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稻香

靳骞的名字, 是在他出生后的第二个清晨,对着窗前的一轮新阳, 芦安风取出来的。

当时靳赋听见, 思索了一阵, 从襁褓中抬眼,看着妻子笑的温柔。

心里也很称意。

芦安风与他, 是地质大学的同班同学。

八十年代末,高考还没有扩招, 能上大学的指标很小。他们这群名牌大学生,个个都是天之骄子, 共和国的精英, 风华正茂。

而在女生原本就稀缺的地质专业,芦安风这样娇柔明艳,学业不输于外貌更惊艳的姑娘, 自然如众星捧月般。

虽然生活条件远不如今, 但那是个文艺未死的年代。尤其是青年人, 还以有文化,订阅《小说月报》、念诗背文为流行。

追女生的方式幼稚也浪漫。

写情书, 在清晨上课她必经的路上,高声念诵外国文学里的经典段落。故意骑辆二八杠自行车装作不经意从她身边经过,问要不要带上一程……靳赋都做过。

少年男女之间微妙的情愫, 不消说,彼此心里却也分明。

要不追求者如潮,安风怎么只吃他这一套。

毕业那年, 靳赋和芦安风结婚了。

婚礼上,一帮同学把新郎官灌的烂醉,闹哄着便宜了他这小子,要是以后不对安风好,生活的不幸福,他们都饶不了他。

靳赋斜身立着,春风得意道:“行了吧你们!”

“我敢说,咱们全中国要只剩下最后一对幸福的夫妻,那也肯定是我和安风。”

“……少喝点吧。”

芦安风含羞带嗔,按住了他的酒杯,可也没有反驳。

是啊。她和靳赋两情相悦,家庭和睦,志趣相投。

既遇见了喜欢的人,又可以和他追寻同一个梦想,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大学毕业后,芦安风和靳赋既没留在首都或是省城的研究所,也没有进入体制内部门工作,而是成为了名地质勘探师。

风餐露宿很辛苦,但对他们而言,是种英雄主义的浪漫。

诗书里写的“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写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真正有一天被你的足迹丈量。

当翻越雪山隘口,目睹第一缕阳光刺破厚厚的云层,照在皑皑白雪之上,那样壮美又苍凉的震撼,是用任何文字无法形容的。

他们曾有过这样一段光辉岁月。

直到幼子出世,他们为人父母,有了新的责任,这样危险又绮丽的梦也不适合再继续。

芦安风给儿子,取了个单名“骞”字。是张骞的骞。

她从来都景仰那位持节西行,漫漫黄沙、一去无悔的汉朝使者。

也借此寄托,儿子能成为这样坚守心内理想的人。

小靳骞日渐长大。虽然跟在爸妈身边,教育条件不如一二线城市,但他自小表现出的天资就抢眼的很。

靳骞的数学老师姓王,也是他的班主任,是位年轻爽利的女老师。

在初一的家长会后,直接找到了芦安风。

大意告诉她,虽然他们这个中学在市里排名很前,可放到全省就不起眼了。靳骞的奥数只受了一个月集训启蒙,但被推荐参加比赛,轻轻松松就拿回了省赛一等奖。

这还是他们初中五年来,第一个。

王老师说:“这么个好苗子,千万不能荒废了,我看你们也有这个条件。初中就算了,高中一定要考虑考虑送到更好的地方去啊。”

芦安风点头笑了笑,颊边两个小酒窝闪着光:“太谢谢您了,王老师。小骞的舅舅、爷爷他们那边的确教育资源更好些,也有意向帮我们带。”

“但我们想想,孩子还小,总是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更好。何况,小骞也愿意跟着我们,他觉得爸爸妈妈的工作有趣,那我们也就尊重他的想法。”

芦安风也和她说了,为儿子的发展,也为她和靳赋这些年出勘探下来,难免有一些病痛,等中考后,就准备举家辞职去省城工作。

王老师一边听,一边忍不住默默打量起芦安风。

靳骞这孩子成绩拔尖,还长得好,绝对是校园里的一道光。

带点撩人的少年气,你说他阳光,又蓄着离经叛道的爱自由。

有一对敢徒步雪山大江的父母,他们的儿子能有多听话。

尤其是那一双乌沉沉的温柔眼,懒懒散散。班里总有小姑娘故意喊他,惹的他缓缓一抬眼,又羞红着脸转回去了。

不要说学生,就连办公室里的老师,都忍不住八卦心起。让她家长会时,看看这么漂亮一个小少年,爸妈要长成什么样子。

芦安风已经不年轻了,但仍然很美。

与王老师见过所有的美人都不同,户外工作难免在她的脸上刻下风霜,肤色也不够白。

可芦安风精致风情的五官,生动明艳的笑,无端就让人在第一眼注意到她。

自信,飒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