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第2/3页)

“是的,从脚印上看是这样。”

格雷厄姆看了一眼警官的车,见有把霰弹枪锁在前座上。

“我没带枪,埃里克。”

“我不能把枪给你,格雷厄姆。那是会丢饭碗的。”

“啊。”

“跟紧点。我在局里的射击比赛中名列第二。”

“好吧,那你至少要带两把枪,听我的没错。”

蒙斯想了一下,便返回汽车,打开锁枪的锁,往口袋里塞了五六颗子弹。他锁上车门,回到格雷厄姆的身边。两人一起走到森林的边缘,向下看了看满是岩石和树木的山坡。那条河在他们的左边,在一排一百英尺高的峡谷绝壁之下,河水咆哮着,在巨砾、树干和一个小水坝上摔得粉碎,坝底有一个诡异的排水口,树叶和垃圾在上面打着旋,搅和成了一团肮脏的杂烩,然后就不见了。

“看上去就像是地狱的水上通道。”

“谢谢你,让你费心了,埃里克。你会有麻烦吗?”

“警长派我们四处去搜索一下。我说,我要去北边的几条路上查一查。我又没说我要走多远。”

“汤姆是个好人,但我有一个感觉,他这次错了。我了解我妻子。”

有那么几分钟,他们一会儿蜿蜒而行,一会儿奋力攀缘,穿行在一片片密密匝匝的灌木之中,之后来到了一片铺满柔软松针的地方,比起刚才经过的那些低矮的连翘、长春花和其他蔓生植物,这里舒服多了。那些植物似乎特别爱纠缠他们的靴子。蛇河轰轰的水声越来越大了。

“该是较真的时候了。”蒙斯弯下腰,朝土里吐了口唾沫,和成泥。他把泥涂在脸上。格雷厄姆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么做很傻,但随即也照做了。

“好的。行了,咱们开始行动。”蒙斯端起霰弹枪,打开保险,在前面领路。他们朝山下的一片难以穿越的密林、乱石和阴影走去。

格雷厄姆压低声音说,“埃里克,我有点好奇了。打败你的是布琳吗?”

“打败我?”

“是指那次射击比赛。你说你是第二名。”

“哦,不是,是多比·玛斯特斯。那小子没准从他妈肚里出来的时候就举着把枪。不过我得说,布琳也许虽然不是最好的射手,但她打空一梭子弹接着再装弹的速度,比警队里的所有人都要快一倍。在枪战中,这个本事更管用。信我的没错。”

詹姆斯·杰森斯吃完了第二块汉堡包,虽然已经冷了,但他需要卡路里。他沿着州际公路开着车,时不时地瞥一眼粘在仪表板上的一只小盒子,那上面有个屏幕。屏幕显示,他距离目标一英里左右,目标已经停止行进了,在路边停了差不多有十分钟。

杰森斯评估了一下他假扮菲尔德曼的那位伤心的朋友阿里·帕斯克尔时的表现,这个名字是他的四种身份中的一个,与车辆登记和驾照完全一致。当你为斯坦利·曼克维茨这样的人工作时,预算虽谈不上无可限量,但也足以让你买得起工作所需的各种工具,干活就得要讲究——用那位工会大佬最爱用的词来说就是——效率。

刚才在菲尔德曼家,他假装在得悉噩耗之后,需要平定一下情绪,但实际上却利用那个机会了解到了很多情况。他编了个瞎话,说是接到了斯蒂文的一个电话,从而了解到了警方实际怀疑的对象是两个人,而且这两个人身材不是很高大,谢谢你了,蒙斯警官。

他还瞎编说,凶杀的原因与当地有关,而不是密尔沃基。他还不能确定戴尔是否采信了他的话。

杰森斯还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明确地判断出警方对这起凶案知道得有多少,当时他就在一旁假装打电话——当你在打手机时,你是隐形的;没有人会以为你是在偷听。警长对此没有丝毫的察觉,但杰森斯却并没有认为他是个小城里的乡巴佬而小瞧他。聪明的人在遇到某种情况时,永远是在寻找最简单的、最合乎逻辑的解释,杰森斯所提供的就是这样一个解释:一个伤心的朋友、一本驾照和一辆靓车上的一个合法的车牌。

这也有助于杰森斯迅速离开现场,因为他就是这样被要求的,他要老是在那儿不走,警长就要起疑了。

实际上,他也不需要再逗留下去了。因为他下一步的行动与警方正在进行的调查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没错,他的注意力现在是在那个女警官的丈夫身上,他的妻子已经逃入山林,正躲避杀害爱玛·菲尔德曼的凶手的追杀。杰森斯在听到格雷厄姆·博伊德和埃里克·蒙斯之间的密谈之后,他断定他们是要脱离警长的搜索计划,自己单干了。

戴尔也许很懂他的手下,也许很懂逻辑,也很懂一般意义上的人性——所有的好警察都具有这样的素质——但他却不懂,有些东西你若不是与那个人休戚与共,不是与那人同房相处,是不可能明白的。这个道理杰森斯懂,只要看看他自己和罗伯特之间的关系就会懂得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