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杀戮式的挽留杰弗瑞·达莫(第3/4页)

从监狱中出来后,达莫便到一家常去的同性恋酒吧买醉,并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名叫安东尼·希尔斯的男人。在聊天中,达莫告诉希尔斯:“我经常来这家酒吧玩。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去我家玩,我们可以尽情地喝酒和做爱,还可以拍点儿裸照。”希尔斯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建议,便和达莫一起走了。

起初两人只是做爱,希尔斯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后来,达莫便端给了希尔斯一杯酒,酒中放了达莫自制的安眠药,等希尔斯睡着之后,达莫便开始动手了。达莫把希尔斯肢解后,便把希尔斯的脑袋做成纪念品留在身边,达莫把头颅放到开水中煮了煮,然后把皮肤揭下来,风干之后,达莫便把希尔斯的头颅涂成了灰色。在这次作案后不久,达莫又因为猥亵男童被判刑,法庭判他禁止和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接触。

在一年以后,达莫就经受不住诱惑,继续杀人,他先后一共杀掉了12名男性。达莫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其中一名叫克内拉克的年仅14岁的老挝裔男孩的遭遇最为悲惨,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当时达莫把克内拉克迷晕之后,发现家中没啤酒了,就出去买酒。其间,克内拉克迷迷糊糊醒了过来,并尽力跑了出去,当时光着身子的他肛门处还流着血。由于安眠药的药效还没有过去,克内拉克步伐虚浮,但还是找到了求救的对象。两名女孩看到克内拉克后便报警了。当时警察并未重视这件事情,只是象征性地去达莫的家中问话,虽然警察在达莫家中闻到了一股难闻的气味,但整洁的房间让警察打消了对气味的怀疑。而且达莫这个白种人也表现得十分配合,达莫还告诉警察,克内拉克已经19岁了,是他的情人,所以警察认为这不过是两个同性恋人之间闹矛盾而已,所以并未引起重视,便离开了。

如果当时警察对达莫的房间进行一番搜查,那么就会发现刚刚被肢解的尸体,克内拉克也就不会遇害。在警察离开后,达莫便把昏迷过去的克内拉克给肢解了,并且还把克内拉克的脑袋做成了纪念品。但是克内拉克却给那两名女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女孩回家后把这段经历告诉了母亲,这位母亲便打电话到警察局询问情况,结果警察却告诉她:“女士,那是个成年人,我们不能干涉对方的性取向。”后来,这两名警察甚至还拿克内拉克肛门受伤和醉酒的样子开玩笑。这两名警察不仅是白种人,而且还是种族主义者。

虽然达莫被捕时进行了激烈的反抗,但是却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且老实交代了藏尸地点。最终,警方找到了16个被害人的尸体,并以16起谋杀罪起诉达莫,达莫被判处了将近1000年的监禁,他的余生将在监狱中度过。但在1994年,达莫却在监狱中被人杀害了。当时达莫和一名黑人正在打扫房间,两人起了冲突,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甚至动起手来,那个黑人抓住达莫的脑袋向墙上用力地撞去,达莫当场身亡。后来,这名黑人声称,他之所以杀掉达莫是为了替天行道,上帝不允许达莫这样的杀人狂魔继续留在世上。

【犯罪心理分析】

达莫之所以能杀掉这么多人,与当时的有色人种受歧视的大环境是分不开的。所以在达莫杀人事件被曝光后,立刻发生了抗议美国政府纵容种族主义的民众暴动。当时的美国政府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不得不加重对达莫的惩罚,还把达莫单独关起来,不让他与其他的犯人发生接触。达莫看起来根本不像一个杀人魔。虽然达莫为人孤僻怪异,也因为露阴和猥亵儿童等罪名进过监狱,但达莫与其他暴戾型的连环杀手比起来,还算是温和的,最起码他没有和他人发生过冲突。

达莫在杀人时经常会借助一个道具,那就是酒,酒成为达莫必不可少的杀人工具之一。达莫首先利用酒和别人接触,然后再邀请对方回家,而且达莫还具有酗酒的倾向。FBI的研究表明,不少连环杀手都会利用毒品或酒精这些可以使人失去控制力的东西来作为犯罪辅助手段,虽然酒精具有镇定的作用,但是却可以让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失去控制,尤其是毒品这种能够让人进入极度兴奋状态的物质,更容易让人失控。FBI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连环杀手都会在杀人前喝酒,有的甚至会喝比往常更多的酒。

除了酒精之外,在达莫这位杀人魔和食人魔的身上,还有一个十分显著的特征,那就是无法排解的孤独。不同于其他连环杀手,达莫的家庭是比较正常的,他的父母也十分喜爱他,虽然后来达莫的父母离婚了,但那时达莫已经成年。按理说,如果一个人成年了,他的父母选择了离婚,对这个人来说,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他的生活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但是这对于达莫来说却是难以接受的,他认为父母是想抛弃自己。也就是说,达莫算是个幸运的连环杀手,他的父母是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