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九四章 没法预防?(第2/3页)

“身份证地址燕京市,出生日期九八年八月一号,真的是肖遥!”周青拿起身份证看了看上面的信息,又将登记照和面前的肖遥仔细对照了一下,终于确定了是同一个人。记录了一些信息后,周青又很热情的将身份证还给了肖遥。

“大明星怎么了?一样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李队长并没有阻止刚才周青要身份证的动作,但是看到周青表情和态度的变化,还是冷着脸道。

“说得是!”肖遥笑着点头。

“那就说说事情经过吧!”李队长道。

“事情是这样的……”肖遥没让丁成开口,自己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队长,那个陈大汉我听陈小军说过,整个就是他们村子里的一个无赖!”周青听完肖遥的讲述后,愤愤不平的对李队长道,“肯定是那个无赖带着村里的其他无赖故意上门闹事!这都可以够得上敲诈勒索了!”

“对对对,这位女警官说得对!”丁成立刻道,“还请李队长秉公执法!”

“闭嘴!”李队长瞪了周青一眼,才转头对肖遥道,“如果事情真的像你所说的,陈大汉带人寻衅滋事,我们当然会严格依法处理!可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我听出警的警员汇报说,陈大汉说他们是去救火的,是你们剧组的人霸道,不分青红皂白的就上去把他们打了。我们办案是要讲事实讲证据的,不能因为你是明星,陈大汉的风评不好,我们就相信你说的,判定陈大汉他们是违法的那一方。我们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进一步调查?”肖遥问道,“怎么查?要多久?”

“起码是对双方都进行详细的问询,然后再调查一下当时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目击者,”李队长道,“需要多久,这个不好说。”

“当时没有其他人在场。”肖遥道,“你问我们剧组的人,肯定跟我的说法一样,如果问陈大汉那些人,肯定都是按陈大汉的说法。那么最后如何结案呢?”

“如果无法判断哪方先动手,那就只能安排你们双方坐下来进行调解了!”李队长道,“从结果上来看,陈大汉他们有好几个受伤了,而你们好像没人受伤,所以可能要你们赔偿他们一定的医药费。你们这么大个剧组,赔点儿钱应该不是什么大事。”

“什么?要我们赔钱?”丁成不干了,对李队长叫道,“明明是他们先动手打人,凭什么要我们赔钱?”

“还是那句话,讲事实讲证据!”李队长道,“你们有证据吗?别说你们有证人。刚才肖遥自己都说了,你们剧组的人有利益关系,证词可信程度有限。除非你们还有其他不是你们剧组的人帮你们证明,可刚才他自己也说了,事发时没有第三方的人员在场。”

“那如果我有证据呢?”肖遥问道,“不是证人,是证据!”

“你有证据?”李队长道,“那当然是证据说话!”

“好!”肖遥从口袋里掏出内存卡,放在了李队长的面前。

“这是?”李队长看着内存卡道。

“内存卡!”肖遥道,“我们把当时的事情经过全部拍下来了,都存在这张内存卡里。把内存卡插在电脑上就可以看到了!”

“全拍下来了?”李队长看着肖遥道,“怎么感觉你是早有预谋?”

“警官,我们是剧组,当时在拍戏,现场本来就架设着好几台摄像机。”肖遥道,“那些人气势汹汹的过来,一看就来者不善,小心起见,把摄像机镜头转个方向留个现场记录而已,算是早有预谋吗?”

李队长噎了一下,拿起内存卡站起来道:“无论如何,先看了再说!你们在这里等一会儿!”

“不,我要求一起看!”肖遥也起身道。

“你现在是案件当事人,不方便去我们机房!”李队长皱眉道。

“那我要求先将内存卡里面的东西备份!”肖遥道,“我是当事人,我不离开,让老丁出去找地方做一份备份,回来再交给你。”

“你是怀疑我会包庇陈大汉,故意销毁证据?”李队长看着肖遥,好笑的道。

“我不能怀疑吗?”肖遥道。

“队长,这种内存卡要读卡器才能插在台式机上,不过小陈那里有台笔记本,可以直接插这种内存卡。”周青小声对李队长道。

“好吧,”李队长坐了下来,抱起手臂道,“那你去找小陈拿笔记本,咱们就在这儿看!”

“是!”周青答应一声,立刻跑了出去。

没过一会儿,周青就抱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跑了回来。

“可以让我来吗?”肖遥伸手道。

“嗯?”李队长不解的看着肖遥道。

“我们今天上午也在拍戏,内存卡里有一些我们上午拍摄的素材,我不想无意间流传出去!”肖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