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架空,男儿当如此(第2/3页)

他相信薛讷手下的将,带出来的兵,都不是等闲之辈,只要有给他们发挥的空间,定能将任务完成的漂漂亮亮。

正想回去给薛讷守孝,又有人来找赵颐贞。

……

来人正是哥舒翰一行人。

哥舒翰面对赌坊管事的冷嘲热讽,受到了莫大的刺激,比历史上长安尉嘲讽他的更要严重。

哥舒翰险些要给刺激的一蹶不振了,最终还是挺了过来。

决定痛改前非之后,哥舒翰打算卸下身上哥舒家的痕迹。

活到现在,他太依靠哥舒家的扶持。

这一次决定用自己的实力,重新拾起哥舒一族的荣耀。

因故选择了来凉州从军,在这里他只有一个担任小队长的朋友,一切只能靠他自己。

在帮助裴旻擒人之后,当天晚上就赶往了凉州。

他知自己浪费了许多大好时光,一路上快马加急。

他先走几日,但裴旻为了见薛讷最后一面,日夜兼程,速度更快,比他还要早到一日。

哥舒翰是在裴旻晕倒的那一天夜里抵达凉州的,联系上了好友,在熟人的介绍下,入了凉州军。

这金子总会发光的,哥舒翰才入伍没几天,就擒了沈斌,立了不小的功劳。

沈斌鼻子歪了,脸上一块青一块紫的,显然受到了特殊的待遇。

作为一个汉奸,沈斌这一路上没有少给欺负。

落到了唐人手中,沈斌也只能自认倒霉,开始为自己谋取后路了,心中念着:“兴许突厥并不适合我,吐蕃才是最终的归属。听说吐蕃的赞普求贤若渴,是一个堪比太宗皇帝、松赞干布的君王……”

节操,在他心中就没有这个词语。

就如后世伟人形容的一样“节操不如妓女”。

他已经打算给唐军这方面的人讨价还价了,只要能够保住一命,他可以将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

赵颐贞以执行任务去了,裴旻带上孙奕,亲自迎接,一眼就看中了老熟人哥舒翰。

“哥舒翰,你怎么在这?”

裴旻惊讶的看着哥舒翰。

哥舒翰亦是一脸意外,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裴国公!”然后惭愧道:“翰孟浪无知,荒废半生,实在愧对先人,更无言回家见家中父母。决定要在凉州干出成绩,锦衣回乡。”

裴旻听他如此说来,瞧着哥舒翰就如看着一块肥美的蛋糕。

他真瞧不上在长安时候的哥舒翰,但是浪子回头的他,还是特别让人激赏的。

沈斌听哥舒翰开口叫“裴国公”,心底忍不住一颤,涌现一股恨意。

在大唐最有前景的边帅无疑是裴旻,除了在长安天子脚下为官,跟着裴旻是最佳选择。

沈斌在三年前就成以毛遂自荐,意图投效。只是裴旻看不上,没有收他,这才转道去了突厥,此事至今都嫉恨在心,时不时的表示裴旻有眼无珠,遇才不识。

沈斌心底愤怒,膝盖却极为老实,“噗通”一声跪伏了下来,道:“国公饶命,国公恕罪……在下是唐人,自幼饱读经史,深知忠君爱国之道。只因家母为突厥所囚,被逼无奈这才为突厥效命……”说到这里,他嚎啕大哭。他知裴旻重孝,以孝来求得一条狗命。

裴旻皱了皱眉道:“听你的口音是蜀中人士?”

沈斌道:“在下蜀中普安人氏……”

裴旻哼了一声,没等他话说完,直接抽出了秦皇剑,一剑将他脑袋削了下来,干净利落,不留一点痕迹。

哥舒翰一行人都看傻了眼。

沈斌瞪圆了眼睛,死不瞑目,一路自编的说辞,半点都没用上,至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剧本没有依照他的想法走……

“收拾干净,将他的尸体丢到义庄去,让负责人随便处理了,喂狗喂狼随意……”

见哥舒翰等人一脸震撼,裴旻哼道:“这种以母亲为借口理由来求生的畜生,杀了最是干净……”

沈斌纯粹是自作聪明,母亲被擒,确实是一个很好的说辞,但是他的母亲是蜀中普安人,为何会被擒?

古代出行,需要过所,没有过所,寸步难行。

尤其是出国,离开大唐,更是需要地方朝廷的准许才能动身。没有充分的理由原因,是不允许出国的。尤其是去敌国突厥,更不可能。

要去突厥唯有如玄奘、鉴真一样,选择偷渡。

玄奘偷渡去天竺,是为了取经学习,鉴真偷渡去日本是为了弘扬佛法。

那沈斌偷渡去突厥所谓何事?

难不成是去传授儒学的礼义廉耻?

要真是如此,沈斌绝对活不到现在。

沈斌今年四十余岁,算得上是一个男人的黄金年岁。由他的年岁推算,他母亲至少也是五十出头,有了一定的岁数。

带着五十岁的母亲偷渡突厥,可能吗?

至于在大唐境内给突厥劫走,那更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