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案 名画冤狱(第3/13页)

我说:“我能不能听听案子的经过?”

沈恕说:“当时死者王守财是包工头,胡长伟是给他打工的木匠。案发时是晚上7点多钟,王守财的老婆明娣和女儿外出未归。报案人是王守财的邻居常有功,因为王家的门没有关,里面传出打斗声,常有功就报了警。警方赶到时,王守财和胡长伟都倒在地上,王守财已经死亡,头上有一处打击伤,身上有七处扎伤,死者手里拿着一个青铜佛像。胡长伟手里拿着他自己做工用的凿子,头部受到打击后昏迷。后来经过化验,佛像和凿子是两人互殴的凶器,王守财身上的扎伤均与凿子的尺寸和形状吻合,两人头部的打击伤则是青铜佛像造成的。”

这就是沈恕,楚原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十几年前的案子,仅看过卷宗,说起来如数家珍,连细节都描述得清清楚楚。

我说:“那又怎样解释王守财头上的打击伤呢?佛像是握在他手上。”

沈恕说:“据卷宗里记载,胡长伟在预审中交代,他和王守财因工钱的纠纷吵起来后,他情急中拿起客厅陈列柜上的青铜佛像打了王守财的头部一下,王守财和他厮打起来,把佛像夺了过去,胡长伟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凿子,向王守财身上接连扎了多下,王守财重伤之下向他还击,用佛像击中胡长伟的头部,结果两人一死一伤,都倒在地上。后来胡长伟的老婆秋萍也作证,说当晚胡长伟临出发前,带上了平时做工用的凿子,并说如果要不到工钱,就要杀了王守财。”

我说:“既然这样,胡长伟还要申诉什么?”

沈恕说:“胡长伟后来推翻了全部口供,说他在公安局预审中交代的都是屈打成招,事实上他并没有杀害王守财,他进门时王守财已经倒在地上,随后他就被人打晕,后来发生的事情他完全不知道。”

我说:“那现场有没有第三人的痕迹?”

沈恕说:“卷宗里记载,现场未发现第三人的任何痕迹,包括指纹、鞋印、血迹,都是死者和胡长伟留下来的,所以胡长伟的申诉未被取信。这么多年过去,也没有可能再复核现场。即使胡长伟真有冤情,恐怕也只能永沉海底了。”

我说:“胡长伟前后两次截然不同的交代,都合情理,不过时间过去这么久,除了相信当时的调查结果,我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沈恕笑笑说:“你不是提供了新线索吗?”

我诧异地说:“你什么意思?”

沈恕说:“你和你二叔这次去拍的那幅《宝琴立雪》,当时就挂在王守财家的客厅里,那上面恰好又溅上了血迹,如果能证明那血迹不属于王守财和胡长伟,不就是现场曾出现第三人的佐证吗?”

我说:“沈支队,这是不是太天方夜谭了,这么多年过去了,画上就是有血迹,而且是第三人溅上的,也不能证明是在案发现场溅上去的。”

沈恕说:“的确是这样,不过胡长伟这样坚持申诉,貌似真有冤情,想起他十几年的冤狱,也让人同情。说不定冥冥中有天意,借这幅画帮他翻案也说不定。”

我摇摇头说:“沈支队,这不像是你啊,这么捕风捉影的话都说出来了。”

沈恕的眼睛里忽然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表情,说:“有时候我们的能力很有限,眼睁睁地看着无辜的人遭受冤屈,而凶手则逍遥法外,却没有办法。”

我说:“凭胡长伟的一面之词,也不能断定他确实有冤屈吧?”

沈恕说:“我不是说他,就是发发感慨,医生误诊,公检法办错案,都是变相杀人,从某种角度来说,和杀人犯又有什么区别?”

我受到他感染,也叹口气,默然无语。

忽然手机响起,接起来,却是刘远征从拍卖行打来的,他说:“淑心,有件事情要你帮忙。”

我说:“有事你说话。”

刘远征说:“那幅画的委托人在我这儿,一定说血迹是我们溅上去的,我想请你们过来给我做个证人,找不到你二叔,许甜甜又不在本地,你能不能过来一趟?”

我用目光向沈恕示意下,回答说:“没问题,我这就过去。”

沈恕对这件事是真上心,主动提出和我一起去。

刘远征早听说过沈恕的名字,虽然不知他的来意,还是热情地握手寒暄。委托拍卖《宝琴立雪》的人正是王守财的老婆明娣。她见状啐了一口说:“刑警队的算个屁,想吓唬我,没门。”

我说:“你怎么出言不逊哪,谁吓唬你了?刑警队招你惹你了?”

明娣说:“我不管你们是谁,我这幅画好端端地拿过来,你们就要好端端地给我拿回去,这损失你们必须包赔,我这里有你们亲手签的合同,白纸黑字,拿到法庭上,也是我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