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蹊跷之案(第2/3页)

曹云道:“一个可能,越三尺有罪,都是她干的。那似乎就结束了。一个可能不是越三尺,那就出现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需要一个答案。杀远征诬陷越三尺,和谁的利益有关。”

李龙神情凝重点头:“我肯定越三尺有事瞒着警方,如果越三尺不把这事情说清楚,恐怕我们接下去的调查工作就很难展开。”

……

曹云陪同桑尼过了两堂,基本没有问题,桑尼在清晨六点被释放。除了桑尼外,小野也被释放。宫本和赤尾因为存在有刺杀远征的动机,暂时留在警局。越三尺就比较麻烦了,因为越三尺检察官的身份,特搜部派遣了精英探员全程参与对越三尺的调查。

对警方的询问越三尺始终三缄其口,坚称自己没有杀人,她希望警方能释放她,她会找到诬陷她的人。最终在24小时后越三尺被释放。其被暂调到特搜部物证保存仓库工作,这是典型的边缘人岗位。

……

曹云回律师所,将所发生的事说明,大家都觉得这案子很奇怪。陆一航毕竟是喝过洋墨水的警察,道:“谋杀必有动机,诬陷越三尺也不是容易的事。越三尺入狱和远征死亡,对谁利益最大?”

曹云道:“似乎只有桑尼。”

陆一航道:“有个细节你们注意到了吗?既然是谋杀,这类人肯定策划的非常完美。可是却有一个赌运气的因素存在。”

云隐难得也在:“远征恰巧做好手术?”

陆一航摇头:“是阿桑。阿桑为什么没有察觉大殿前厅来了七个人?阿桑为什么会配合凶手时间?以我本人分析和看法,我认为凶手很可能和阿桑是一伙的。”

这个思路有意思,曹云沉思:“匿名人联系六名侦探到恒源村,其中一位侦探和阿桑是同伙。深夜侦探见阿桑,偷袭阿桑,将阿桑拖走杀害。后返回庇护所杀死远征,伪造现场。这么描述似乎就不存在赌运气的可能……那么匿名人和凶徒是一个人吗?”

陆一航摇头:“凶徒掌握有资源,要杀远征和阿桑都很容易。假设凶手是匿名人,那作案重点是诬陷越三尺,而不是杀远征和阿桑。”

曹云分析:“远征投靠烈焰,阿桑十有八九是烈焰雇佣的护工与保镖,那代表杀远征的人是亲近烈焰的人。”

陆一航问:“各嫌疑人情况如何?”

曹云道:“赤尾和宫本有杀远征的动机,而且很强烈。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警方没有铁证,无法指证任何人。要说这件事对越三尺的冲击应该是最大的,她的嫌疑最大,暂时不适合再留在检察官岗位上。我想她应该会被调岗到边缘职位。哦……没错,凶手诬陷越三尺力度并不大,难道凶手目的就是要把越三尺流放吗?”

越三尺原是统领烈焰调查组,然后抽风了,抽风后又复出了,现在又被流放了。这姑娘有故事,而且有很多故事。也对,她这能力要是没故事才奇怪。

“曹云,有个小问题请教你。”云隐能偶尔回来,也是有原因的:“我一朋友小有资产,自己有三家公司,几千万的身家。离异,今年36岁,现在和一位23岁的小姑娘在恋爱。小姑娘花钱有点厉害,我朋友经常给她打钱。我朋友不在乎这钱,我朋友担心小姑娘在骗他的钱。”

曹云回答:“这很简单,告诉你朋友,汇款走整数,或者是无意义的数字。比如5200,1314520之类的金额都不行。按照一万,两万的汇。保留汇款记录,无论小姑娘是不是骗钱,你朋友可以随时起诉小姑娘还钱。”

云隐:“1314520……不行?”

曹云回答:“不行,这数字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赠与,拿不回来的。另外,你在无中生友吗?”

云隐忙道:“不是,确实是我朋友。”

曹云道:“你告诉你朋友,这一百多万是作为结婚彩礼的钱。然后拉上几个朋友作证,证明在汇款前,你朋友表达了结婚的意愿。”

“这是伪证。”司马落提醒。

曹云问:“民事做伪证很严重吗?比一百多万严重吗?”

“三年以下。”

曹云道:“司马,你到这里几个月还没入门?伪证被抓后果就算三年吧,如果是一百万的话你愿意赌一赌吗?如果是一千万的话你愿意吗?犯罪是一种风险。”

司马落回答:“我认为法律是一条高压线。”

“也许是吧……当我没说。”曹云:“钓鱼去了。”

两人对法律的认识不同,曹云认为法律是风险,是成本。司马落认为法律是高压线,绝对不能触碰。比如卖身是违法的,司马落认为无论多少钱都不能卖,违法的事情不能做。曹云认为要看收益和风险,卖一次收益一百万,风险是拘留十五天,风险率低于1%,曹云对这样的犯法是持理解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