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刘公案(第2/3页)

“本官乃天启三年的进士,都察院的都察院四品右佥都御史,按照大明朝的规矩,可以上堂不跪。”郭铮斜眼看了刘子光一眼,冷冷的答道,潜台词就是你连这点规矩都不懂,还来审案啊。

“放肆!”刘子光没有惊堂木,只好将茶杯往茶几上重重一砸,“伤风败俗,伤天害理,你还好意思提进士出身,十年寒窗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左右,给我按倒了先打一百杀威棒!”

左右立刻窜出两个番子,一脚踢在郭铮的膝盖窝,将他踢倒在地,这就要借两根水火棍打郭铮的板子,外头围观众人发出一阵欢呼叫好。

三位法官面面相觑,这也太不按套路出牌了吧,“刘大人,一百杀威棒把被告打死了这案还怎么审?”主审官徐九经哭丧着脸问道。

“嗯,那就先记着,问完了案再打。”刘子光本意也没想把郭铮打死,只是想杀杀他的威风而已。正好顺水推舟给徐九经一个面子。

“案犯郭铮,本督问你,案发当日你乔装打扮去城南娼妓云集的旧街,所为何事?”刘子光开始发问了。

“我收到密信,约我去那里呈交当朝一位高官贪赃枉法的证据。”郭铮还是一样的回答。

“信呢?人呢?”刘子光追问。

“信已经销毁,人也找不到了,既然是密信,就跟定不会留下痕迹。”

“那就是没有证据了,没有证据你还这么拽,去嫖娼就嫖娼了,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还捏造什么密信出来,你当本督是三岁小孩啊?”刘子光对这个回答呲之以鼻。

三位法官的脸色更加不好看了,这么说岂不是影射他们是三岁小孩,这位伯爷真是口无遮拦啊。

“本督再问你,你的斗笠和蜡烛为何会落在如花家里?”

郭铮冷笑:“我再说一次,斗笠和蜡烛不是我的,那天没有下雨,我为何要戴斗笠?蜡烛更是可笑,大人可曾见过有人拿着蜡烛夜行的吗?”

这倒是实话,斗笠是一种雨具,很少有人在晴天戴,夜里拿着蜡烛走路更是匪夷所思,一般人都是用灯笼照路的。

“哼”刘子光鄙夷的哼了一声,道:“某些人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当然要戴斗笠,至于蜡烛,那是你玩SM的道具,本督有说是照路用的么?”

“按照大人的推理,那任何人家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可能是我的了?这样的栽赃如何能令人信服?”郭铮仍然在狡辩,他认定刘子光拿不出证据来证明那两样东西是他的。

“就知道你不服,本官这就让你心服口服,来人,带证人证物。”刘子光一声令下,外面进来两个人,一个是粗布衣服的小伙子,一个是绸缎直裰的中年人。

两人战战兢兢走进公堂,扑通一声跪下给大人们磕头,众人都纳闷,这两个新证人是那一路的?又能证明什么?刘子光从座位上站起,走到公堂当中道:“本督给大人们介绍一下这两位新证人,这位小哥姓李,是在街上卖斗笠的,摊子已经摆了四年了,他的斗笠质量上乘,价格公道,童叟无欺。这一位老先生姓苏,是开蜡烛行的,京城的达官显贵都用他家的火字牌蜡烛,这种蜡烛价格虽然贵点,但是质量好,造型美观……”

刘子光说着,忽然转向郭铮,盯着他的眼睛道:“更重要的是红蜡烛里面含有不少添加物,所以滴下来的蜡油不是很烫,我想这是郭大人最看中的吧。”

“刘大人,您找来这两个不相干的证人在做甚?难道要帮他们推销斗笠和蜡烛不成?”赵喧笑着嘲讽道。自以为说话很幽默俏皮,但是徐九经和冯青山都没笑,因为他们注意到郭铮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

“你闭嘴!本督叫来的证人自然有用。”刘子光猛然转身,指着赵喧训斥道。

赵喧气的说不出话来,刘子光继续问案:“李家小哥,九月十三这天你卖了多少斗笠?”

小伙子答道:“那天生意不好,一共才卖了五顶。”

“很好,那你看看这些斗笠里哪个是你家的?”

证物斗笠和其他几顶斗笠混在一起被送来上来,李小哥很轻易的就从里面找出了自己编的斗笠:“回大人,是这一顶,小人的手艺和别家不同,很容易分辨的。而且这一顶边缘有些破了,所以小人记得很清楚。”

“哦,你记得什么?说来听听。”

“这顶斗笠就是九月十三卖出去的,因为运货的时候把边缘擦破了,所以摆在上面想贱价卖出,可是有位大哥没讲价丢下几个大铜子就走了,所以小的记得很清楚。”

“这位豪客的相貌你可记得?”

“记得,白面微须,一看就是读过书的斯文人。”

“呵呵,那你看这大堂之上可有此人?”

李家小哥张望了一圈,目光锁定在郭铮身上,他欣喜地开口道:“大哥,我可找到你了,那天你多给了三文钱,我这就找给你,俺爹说做生意要童叟无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