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的电话(又名《杀妻的凶手》)(第2/4页)

 

“他们是好聚好散地分居的?”

 

查尔斯太太说:“威廉斯太太并没有对他怎样,假如他们感情不好的话,那是他那方面。”

 

查尔斯先生说:“威廉斯先生另有心上人,但是他太大不肯离婚。她要他回心转意。”

 

查尔斯先生停了一会儿说:“威廉斯太太的母亲也很想让女儿和女婿破镜重圆,上次我见到威廉斯先生,他说丈母娘几乎每天晚上都给他打电话,叨唠这件事。”

 

“他有这样的丈母娘,运气还不错呢。”查尔斯太太厌烦地说:“他那样对待人家女儿,她还把他当自己儿子一样。”

 

“晤,威廉斯先生也很尊敬他丈母娘。”查尔斯先生说,“他对我说,如果丈母娘不劝他回太太这儿的话,他还会和以前那样敬爱她。”

 

“威廉斯太太的父亲对他们的分居怎么评价?”我问。

 

查尔斯太太说:“他已经死了好几年,她母亲在城西独居。”

 

我取出记事本,记下威廉斯太太母亲的名字,她叫辛黛。然后我记下她的地址。

 

我又记下威廉斯先生的名字,问他们知不知道他的住址。

 

查尔斯太太说:“他住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和一位光棍朋友住一起,那人叫莱恩,也在马克公司做事。”

 

我找到通讯录,把两人的住址抄录下来

 

我感谢查尔斯夫妇的帮忙,告诉他们可以回家。当他们正要离开时,化验室的技术员来了。

 

他为死者拍照的时候,我看了看其他房间。

 

客厅和餐室被翻得很乱,卧室倒没有人来过的痕迹。

 

检查完毕,技术员也在厨房里做完他的本分工作。

 

我说:“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只是抽屉被翻乱了。”

 

他说:“这是故布疑阵,只是弄得不太好而已。”

 

“凶手没有花多少时间,”我同意地说,“不过,也许他没有时间。”

 

技术员离开后,我打电话给停尸间,叮嘱伯丁和另外一个警察守住凶宅,等汽车来运尸体。

 

然后我驾车到威廉斯先生和莱恩居住的公寓。

 

我按门铃后,一位瘦削、英俊、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来开门。

 

“是威廉斯先生吗?”我问。

 

他摇摇头说:“我是他同公寓的人。”然后回头大叫,“汤姆,有人找你!”说着,回到他原先坐的安乐椅,继续看他的报纸。

 

一位魁梧英俊的金发男人从另一个房间走出来,他腰围间围一条围裙,手里拿着一条毛巾。

 

“今晚轮到我洗碗.”他解释说,“有何贵干?”

 

我亮亮皮夹里的警徽说:“我是沙德警官,可以进来吗?”

 

我走进屋里。那位瘦削的男人叠起报纸,放在一旁,惊骇地看着我。

 

我刚进刑事组的时候,经常以最委婉的方式向亲属报告噩耗。但我很快就知道,即使你再委婉温和,也无法减轻家属所受的打击。现在我索性坦白相告,再看对方的反应。

 

我说:“威廉斯先生,你太太今天下午五点半被人谋害了。”

 

两个男人的眼睛瞪大了,威廉斯高声问:“在哪儿?”

 

“在她家里,凶器是把切肉刀。我们认为是挂在炉子上面的那套刀中的一把。”

 

他舔舔唱唇说:“那么,是发生在厨房里了?”

 

我点点头。

 

“你们抓到窃贼没有?”

 

我好奇地审视他,“嘿,你为什么认为那是窃贼所为?”

 

他的视线从我身上移开,又舔舔嘴唇,用一种古怪的声调说:“你不是说事情发生在五点三十分吗?”

 

“对。”

 

“晤,她总是五点三十分整到家,你又说事情发生在厨房,所以我猜她是从后门进家时,撞见一个窃贼。”

 

我让他说出那段时间他在做什么。他从四点半下班到现在每一分钟都能说出来。

 

他和他的同伴莱恩四点半一起下班,一起搭乘公共汽车回家,五点十分到家。

 

他们到家时,没有查对时间,但是两个人都坚持说是五点十分,相差不到一分钟。因为他们每天搭同一班公共汽车,并且总是在同一时间到家。

 

莱恩说:“每次我们到家,我总是看看表,总是差不多接近五点十分。我们从来没有差过两分钟的。今天我没有看钟,因为我们进门的时候,电话铃在响,我去接电话。”他发出一阵笑声,“又是威廉斯的女朋友。”

 

我看看威廉斯,说:“就是你准备结婚的那个?我是说如果你太太同意离婚,你们就结婚的那一个?”

 

他神色惊愕。莱恩又发出一阵笑声,解释说:“我是开玩笑的,警官,那是他的丈母娘。威廉斯的大半生都耗费在和她电话交谈中。”

 

“噢!”我说。

 

威廉斯做个鬼脸说:“今晚我们谈了四十分钟。”然后想到什么似的,“嘿,朱莉遇害的时候,我正和她母亲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