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史密斯一家(第3/3页)

西桥中学选择史密斯一家做为肖遥的寄宿家庭,是因为这家的三个孩子中有两个都是在西桥中学读书。家里的大女儿萨米恩十八岁,读十二年级,二儿子迪恩十七岁,读十一年级。

美国的中小学学制并没有小学几年级、初几、高几的说法,而是从一年级开始一直排到十二年级。一至六年级为小学,七八九年级为初中,十至十二年级为高中。肖遥高一学年结束之后来美国,读的就是相当于国内高二的十一年级,正好和迪恩是同一年级的同学。

“对了,为什么没见史密斯先生?”肖遥看着面前的四个人,按照之前从西桥中学发过来的寄宿家庭资料上来看,这是一个五口之家,怎么女主人和孩子们都来了,作为一家之主的男主人反而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