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赃(第2/3页)

劳勃离去以后,我呆呆地坐在床边,眼泪也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记得那天是九月二十七日,我下班回家的时候,劳勃又和丽莎约会去了。他在那天早上就告诉过我,晚上要去丽莎家吃晚饭。

晚上七点钟的时候,我从冰柜里拿出一瓶汽水,坐在客厅里喝了起来。

就在这时,楼上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我被这声枪响吓了一跳,足足有半分钟,我才反应过来,心想,是不是该上楼查看一下究竟。

我把汽水瓶放在一边,把门打开一道缝,侧耳细听,走廊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在我家的楼上住着一位年轻的大学生,他在大学读法律,只有周末才回来。在他的隔壁是一位新搬来的房客,那是一位老人,我曾见过他几次,看起来他的身体不太好,满脸病容。此外,其余的房间都是空的。

这天是星期四,女房东也不在,她每个星期要有三个晚上值夜班,去城里的办公室做勤杂工。

公寓的楼道里有一部公用电话,按说我应该立即打电话报警,可好奇心驱使我走上楼去一探究竟。我无法解释当时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好奇心,抑或是冥冥中的一股力量,拉着我走上楼梯……

我沿着黑漆漆的楼梯,来到传出枪响的房间门口,扭动门柄。

门并没有锁,它应声而开。

在幽暗的房间地板上躺着一个人——正是那个一脸病容的老人。他的太阳穴有一个弹孔,鲜血正汩汩地从弹孔里流出来,他手里还握着一把手枪。

我壮着胆子走进去,意外地在茶几上发现了一张纸条,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封遗书:

我对这个世界绝望了,人们都袖手旁观。支付过房租之后,我的积蓄只剩下一百二十七元。现在我疾病缠身,妻子离我而去,孩子也走了,谁还在乎我?一切都该结束了!

显然,这是一起自杀事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跑到楼下打电话报警。突然,我心中一动,停下了脚步,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几天前劳勃讥笑我的情形——他放肆地大笑着,对我不屑一顾地说:“你是一只没有用的耗子,所以丽莎她才选择我,你是个胆小鬼,只会吱吱叫!”

我看了看老人的尸体,又看了看茶几上的遗书,萌生了一个复仇计划。

我把遗书装进口袋,然后蹲在尸体旁边,翻出老人口袋里的皮夹,从里面掏出几张钞票——五张二十元,一张十元,三张五元,两张一元。我把钞票装进兜里,然后又用自己的手绢仔细地擦拭皮夹,又把皮夹塞了回去。

接下来,我故意将房间弄乱,将抽屉一个个拉开,又将椅子掀翻在地。然后,我把手枪从死者手上取下,擦拭干净,随手丢在地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走出了房间,并随手带上门。

回到家里,我走进劳勃的房间,将从老人皮夹里找到的钞票藏进他的一只鞋子里,然后又用手绢小心地擦掉我在他房间里留下的任何痕迹,包括脚印和指纹。

把一切都布置停当后,我离开公寓,在街头上闲逛。

我又在心里把整个事情盘算了一遍,想看看其中是否有疏漏之处。反复思索,没有了,连手枪上的指纹也被我擦掉了。警察必定会将老人之死列为刑事案件来侦破。

这两天,公寓里只有我和劳勃。

我想,警察肯定会将我们二人列为重点怀疑对象进行调查,但我问题不大,因为我平时遵纪守法,从不侵犯他人,而且我在银行里还有一笔存款,没有理由谋财害命。再说了,我一贯兢兢业业地工作,不嗜烟酒,生活作息很有规律,显然不像是杀人凶手。

而劳勃就不同了,他在学生时代曾被开除,现在又经常光顾酒吧和赌场,个性粗野,且手头经常缺钱,完全具备作案动机。当警察在老人的尸体上搜到空皮夹之后,必定会怀疑这是一起谋财害命的案子,如果他们搜查我和劳勃的房间时,自然会找到劳勃鞋里藏着的钞票。那么,劳勃会怎样回应警察的质问呢?他一定会说,他晚上七点以前就离开了公寓,前往丽莎家和她约会,丽莎也会帮他作证的。

老人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七点十五分,这一点法医应该可以证实。

而我清楚劳勃的行踪,他今天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后出门到处闲逛。因为丽莎要晚上七点才下班,所以,劳勃一定是在晚上七点之后直接到丽莎的公寓与她约会。这样一来,劳勃就有充足的作案时间,警察会推测说,劳勃在离开我们住的公寓之前,曾溜上楼,想看看能否从老人那儿偷点儿钱,结果被老人撞了个正着,两人搏斗起来,最后老人遇害。劳勃则将老人的钱洗劫一空,并将钱藏在了自己的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