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第2/3页)

夏春和摆了摆头,,我问过几位副书记,省纪委肯定没有立案,更没有委托执行。

赵德良又转向彭清源,问道,清源同志,这件案子,是你们市纪委执行的,你这个市委书记,知道这件事吗?

彭清源,我问过李福同同志。李福同同志,他得到的消息是,面交办的。但是,他们在市纪委没有查到交办的相关手续。

赵德良转向省检薛有天检察长,有天同志,你这位检察长,签字画押了吗?

薛有天也,没有。我事后才听这件事。我了解过,省检和省反贪局,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赵德良,你们负责司法口的同志应该比我清楚吧?一个干部被双规了,可省纪委和省检察院,却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市委和市纪委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符合法定程序吗?如果不符合,里面会不会存在什么妖风?这是按哪个党的办案程序执行的?你们纪委知道吗?检察院知道吗?我还听,黎兆平被刑讯逼供,是不是真的?如果是,那么,这就是我们应该讨论的事了。我们的执法队伍怎么了?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为什么敢公然违反执法程序?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现象?如果是个别现象,有党纪国法在那里。可是,同志们啊,坦率地,我有一种深层的忧虑。我忧虑什么?我忧虑这种违反程序的行为,并不是个别行为,而是普遍行为。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了。

到这里,赵德良喝了一口水。他是故意留下这个空档,等着陈运达的反击。可陈运达显然没料到赵德良如此犀利,一时没有找到反击的突破口,不得不沉默着。赵德良轻轻敲了敲面前的材料,继续,运达同志提到了这份材料。我不知道这份材料是怎么送来的。这件事,我想也没有了解的必要。到具体案件,既然运达同志了,也有材料送到这里来了,我作为班长,表达一下个人意见。黎兆平只是一个处级干部,该哪个部门管,你们去管,并且管好。但是,围绕这一案件所出现的种种违反执法程序的事,省委应该高度重视和警惕,尤其是纪委和政法委,应该查清楚我们的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严重越权行为,是否存在极其恶劣的违法乱纪行为。我建议,由春和同志和先晖同志商量一下,是不是组建一个班子,对全省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违反程序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有关这份材料这个案子,今天就到此为止,等春和同志和先晖同志将全面情况摸清之后,省委常委再开专门会议研究。这是我个人的意见,你们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出来。

虽然陈运达事前有一番安排,某些人也准备了一套词,但在赵德良过这些话之后,他们发现,自己的词竟然全都不能光明正大地提到桌面了。相反,赵德良所,有理有据有节,他提出对全省执法机构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符合一省法制建设的大局,没有任何人能够驳倒他。所以,他的话结束之后,再没有一个人话。

那些感情和赵德良亲近的人,或者主观并不靠近两人中任何一方的人,都觉得赵德良所是对的,纷纷表示认同。

陈运达没料到,这件事竟然会搞得自己如此被动。在此情况下,自己如果不话,其他人肯定不出话来。可自己话,怎么?赵德良的每一句话都符合他的省委书记身份,也有法理依据。其他人表态的时候,他的脑子在高速运转着,最终,还是决定不正面反驳赵德良,而是,德良同志的话,高屋建瓴,意义深刻。我完全赞同德良同志的意见。在德良同志意见的基础,我还想补充一点。经德良同志一提,我确实感到这件案子中,有很多不合程序的事。只要是不符合程序的,就一定要查,一查到底。我赞成德良同志的提议,迅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执法程序大检查。程序正义,才是一切正义的前提嘛。同时,我想提请注意,执法程序检查的时候,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主要问题,突破重点。比如吧,黎兆平人已经被双规了,却被选为党代表候选人,这件事就完全不符合程序嘛。要不要查?我一定要查。是谁在破坏我们的党风破坏我们的法制。

赵德良立即接过了话头,,运达同志的意见很好很重要。党代会和人代会,是我们的最高决策会,如果在党代表和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我们必须一查到底。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先晖同志,你是政法委书记,我们这些人中,你是法律专家。你,被双规的人,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罗先晖很清楚陈运达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很清楚他挤走一任省委书记的过程,对于他和赵德良之间的微妙关系,罗先晖同样清楚。他一直想在他们两人之间搞平衡,既不得罪这个也不得罪那个。可这件事做起来真是不容易,身为政法委书记,级别比他们两人矮了一截,却又是省委常委,在常委会有关键性一票,所以,他总是被两个人你拉过来我拉过去,弄得他无所适从。既然赵德良书记点到了自己头,他不得不据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