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案 潜水惊魂(第2/11页)

赵淑华强悍惯了,也不把一个派出所所长放在眼里,而且面对着丈夫的尸体,冷静不下来,依然狂吼着:“你要是抓不到凶手,不能让凶手偿命,你的所长也就做到头了。”

徐誉滕哪敢说这是一起意外事故,连连点头:“是,是,你放心,我们一定公正处理,您先坐下,咱们三方好好谈谈。”一边说,一边求助似的看着马翼生。

马翼生到底比赵淑华冷静些,见状劝解说:“妈,现在闹也没有用,咱们还是好好商量,要怎么处理后面的事。”

赵淑华吼着说:“还商量什么,马上抓住凶手,枪毙,给你爸爸偿命。”

由于赵淑华无论如何也不肯接受调解,更不承认这是意外事故,徐誉滕只好向刑警队报告,请求支援。

经赵淑华许可,我对马强的尸体进行了解剖。结果显示,马强死于血管空气栓塞。

我对沈恕解释说:“所谓空气栓塞,是指进入肺静脉的气体随血流经过左心房和左心室,最后流入全身动脉分支,堵塞动脉分支,造成相应器官特别是大脑与心肌的缺血,严重的可阻碍流回左心的血流,造成严重的循环衰竭,可立刻致人死亡。”

沈恕说:“马强潜水时是否有造成空气栓塞的可能?”

我说:“这个完全可能,但是几率不是很大。目前尸体解剖的结果显示,马强在水下由于压力过大,造成胸部损伤,引起支气管肺泡破裂和血管破裂,使气管与肺静脉沟通,气管压力超过静脉压时,即引发空气栓塞。”

我补充说:“除此之外,马强身上没有其他受伤痕迹,这是致死的唯一原因。”

沈恕说:“是否可以认定是意外?有没有人为的方法造成空气栓塞?”

我说:“目前的迹象显示,确实是意外。我调阅过马强生前的健康报告,他的肝、肺等器官均有潜在的疾病,在潜水时诱发意外,可能性很大。但是人为对马强的身体条件造成破坏,导致他在潜水时肺泡破裂,并不是困难的事。目前我所能想到的,至少有几种情况,比如在面罩中蓄水,导致他潜水时供氧不足;或在他潜水前,让他接触到过敏源,造成气喘;或者干脆在氧气瓶中破坏气体成分,也可以让他在潜水时瞬间失去知觉。这几种办法造成的空气栓塞或肺泡破裂,在症状上没有太大差别,解剖尸体是不能发现的,只能对马强的潜水设备进行化验。”

沈恕说:“既然这样,我们就把工作做得周到些,毕竟还不能排除他杀的可能。”

赵淑华在证物化验期间,不断通过各种途径向刑警队施加压力,干扰办案,一度激起刑警队内部的反感情绪,沈恕不得不分心做警员们的思想工作。

案发二十四小时后,化验结果出炉,我对沈恕通报说:“马强的潜水氧气瓶被人动过手脚,基本肯定是他杀,可以立案。”

沈恕说:“氧气瓶被做了什么手脚?”

我递给他一份化验报告。通常使用的潜水氧气瓶中,装的是压缩空气,也就是约五分之一的氧气,和五分之四的氮气。气瓶中的氮气,在正常气压下对人体并没有什么影响,但在高压下氮分子会融入神经细胞而造成不同程度的麻醉性,即所谓氮醉。所以在某些情况下,潜水者在深海中需要停留相当长的时间时,常以氦气取代氮气,氦分子的体积非常小,使用氦氧混合气体不但可以减少麻痹现象,也可利用它迅速扩散的特性,缩短减压上升的时间。

根据冷月湾提供的报告,平日里马强的潜水瓶中装的是氦氧混合气体。但是在出事当天,瓶子里盛的是浓度达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纯氧。高浓度氧的持续吸入,不仅可引起肺不张,而且常使呼吸道分泌物异常干燥,造成肺的氧毒性损伤,使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以及造成肺组织细胞的变性,严重的甚至可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

而马强正是由于在水下持续吸入纯氧,造成肺部压力过大,肺泡破裂,引发空气栓塞。

所以,给马强的潜水瓶灌注纯氧的人,或曾替换过他的潜水瓶的人,就是本案的凶手。

2.嫌疑现身

读过关于马强的潜水瓶的化验报告后,沈恕眉头紧蹙,手持一支铅笔,在纸上涂画着谁也看不懂的火星文字。

马强发案的时机非常敏感,因为就在三个月前,马强父子曾因一起交通事故在全国名声大噪。虽然交通事故并不在沈恕的职责范围内,但作为楚原市刑警支队主持工作的副支队长,沈恕曾阅读过这起事故的全面资料。马强在这个时候遇害身亡,是否与这起交通事故有联系?这恐怕是大多数人的第一个念头。

三个月前,是春夏之交,黄昏时分,在松江大学读书的马翼生驾驶一辆新款黑色轿车,去邻校松江纺织学院接女朋友。马翼生的女朋友田珠珠,在纺织学院有校花的美誉,交往过几个富家子弟,最终马翼生以最雄厚的财力赢得美人芳心,两人已经相处了近半年时间,创造了彼此恋爱史上时间最长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