是我小时候种的。想不到它还一直活到了现在。”阿布杜拉的语气听起来颇有几分对逝去时光的感怀。

  “你小时候?”刘芒微微一愣。她好像不能把这个地方和王子的小时候联系起来。

  “我小时候有两年时间是在这个小村庄度过的。那时这里的生活条件要比现在更差。”阿布杜拉顿了顿,“5岁时我就被父亲送到这个小部落生活,以便让我更好地了解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之后又被送到了母亲的阿比部落接受一系列的训练。我记得在这里的时候,法迪大叔每天都训练我用光脚走路,规定我每天天亮前两小时起床,每顿尽可能少量进食,只能达到五六分饱,就连骑马也要骑无鞍的……”他的话令刘芒感到非常意外,她一直都以为王子生下来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没想到这孩子也挺不容易的。

  “毕竟你是这个国家未来的统治者,所以你的父亲才会对你这个继承人格外严厉吧。”她小声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的眼神变得温和起来,“我感谢父亲为我所做的一切。”

  说完这句话,气氛似乎陷入了微妙的冷场之中。两人安静地各有所思,谁也没有再说什么。只不过在马背上这么亲近的距离,她几乎能感觉到对方温热的呼吸扫过自己的后颈,不由脸上微热,想找个话题摆脱这种奇怪的气氛。

  “这里的……指甲花很漂亮。”

  “这种花……”阿布杜拉的目光微微一动,忽然弯下腰将离他最近的那枝粉色指甲花摘了下来,顺手递给了她,“我们这里的女子都喜欢把指甲花碾碎后,加入玫瑰香料,做成装饰身体的染料,绘画出各种美丽的花纹。”

  刘芒侧过身子接过了那枝指甲花,心里蓦的一动,这算不算是王子殿下第一次送花给她呢?

  “我们那里也有这种花,不过我们小时候都是用来染指甲,染出来的颜色可漂亮了。对了,你听说过关于这种花的传说吗?”她低头拨弄着枝叶,只见其中一个小果实啪的迸裂开了。

  他的眼中明明掠过一丝好奇,但脸上还是保持着那副冷漠的样子,“这些花花草草的故事,我从来就没留意过。你要是想说,那我就允许你说。”

  对于他这种口是心非居高临下的态度,刘芒习惯地再次无视了。她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才不要受这个家伙左右!

  “据说有一次古希腊的众神在天庭举行宴会,可是却发现有一个金苹果不见了。于是大家都怀疑是担任招待的女神偷拿的,就不问青红皂白地将她赶了出去。女神感到万分委屈,却又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只能一直哭泣,最终就变成了一株美丽的指甲花。”她将那枝花伸到了他的面前,“看,只要有人触碰它的果实,果实就会立即迸开,就像是女神在急于证明自己清白无辜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