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大院子弟(第3/4页)

王耀祖又说:“别和陆哥乱开玩笑,陆哥的玩笑是你们能开的?就好好陪陆哥唱歌就行了!”说着话,从茶几上拿起一罐啤酒,啪的打开,说:“点歌点歌,杨晨晨,你陪陆哥先唱首?”

王耀祖拿起啤酒刚刚抿了一小口,陆铮说:“耀祖,回去还得开车,别喝了。”刚才在自己家王耀祖喝了一罐啤酒,也不算多,见他开车就没说什么,但现在要是开喝的话,可不知道要喝多少了。

小东笑道:“耀祖手里代驾一把一把的,打电话叫就行了。”

王耀祖道:“找什么代驾?肯定我把铮子哥送回去啊!”说着话,就把啤酒放在了茶几上,转而抓起了一罐饮料。

小东等人都怔住,从来没见王耀祖这个混世魔王这么听话过,感觉王司令员来了一般。

汤雪更是诧异的连看了陆铮几眼。

杨晨晨磨着陆铮唱歌,陆铮只是笑着说不会,令杨晨晨也没有办法,而且,她渐渐感觉到了,这个年青人,好像和王耀祖、刘小东并不是一个路子,实在难以亲近。

大家说笑聊天,陆铮话也很少,在他们唱歌时则礼貌性的鼓掌,刘小东的女朋友和杨晨晨确实唱的很好听,不愧是专业歌者。

“汤雪,唱一首,快点!”王耀祖催了几次,汤雪无奈,这才起身,拿起话筒,点了一首英文歌曲。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第一句,便技惊四座,其凄美的嗓音令全场立时鸦雀无声。

汤雪是唱高音的,驾驭这首歌游刃有余,清婉的嗓音极具穿透力和感染力,凄美无比,略带淡淡的伤感,当真是宛如天籁,绕梁三日。

汤雪歌毕,好半天,场内还是没有声音,大家都沉浸在她歌曲带来的震撼中,终于陆铮轻轻鼓掌,说:“好,好一首斯卡保罗集市,不愧是国家级文工团的独唱,要不是年纪关系,我看你上首唱没问题,只是这歌太伤感了。歌里第二句唱到了四种花,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据说分别代表爱情的甜蜜,力量,忠诚和勇气,也有说这四种花都代表‘死亡’,暗示远在天涯的爱人早已逝去。你小小年纪,这般多愁善感做什么?”

汤雪清澈如水的眼眸略带雾气,深深看了陆铮一眼,说:“原来你懂。”

王耀祖突然大叫一声:“哥,我想喝酒。”

冷不丁大家都被吓了一跳,陆铮笑问:“怎么了?”

王耀祖用力挠挠头,说:“不知道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汤雪唱的什么,但我就是觉得心里难受,想喝酒。”

陆铮笑道:“行,喝吧,我叫小川来接咱们。”拿起手机,给罗川打了个电话,现在罗川、杜小虎等,都配上了摩赛亚8900。

接下来,刘小东的女朋友和杨晨晨再唱歌时虽然仍然动听,但有珠玉在前,未免令人觉得索然无味。

一会儿工夫,王耀祖已经咕咚咕咚灌了几罐啤酒,又喝了两杯红酒,这时便闹道:“哥,你唱首,不然成什么了,就来听我们唱歌?我王耀祖面子也太大了?要被我们家老头子知道非抽我不可。”

陆铮笑道:“能听汤小姐一曲天籁之音,这趟就没白来。”

王耀祖连连摇头,说:“不行不行,不是那么个事,汤雪的歌你爱听,等我们俩结婚了,我天天叫她唱给你听。”

汤雪听到王耀祖这话,俏脸立时苍白。

王耀祖站起身,摇摇晃晃走过来,将话筒塞到了陆铮手里。连声说:“哥,唱首吧,我就不信,你比我唱的还难听。”

陆铮无奈,只好说:“行,不过我就会一首,血染的风采。”

刘小东等人面面相觑,显然觉得这种场合唱这首歌,未免不伦不类,却不知陆铮和他们在一起,那就必然各种冷场了。

陆铮拿起话筒,慢慢走到了厅中,音乐刚刚响起,身边清香怡人,却是汤雪站到了他身边,轻声说:“陆哥,我帮您和声。”

陆铮一怔,点点头。

陆铮确实就会唱这一首歌,也最喜欢这首歌,每次唱这首歌,他都会想到很多很多,炮火连天的战场,逝去的战友,甚至,还有在美国和艾瑞斯的初遇。

他的嗓音有些五音不全,但那种高亢的情感释放却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点,令人沉浸其中,久久不能自已。

而今天有汤雪这个一等一的超级女高音为他和音,就更引领的他思潮翻涌,当和汤雪合唱“也许我长眠将不能醒来,你是否相信我化做了山脉!”汤雪清和“我会”时,盯着汤雪清澈的眼眸,那一瞬,陆铮仿佛看到她眼眸中,自己的战友前仆后继在敌人炮火中冲锋,一面鲜艳的红旗,矗立在被敌人炮火削平的山头上,仿佛永远也不会凋零!

歌毕,掌声响起,陆铮却有些低落的走了回去,拿起一罐啤酒,默默的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