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案 猪市大街见杀机 金鱼胡同惨灭门(第4/10页)

拉车第一天,黄小萌告诉杨小松,那本书叫《侠隐记》[5],是写外国英雄的,还夸他就像书里的“火枪手”。

瑶瑶心里却清楚,老爷雇杨小松做车夫,是要面子,怕他把女儿的事到处讲。至于黄小萌,那是“念书念迷糊了”,“小姐成天看些小说,说什么火枪手、茶花女,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女学生

黄小萌在燕京大学女校念文科。这所女校前身是所教会学校,除了文理专业,还有很多西式课程和学生活动。黄小萌是个文艺女青年,读小说、听音乐、演话剧样样都喜欢,甚至连学校剧社每周排演京剧,也都去看一看。

送黄小萌上学没多久,杨小松学会了很多新鲜词儿:新文化、新青年、德先生、赛先生、理想、浪漫。除了这些不太懂的,还有一些洋人词:拜伦、罗素、泰戈尔,啤酒、咖啡、朱古力, 还有布尔乔亚。

每天中午和傍晚,杨小松都去接黄小萌,在对面洋楼底下等着,累了就坐石头上看着学校发呆,琢磨那些词儿。有时,杨小松会问,罗曼蒂克是什么东西?黄小萌就笑,说罗曼蒂克就是浪漫,浪漫就是罗曼蒂克。杨小松一下就懵了。他只知道,梁山好汉里头,行者就是武松,武松就是行者。杨小松从小听书听戏,梁山故事倒背如流,讲得起兴,还能唱上几句《快活林》。

燕京大学女校,位于灯市口东口的同福夹道胡同,前身为美国公理会1864年创建的贝满女塾,后来是华北协和女子大学,最后并入燕京大学成为女子部。图为女校大门口,拍摄于故事发生的前一年——1922年,当时黄小萌刚刚入学不到一年

每回黄小萌笑他,他就讲水浒,黄小萌就安静地听。她说,这些好汉,就像《侠隐记》里的骑士剑客。

瑶瑶说,小姐着了迷一样,“以前她给我讲过那些故事,我都不爱听——这下好了,她说,杨小松懂,因为他讲义气。”

杨小松确实讲义气。拉了半个月车,他问黄小萌,能不能介绍个人做伙计。

“这人是他老乡,从小一块长大,在宣武门掏粪,脾气好,总受欺负。老板本来不同意——不说了吗?他不喜欢外地人——但小姐开口说,他还是答应了。”

小和尚比杨小松小一岁,圆头圆脑,剃了个光头,手脚挺勤快,就是不爱说话。他悄悄问杨小松,你不是要做神偷吗,咋成了车夫,还攀上这么个大户人家?

杨小松“啪”地扇了他一巴掌,说你瞎胡扯个啥?我那是说着玩——我、你、财哥,咱们也能当城里人。

小和尚给他打糊涂了,不让人说是贼,他理解,但“能当城里人”这话,他听不明白。

小蟊贼

原本,杨小松确实是打算做个神偷的。黄小萌出事的时候,他并不是正好路过,而是正蹲在黄家后墙根踩点儿。当时,他已经悄悄观察了黄家大院四五天,就等着摸清这家人出门的规律,找机会吃恰子[6]。哪里想到,阴差阳错救了黄小萌。贼没当成,反倒变成了英雄。

在此之前,杨小松已经成功地偷了八家大户,踩点儿吃恰子这招,是跟财哥学的。财哥也是个河南人,在北京混了十几年,曾是上过通缉令的飞贼。杨小松和小和尚刚到北京时,认识了他。

去年(1922年)夏天,河南遭了水灾[7],不少人往北逃荒。杨小松和小和尚在归德车站(今河南商丘)扒火车到了北京。杨小松说,要到北京城里找父亲,找着父亲,就能当城里人。

杨小松的父亲,是光绪十年(1884年)跑到北京的。那年,一支军阀队伍占了河南,出了个政策,家里的地一夜之间就给充了公。村里人都说,种地活不下去,往城里跑就有活路。父亲跟着老乡跑到开封,又一路往北到了北京,在东郊的窦家庄(今北京豆各庄)落了脚。那一带的窝棚里,住的都是河南老乡。

在北京挑了十年粪,杨小松的父亲娶了个捡破烂的老乡,生下了他,但却没钱养活,一断奶就托人送回了老家。

来北京的火车上,杨小松对小和尚说,自己应该是北京人,人生在哪里,就算哪里人。

两人在通县下了火车,来到窦家庄,却没人认识父亲。老乡说,“河南村”里捡破烂的最多,满北京城跑着干活,“每年都会跑丢几个,上哪儿找去?”

幸亏遇到财哥,俩人才有了活路。财哥问他们:“没出息,就送你去挑粪;有出息,就跟我干。”

杨小松有出息,跟着财哥走了。他早就听说,挑水挑粪属于贱业——“我跟他(小和尚)不一样,我爸在北京都30年了。”

财哥带了一群河南小孩,都会偷,各有本事。有人最会上房揭瓦“开天窗”;有人能挖墙开洞;有人专在人多的地方当扒手;还有人专门偷鸡摸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