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第2/3页)

至少庞万春是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畅快的饭菜,看似简单,却透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简直让他无法自拔。即便味道不佳,冲着价值几十贯一瓮的女儿红,也要多吃两碗。

而李逵调理烤野兔的样子,顿时让人有种高端的视觉感受。

调料不下于十来种,还用羊脂抹匀称,一边抹油,李逵还一边解释:“兔子没有多少油脂,火大了容易变柴。”

庞秋霞盯着架在火上的兔子,对哥哥庞万春偷偷道:“他一定是个庖厨。”

“别瞎说……两位兄弟都是……有本事的人。”庞万春很按照李云的说法,给李氏兄弟加上一个读书人的标签,可是直到现在,他都看不出俩人身上有任何读书人的特征。违心的只能用‘有本事’这句经常用在客气话中的词来形容李逵。

小女孩嘟哝着嘴,一阵烦躁。她觉得自己大哥也变得婆婆妈妈起来,以前不是这样的。庞万春一手箭术,万里挑一,在老家就非常出名。要不然也不会被挑选进入禁军之中。大宋的禁军非常不好进,收入高,还清闲,尤其是还有世袭的可能,是大宋的铁饭碗职业。庞万春凭借手上的弓箭功夫,就能获得这份差事,没有人会轻视他的本事。

有本事的人都是骄傲的,庞万春也是如此。以前,他从来不夸人,更不要替人遮掩了。

烧烤是个经验活,就算是老手,一不留神也会出岔子,烤糊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李逵鼻子特别好,加上反应快,经验也足够,愣是在庞氏兄妹直勾勾的眼神之中,将一只原本平平无奇的兔子烤制成了外焦里嫩,香味扑鼻的美食。

尤其是香料的加成,简直让人垂涎欲滴,欲罢不能。

李云瞥了一眼努力吞咽着口水的庞氏兄妹,心说:“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我李云也是吃过珍馐的人,不屑与其为伍!”

“给你!”李逵从兔子上撕下一个兔子腿,递给了庞秋霞。

后者惊喜的接过,却有点扭捏的对李逵感谢道:“谢过李家哥哥!”

“这个给你!”

“多谢兄台!”

在李云嫉妒的目光之下,庞万春也分到了一只兔子后腿。

兔子这种动物,基本上有肉的地方就是后腿。他见原本属于自己的份额被吃了,顿时急了起来,他还是李逵最疼爱的族弟吗?

要是李云这样傻乎乎的问李逵的话,李逵想都不会想,直接会一巴掌拍在李云脑袋上,怒道:“不是!”

所以,李云从来不会问。

但李逵是个讲究人,有好吃的,总会给他留一份。比如说兔子的后腿。可没想到,他的特权却让一对路上刚认识的兄妹给分去了,心中空落落的伤感。

最后,李云分到了一个前腿,兔子前腿能说是兔子腿吗?

这是个爪子好不好?

李逵抱着兔子骨架,不解的看着李云,这家伙怎么不吃?

以前自己烤肉,这家伙肯定会上来抢,如今改性子了,变得懂事了?

李云盯着自己手中比庞氏兄妹手中的小了一大圈的兔子腿,嘟哝道:“喂鸟呢,就给这么一点!”

李逵的耳朵多尖啊!一字不落的听清了李云的嘟哝,算了,在外人面前就不教训李云了,得给他留点面子。撕下另外一只前腿递给了李云。

就像是小孩子,稍微给点好处就能眉开眼笑,李云的性格也是如此。这家伙原本不这样,自从跟了李逵之后,也不能说跟了李逵之后,是认识了李逵之后,心眼越来越小。

但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打动他,很没节操。

“二哥,仗义!”

李逵不搭理他,自顾自的吃起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他是饮食界的豪放派。李逵也是如此,只不过他的吃法让很多人难以接受。肉吃了,骨头嚼碎了一起吃下去,而且速度还快。这种吃法,对于庞万春来说,简直闻所未闻。

就连李云都觉得李逵忒粗鲁,给读书人丢脸了。

偷偷提醒李逵:“二哥,仪态,仪态,王姨娘教的都忘了吗?”

“师祖的吃相比我都不如,你看王姨娘说过什么?规矩这种玩意,就是糊弄人的鬼把戏,一点都不符合本意的话,为何要去守卫?再说了,吃骨头的好处你不懂。”李逵蔑视的打量了一眼李云的个头,不屑道。

李云懵了,吃骨头还有好处?牙不硌得慌吗?

“二哥,休要骗我。”

李云坚决不信。因为,李逵经常骗他,以至于他都有了抗性。不过李逵说的是真的,而且他也觉得这个办法很不错,因为吃骨头补钙。大宋这个时代,喝牛奶补钙根本就不现实,李逵虽然给自己整了不少奶制品,但也不够吃。

就他如今的体量,加上练功,尤其是用的都是一等一的重武器,怀疑自己缺钙不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