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豪门恩怨(下)(第2/3页)

哇!这让桑尼两眼放光,桑尼问:“你确定嫌犯不是凶犯?”

曹云道:“我有两个策略,第一个策略是存疑法,有可能嫌犯是凶犯,有可能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嫌犯自然会无罪释放。这个策略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本这挺兄弟夺权的原则,我想采取第二个策略,重新全面调查本案。”

桑尼:“你死开,你肯定是没办法翻案,只能重新调查找希望情况下想到了冤大头桑尼。”

曹云:“哈哈,差不多拉。但是我认为嫌犯不太可能是凶犯。”

桑尼:“理由。”

曹云将案情慢慢的说明,桑尼一口回绝:“你猪吗?逻辑来说,诸如晚霞这情况用毒可能较小。但是你别忘了,晚霞不是想杀人去买毒,而是想杀人的时候,恰巧手上有毒。不好意思,哥不奉陪,自己玩吧。”把电话直接挂了。

电话开免提,大家都听的很清楚。司马落对桑尼增加了几分佩服,他竟然第一时间就想到晚霞用毒杀人可能。自己应该要想到的晚霞想杀人,因为手上有三步倒,所以她就用三步倒。

曹云看了看几人,道:“我只能说主观看法,晚霞是个大大咧咧的女生,只有接到她儿子电话时候才会变成小女人。晚霞这种人没有什么烦恼,乐观向上。”

司马落道:“曹云,我听你的,会在完全信任晚霞基础上做好你的助手。”潜台词,我不信晚霞不是凶手。

曹云拿西装:“我得先把桑尼说服,没有他帮忙,我们没有资源重新调查案件。你们先收集一些周边线索,邻居,门富豪的助理,门富豪外面有没有人等等。”

高山杏问:“能说服吗?”

曹云道:“我是律师!”

……

搜查三课比起搜查一课显得比较杂乱,半开放式办公室的走道狭小,摆满了办公桌,办公桌上堆积着各种物品。搜查三课还很嘈杂,每一个单元有两到四个工作位,就算一个小办公室,笔录,口供全部在这里做。

桑尼和一位实习女警一组,三条办公桌一拼就是一个小办公室。

桑尼正在接待一位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桑尼手拿档案袋:“阿婆,你儿媳没有赡养你的义务,你不能去找她要钱。她已经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你这样做是犯法的。”

老太太:“我孙子也不给我钱。”

桑尼:“你孙子和父母一起生活到十八岁,你没有抚养他,他对你也没有赡养义务。”

曹云靠一边:“不对吧,子女死亡或者无力赡养,孙子有赡养义务。”

桑尼:“她孙子不是她儿子亲生的。”

老太太的儿子和儿媳结婚,生一子,20年后,儿子去世,儿媳再婚。

曹云:“拟制血亲也有赡养义务。”虽然儿子不是亲生的,但是父亲抚养了儿子20年,那么就形成拟制血亲,在法律地位上是一样的,孙子是有抚养义务的。(高岩)

桑尼:“阿婆还有一个女儿,女儿去世,留有一位儿子。”

老太太:“我家产都给我儿子,为什么要我女儿的儿子养我?”

曹云明白了,老太太有一子一女,都已经去世,各留一个孩子,其中儿子的孩子没有血亲关系,但是有拟制血亲关系。

曹云道:“阿婆,你不能单独要求孙子赡养,你要让他们共同赡养。”

桑尼:“女儿的儿子在坐牢。”

曹云:“那就找儿子的儿子。”

桑尼:“女儿儿子虽然在坐牢,但他老婆很有钱。儿子的儿子不是很富裕。”

“这就很复杂了,赡养中有规定,孙辈有没有能力赡养是个问题。女儿的儿子在坐牢,虽然他老婆很有钱,但是他失去目田,无法赡养。儿子的儿子虽然有目田,但是又缺钱。到底老太太由谁赡养,得上法庭。由法官判断双方赡养能力之后做出最终判决。”

桑尼:“老太太认定要儿媳赡养。她的家产大部分都给了儿子,儿子死后留遗嘱把家产都给了儿媳,儿媳等同带着老太太的家产嫁给了别人。老太太不理解,为什么儿媳拿了自己的家产,绿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儿子帮别人抚养孩子20年,自己竟然不能找儿媳要赡养费。”

这个没办法,法律明文规定。你赠与孩子家产,孩子将家产给儿媳,儿媳没有抚养你的义务。

桑尼:“老太太三天两头就去儿媳公司和家里闹,对方多次报警。派出所没办法,让我们搜查三课来处理这件事。”

曹云好奇:“为什么是搜查三课?”

桑尼不爽:“因为我们是三课,不是一课……阿婆,不能再去闹了哦,知道吗?再闹真的要抓你了。”

老太太拿起拐棍敲桑尼:“抓我,抓我,抓我,抓了几次了,凭什么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