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混混翻身当教员(第3/4页)

杨伟一看多少有点效果,讲讲基本条文,这说教就开始了:“兄弟们,特别是几个新来滴,这法律你们得学,比如将来想搞点外快,不能因为搞俩钱把命搭进去不是……所以呀,今天的课就是个警告,将来你们真要上路抢,咋也得拣轻的来不是,将来你们能拿嘴解决千万不要动手;能拿手解决,绝对不操家伙;能拿砖头棍解决,绝对不碰刀,特别是管制刀具,一碰那玩艺,刑期翻番都不止呀,划不来呀;……就比如那抢小姐卫生纸那家伙,他当时要是操个家伙,被逮住了那现在估计在那个劳改农场种地搬石头哩……你们说,真要抢上一包卫生纸判上两年,你们说冤不冤呀……”

一干犯人都认真地听着,还真被这话触动了内心深处。其实这作奸犯科之罪,多数都出于无心,除非是些职业犯罪、反社会和一些穷凶极恶之人,真正犯罪的多数出于不知法、不懂法,或者说是一时激愤铸成的大错。当然,甚至有些人根本就是认为自己作的正确才去干,像这号子,有几个卖假酒拘留地,进来说第一句话是,这街上假酒、假烟、假名牌啥没有,大家都这样卖,犯那门子法了!听得杨伟也是不禁莞尔。

杨伟之所以后来成这个讲课套路,就是想给出犯人的两个选择,要么,你别犯罪;要么你就做好承受后果的准备去犯罪。当然,前提条件你必须对自己触犯了多重的法律心里有底;事实上,如果在干每一件事的时候先想到后果,多数这事如果是违法的基本就干不下去了。杨伟觉得,只要不是实在生活无着的,谁都不愿意趟这趟浑水……如果上升一个层次,如果仔细想想普法的目的也与此差别不大:犯罪是永远消灭不了的,但是可以通过教育进行预防和减少的。

其实,杨伟在不断教育别人的同时也教育着自己!盘点一下自己两年干得些事,好像没有触犯法律的并不是很多。杨伟按着法律把自己办得些烂事加了加刑期,心里大吃一惊,吸吸鼻子骂了一句:妈滴,得判好几十年!……不说这些打架斗殴扒人衣裤,连那上门骂人严格地说都犯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脚,想想自己以前的动作,满是漏洞,真要谁顺藤摸下来,自己还真没地方跑,杨伟这越学越觉得自己心惊。

还有一个更进步的地方就是,杨伟开始想这问题,为什么自己这大多数事能逃得开呢?第一,在暗处,幕后操纵;第二,对手这屁股也不干净,像收拾的一些混混,歌城,这些地方有事都自己解决,根本就不报案;第三,是揪住了别人的小辫,比如这刘和平一家,后来低调退出没了动静。最重要的一点是手下留情,没有出什么大案子。如果真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比如命案,那是一辈子都洗不清的,就算是自已跑得了,没准那天也得让公安给翻出来。

杨伟的小号子里,法律相关的书籍和杂志开始多起来,有时候这杨伟除了上课和出版报,抄抄写写能写一天,抱着一本公民与法杂志能揣摩若干天。那课讲得越发有水平了,连一些管教们也饶有兴致地来听。

杨伟这一学习可忙坏了一个人,谁,却是王虎子,满世界跑着买书、找杂志,送到看守所却也见不到人,心里就惴摩,坏了,别把我哥关傻了吧!这好不好滴看起书来了……这诲气,天天买书,弄得我这两天上场赌两把就输,倒霉,妈的明天让王大炮去找去!

一个全新的杨伟开始在潜移默化中产生了,而看守所里的人都不觉得,只觉得杨教员说话风趣幽默,讲案例比讲评书还好听……甚至有一帮子居然不知道杨伟是犯人,错把杨伟认成了管教,临放人时拉着杨伟的手动情地说:杨管教,我这进局子最大的收获就是听您的课,我出去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杨伟乐得装一回大尾巴狼,谆谆教导这新人出去如何如何……这老钱看着就来气,心里暗骂道,妈妈滴,这犯人成管教了……我这管教当了三十年,白当了……

……

陈大拿与李林到看守所探监的时候,却正逢杨伟讲课,俩人被老钱拦在门外,一句话,你们等吧,这课得两个小时。

两个大跌眼镜,陈大拿就赶忙说:“警察同志,是不是弄错了,我们找杨伟,那杨伟怎么会讲课……”要说杨伟打人、弄事他相信,杨伟讲课,那不扯蛋吗!

“错不了,这看守所就一个杨伟,你想找早泄还没这个人呢!……你们等着吧,今天你们运气好,所长开口了,可以探监,不过得等他下课后才行!”

陈大拿和李林诧异地互相看看到,跟着老钱进了会客室,那会客室里却已经有等着的人了。院子里,远远还能听到杨伟的叫声,这货嗓门大陈大拿和李林都是知道的,俩人一看,没错,就是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