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里的眉笔(第4/4页)

 

他是疯了。他只是一个公园巡逻警察,但一个警察要具有对人的细致的观察,尤其是对专门制造麻烦的年轻无赖。他讨厌无赖。因此,他脱下鞋袜,卷起裤管,涉水进入池中。

 

他总算把那东西捞到岸边,把它拿在手中,他看到的是一支眉笔。

 

他两脚浸在水中,站了很久。一支眉笔漂浮在孤寂的池塘中,当然,这种东西一定属于女孩子。它是木制的,它会浮——但漂浮不久。

 

彼特警官回到他的汽车旁,用无线电和值班副警长联络。

 

“也许你最好先查那辆马自达。”他提议,“号码JO—一五七八,我很有兴趣看看车是谁的。然后,查查红色佳宝老爷车,一九五九年的,牌照号码WY-二O三三五四。”

 

“彼特,”副警长打岔说,“车主犯了什么罪?”

 

“在公园里游泳。”

 

“游泳?”

 

“罪名当然就是这个!”彼特吼道,“在他们逃跑之前逮住那两个家伙,好吗?以游泳的罪名拘留他们,一直到我放干池塘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