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意见相左(第3/3页)

“不叫施密特?”

“我们先统一了意见以后再说,”布林回答了他的问题,“不然就不是施密特参加会议,该轮到红杉和KPCB那两家的莫瑞兹和多尔来参加会议。”

这个也是,那两位,是谷歌正宗的董事。

“上市的问题,我们其实一直都在思考,细节的问题不说,核心的有两点。”佩奇打开电脑开始讲。

“首先,为了让我们的IPO定价更合理,我们不想把定价权交给华尔街的那些投行,而是想采取拍卖的方式定价,也就是荷兰式拍卖的方式定价。”

“这么做,有很多好处,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我们这些股东的利益,能让散户有机会购买到我们的原始股,同时还能据此减少付给投行的佣金。”

“对通过荷兰式拍卖定价,冯你觉得如何?”

“现在的谷歌,有资格用这种方式。”冯一平并没有直接回答。

IPO定价,是上市公司面临的最大一个难题,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可以的话,当然是越高越好,这样他们的财富就越多。

但是,这事没那么简单,价格定的太高,最可能的后果就是,吓跑投资者,让发行失败。

但是,如果定价太低,发行工作倒是容易做,不过,这对股东的利益,是很大的损害。

最合理的定价,就是看IPO之后,首日的涨跌程度,或者是之后一段时间的涨跌程度。

不考虑其它的因素,IPO的首日,涨跌幅度越小,那么定价越合理,反之,涨跌幅度越大,则越不合理。

比如,后来风波不断的度娘,05年在纳斯达克上市,创下了股价首日暴涨354%的记录,不太了解的民众,可能还会为之欢呼,“看看,我们国内的公司,多受欢迎,多有前途。”

但是度娘的李总和其它的股东,心里肯定在滴血,怕是恨不能把自己的雇用的发行顾问,瑞信第一波士顿银行的人,给生吞活剥了。

这样打破记录的暴涨,直接说明一个问题,IPO定价,严重偏低,至少再提高一倍都没问题。

至少再提高一倍啊!

佩奇所说的荷兰式拍卖,这种递减的拍卖方式,倒是能得出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水平。

“还有呢?”冯一平问。

佩奇和布林有些狐疑,这个问题是个大问题,但冯一平却反常的没有第一时间来支持他们。

“第二点,也是同样重要的一点,我们想使用双重股权结构,普通的A股,1股1个表决权,而我们持有的B股,1股10个表决权。”

“佩奇,布林,你们这一阵子很辛苦,我最近也很忙,刚好我姐姐最近来美国,”冯一平又没有正面回应,“这样好不好,我们抽两天的时间,去太浩湖度假,到那时再讨论这些问题,你们意下如何?”

佩奇明显有些不满,还是布林圆滑,“你这个提议很好,呵呵,我最喜欢太浩湖,可惜的是,现在估计山上的雪都化了,不能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