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第3/5页)

 

“你以前去过吗?”

 

“去过几次,都是我关门后顺道送她回家。可是只在送电视机的时候,进去过一次,只有那一次,那次也只待了几分钟。”

 

“那是什么时候?”

 

“一星期前。”

 

“那是你唯一一次进入公寓?”

 

“是的,先生。它不算真正的公寓,只是一栋古老楼房里的一个房间而已,房间对着前面街,进出通过旁边的梯子。”

 

“你见过她的房东吗?”

 

“没有。”

 

“你关门后,便开车到她的住所?”

 

“是的。那时候,外面天色已经黑了,当我到达时,可以看见她的灯亮着,也可以听见电视响着。我敲敲她的门,没人回答,又敲了敲,还是没有人回答。我试试门把手,门是开着的。开始我没有看见她,因为沙发挡住了我,首先看到的是电视机,声音像是儿童节目,我想大约是卡通影片,但没有影像——屏幕上什么也没有。”

 

“然后呢?”

 

“我喊她。我以为她到房东那儿去了,或者在浴室,可是没人回答。当我走到房子中间时,发现她躺在沙发前,面部发黑,一动不动。我按按脉搏,发现她已经死了。”

 

“过了多长时间你才报警?”

 

“我不知道,也许十分钟,也许十五分钟。”

 

“他们以杀人凶手的罪名逮捕了你?”

 

“是的,先生。”

 

“我问你,华伦,你杀没杀害玛丽?”

 

“没有,先生,我发誓没有杀她。”

 

“现在,华伦,经法官大人同意,我要把你交给检察官先生,由他来盘问,回头我还有问题问你。”

 

“是的,先生。”

 

“哈克先生,”律师对检察官说,“请你问证人。”

 

“啊,华伦,”检察官说,“你的律师想把你打扮成一个慷慨的人,一个仁慈的人,对那个可怜的女孩有着父亲般的感情,你说那个女孩被一位不知名的、使她怀孕的情人杀害,那人本来付钱让她去堕胎,然后在一次狂怒中把那个女孩殴打致死,如果你说的是真话,那么他不仅杀害了那个女孩,还杀害了她未出生的孩子,是不是?这就是你证词的主要内容?”“我抗议,法官大人,我抗议检察官所用的带中伤性的讽刺言词。”

 

“抗议无效,哈克先生,你可以继续问话。”法官说。

 

“如果我得罪了这位博学的律师先生,我很抱歉,但是,我看出他的当事人是位邪恶的、工于心计的、残忍的凶手,他跟这个年龄只有他一半的孩子有过暧昧关系之后,为了摆脱自己的责任,竟编造了这个荒谬的故事,说她另有情人,借以开脱自己,想引起陪审团的同情,混淆是非。唔,我可不相信,这话会使陪审团忽略所有证人提供的犯罪事实,那些证人都发誓说这位被告与受害人之间关系不同寻常。”

 

“检察官在这点上作辩论总结吗?”

 

“对不起,法官大人。”

 

“不要长篇大论,注意你问被告问题的范围。”

 

“华伦先生,你的店员们作证说,他们经常看到玛丽到店里来,每次都不敲门,径自走进你的办公室,而且一进去就是几个小时,你否认吗?他们说,好几次晚上关门后,看见她和你一起坐车离去,你否认吗?”

 

“不否认,先生,那些我不否认,但是他们理解错了,我们之间并无不正当关系。”

 

“真的吗?你的意思是说,面对那样一个女孩,一个像你这样成熟、英俊的健康男人,会坐怀不乱?你难道没有受宠若惊?没有热烈地作出反应?”

 

“不错,我是受宠若惊,但并没有作出热烈的反应……不是你说的那种方式。”

 

“我说什么了?我还没有问那个问题呢。”

 

“你暗示存在恋情。”

 

“你说对了,这正是我的下一次问题。你否认与玛丽有性行为?”

 

“是的,我否认,绝对否认!”

 

“你能证明你和她没有那种关系?”

 

“我抗议,法官大人,”博斯律师说。

 

“抗议有效,”法官说。

 

“你否认有发生婚外恋的机会?”

 

“法官大人,我再次抗议。”

 

“抗议驳回,我认为这是一个恰当的问题。”

 

“我怎么能否认有机会呢?不错,我开车送她回家过好多次,我没有办法找证人来证明,我是直接从办公室到她家,或者找人作证,说我只在外面停留一两分钟,我从没有进过她的住所,或偷偷摸摸在外约会,做见不得人的勾当,当然,我不能否认有机会。”

 

“谢谢你,华伦先生,现在让我们来谈谈礼物。平常你是个慷慨的人吗?”

 

“你的平常是什么意思?”

 

“你送不送东西给你所有的店员和所有的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