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3/4页)

文山纪委孙书记也应和说:“是的,于书记,恐怕要搞点特殊政策!我和石书记说过:具体问题得具体对待。再说这些有一般问题的干部,本身也是腐败环境的受害者,也要挽救嘛!我个人的意见是,对秦文超等原县委班子的领导从严惩处,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同志,只要按规定把问题说清楚,就先解脱出来!”

马达表示反对,反对得毫不含糊,“文山两位领导的意见,我不敢苟同!不要说什么涉及面多大,涉案人员多,环境的受害者啥的,这都不是理由!包括王林!王林和一些涉案人员主动自首交待问题,将来可以由法院去从宽,我们必须按党纪国法办事,涉及多少处理多少!连这点决心都没有,这腐败就别反了!”

于华北心里虽然比较赞同石亚南和孙书记的意见,却也没法反驳马达的意见。况且,马达的意见也不是孤立的,有省纪委和监察厅几个同志的支持,他就更没法明确表态了。于是两天之后,于华北把这两种意见都拿到省委常委会上。

于华北在常委会上说:“……这两种意见,都有一定的道理,不过,若是考虑把消极影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还是石亚南和文山的意见更妥当一些!”

裴一弘心里和他一样有数,显然也不想在这种时候把风声进一步闹大,可话说得却很含蓄,有比较明显的倾向,但又不是决断,完全符合这位一把手的一贯风格,“消极影响还是要控制嘛,石亚南同志和文山的意见值得我们重视啊!”

赵安邦却装作没看出裴一弘的倾向,笑眯眯地看着众常委,话里有话地问:“哎,同志们,咱们中国共产党有特殊党纪吗?国家有法外之法吗?好像没有吧?”

裴一弘明白得很,指点着赵安邦笑道:“安邦,你别绕我们,有话直说!”

赵安邦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一个小小古龙县竟然搞到了这种地步!我的意见,有问题的腐败干部一个不能放过,该立案的立案,该撤职的撤职,该抓的坚决抓,如果法律规定该杀的,还要坚决杀掉!既然事实证明这个县级政权不属于人民了,我们就必须代表人民坚决予以铲除,否则就是中共汉江省委的失职!”

于华北觉得赵安邦有些误会了,解释说:“安邦,或许是我没说清楚,或许是你没听清楚:文山市委建议暂不追究的是有些一般问题的干部,不是指那些严重触犯了法律的干部!这也是针对古龙目前干部队伍现状的策略性选择嘛!”

赵安邦不耐烦地说:“老于,我已经听清楚了,并没有误会你的意思……”

于华北忙道:“哎,哎,这不是我的意思啊,是亚南和文山同志的意见!”

赵安邦点着头,“我知道,我知道,还不是一回事嘛!我们现在是在讨论问题,我并没有指责你或者亚南同志的意思!你们无非是怕古龙的工作瘫痪嘛!我看不要怕,可以从文山其他县市干部中抽些人上去嘛!也不要怕消极影响,有问题的干部不处理,消极影响会更大,会给人们留下法不治众的坏印象,这不好!”

宁川市委书记王汝成婉转地说:“安邦省长,你也别这么绝对,法不治众的情况不是没有嘛!兄弟省区也发生过类似的大面积腐败案,都搞了些特殊规定!”

赵安邦火了,“什么特殊规定?要我说就是枉法!如果真的法不治众,那我建议先修改法律!不过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我们还得依法办事,这没啥好说的!”

由于赵安邦的坚决反对,裴一弘的态度发生了颇为微妙的转变,转变得还很圆润,此前的倾向性不留痕迹地抹去了,你可以理解为一种讨论时的民主作风。

裴一弘拍板说:“安邦说得对,既然事实证明古龙这个县级政权已经不属于人民了,我们就必须代表人民坚决予以铲除!兄弟省区怎么做我们管不了,但我们必须依法办事,文山市委的这个意见不能考虑!古龙案要一查到底,但也不能影响文山和古龙的正常工作!”当场向组织部章部长交代,“老章,你们组织部门考虑一下,征求一下文山的意见,必要时从南方各市调一批干部到古龙去!”

这个结果有些出乎于华北的意料,可仔细想想,裴一弘的滑头和赵安邦的另类,也只能导致这样的结果了。裴一弘可以理解,在这种事上不能不滑,他在某种程度上不也耍了滑头吗?在会上含糊其辞,只说是石亚南和文山的意见。赵安邦就不可理喻了,好像天外来客。这位省长同志就没想到:刘书记已先一步上去了,裴一弘也是说走就走的事,汉江班子调整在即,自己能这么不讲策略吗?

当晚,于华北郁郁不乐地和方正刚通了个电话,谈了谈常委会上的情况,提醒道:“正刚,古龙腐败案是省里在办,你们积极配合就行了。有问题的干部要通通拿下来,至于派什么人到古龙,你少说话,让亚南同志拍板拿主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