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3/3页)

“我们从左边绕过去,穿过那个树林。路是远些,但我们可以隐蔽接近公路。”

“几点了?”刘易斯问。

“这有关系吗?”

“我只是想知道,我们还要多久才能把这他妈的事给了了。”

“路还长着哪,”哈特说。

詹姆斯·杰森斯提着大毒蛇.223步枪【注】,望着那边的岩壁,刚才的那几枪就打在了那上面。他已经尽力了,光线那么暗,距目标又还有二百多码远的距离。

【注】:美国缅因州大毒蛇武器公司的产品。

他在那里一边等着,一边用夜视望远镜扫视着那片区域,但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见了踪影。刚才那边差点上演了一场穴居人大仗——两个男人在滚石和原木的攻击下左闪右躲。

他扫视着那片开阔地和周围的森林,看了有十分钟。

她们在哪儿?

两个男人已经逃回到那个石坎的下面去了。既然他们已经丢了车,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他们一定会去州际公路——去拦车。但从石坎到公路他们会有很多不同的路线可走。从大方向上看,他们可能会往这边走。这一路虽然草木茂盛,但杰森斯还是有可能会发现他们的。不过,他们也可能会绕过那座山的远端,去追那几个女人。那边的山爬起来似乎要陡得多,而且很可能还没有什么隐蔽,谁知道呢?也许,这两个人因为受到了刚才的那番攻击,气急败坏之下,非得要搞定他们的猎物不可。

不过,杰森斯现在还不想马上就采取什么行动。他注视着那片灌木丛,用夜视望远镜四处观察着。很多草木都在动,但似乎皆是微风使然,而不是在逃之人。

这时他看见不远处有动静。他眨了眨眼睛,拿着望远镜定睛一看,吃了一惊。他看到了一只野生动物,是一匹郊狼或野狼。

夜视望远镜里那畜生的颜色灰绿灰绿的,就像幽灵一样。那畜生的脸瘦瘦的,一日洁白的牙从光秃秃的唇颌之间露出,看得清清楚楚。幸亏离得还有些距离。它很漂亮,但也很凶悍。

那畜生抬起头,嗅了嗅鼻子,转眼就不见了。

回家的路还很长、很长,詹姆斯·杰森斯暗自思忖。他得编个故事给罗伯特,故事里会有这只动物,但不会有刚才那场枪战。

他继续扫视着附近的开阔地和树林,但再也没有看见那两个杀手的踪影。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来到这里,但他却不可能从密林中发现他们。

格雷厄姆和那个警官现在怎么样了呢?

在两个杀手来到那个石坎之前响起的那声枪响似乎在暗示着他们的命运。但他却束手无策,真是没用。没法出手。

杰森斯又等了十分钟,觉得是该去州际公路的时候了。他挎上帆布袋,枪也没有拆,就融入了森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