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立场论(第3/3页)

张先生是一位商人,名下有十几间的五金店,专门做五金生意,还算比较成功。

事发三周前的一个下午,快递小货车将四瓶工业氧气瓶放在张先生门店的门口,店铺不大,五金店通常是做装修等生意,零售比例较低,门店只有一位男店员和一位女店员。女店员正在通过电话和装修工沟通,男店员签收了氧气瓶,开始将氧气瓶搬运进店内。

搬运了一瓶之后,男店员被女店员叫住,询问账单的事,两人就一笔业务开始查询,这时候出事了。

监控显示,一名四岁男孩看见氧气瓶在店门口,上前推动摇晃氧气瓶,导致一瓶氧气瓶翻倒,男孩被压住,头部两次撞击,送医后经过数天的抢救,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警方以过失致人重伤的罪名刑拘了张先生,张先生现在是取保候审。小孩的医疗费,还有ICU看护费,后期的治疗费,大约五十万元左右。小孩家属追述赔偿,按照张先生前一位律师的看法,张先生要赔偿百万。但积极赔偿应该可以争取到缓刑。

张先生觉得冤枉,首先这是孩子的事,孩子要和货车打架,把自己撞死在货车上,货车车主也要赔偿和坐牢吗?其次是店员的疏忽,工业氧气瓶有特别的保管要求,张先生也多次交代氧气瓶到货一定要先处理,是男店员没有及时处理店门口的氧气瓶才导致悲剧的发生,自己开了十几个门店,又没有分身术,为什么要抓自己呢?

对于重伤的判定,张先生没有意见,男孩受伤很严重,颅内有血块,颅脑损伤,有并发症出现。能救活张先生都阿弥陀佛了。

这案子有意思,但是似乎不应该找自己,自己律师费要的很高,要的高也是为了过滤掉赚钱少的业务。张先生拿几千万应该不是问题,但本案赔偿金也就百万左右,积极赔偿,基本都会缓刑,甚至有可能免予起诉。

“张先生,首先请你原谅,我本人视钱如命,接委托的起步价是一百万。你这个案子不值得请我。”曹云道:“不过……云隐,过来。介绍一下,张先生,云隐云律师,他只要两万。风险委托,目标一,你赔偿少于十万。目标二,免予起诉。每个目标风险一万元。”

张先生有点怀疑看云隐,云隐中途出现,没打招呼,独自在客厅玩体感游戏打乒乓球。张先生犹豫道:“曹律师,我是在网上看见你的庭辩,查询了你的资料,这才找上门的。云律师我本人不太了解。”

曹云道:“张先生,你这么给面子,我当然也会看着这个案子。只是行规不能破,同时也请你相信云律师。”

张先生点头:“那好吧,那就麻烦云律师,麻烦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