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鬼来花园(第2/5页)

听到这儿,我对案情大概也有了猜测,便主动追问:“韩哥,我跟你打赌,凶手是他的老婆,对吧?”

韩哥瞪了我一眼,然后骂道:“别打岔,安静听我说!”

韩飞在现场对死者进行了尸检,尸检结果是门老板被人用斧锤类钝器打击头部导致严重脑颅损伤死亡。尸体已开始腐烂,蝇蛆聚集在尸体上疯狂产卵。全身没有搏斗、抵抗等造成的损伤。

随后,韩飞提取了蝇蛆的标本,经分析确认为丝光绿蝇幼虫,长约9.5毫米,处理后呈黄褐色不透明,虫体向前弯曲,腹面棘带形成沟坎状,近于枕木样变,符合3龄期第四天和第五天的体征。

韩飞按照这些特征推算,产卵时间应该在检验前七天—即为5月8日前后,结合胃内食物等情况,死亡时间最大可能在5月7日晚11点左右。

在案情分析会上,首先由老高总结了仙境家居装饰公司及死者的基本情况。仙境公司已经成立七年多了,是由贾门亨等三人组织的装修队发展起来的。随着资本不断扩大,死者生前的生活逐步奢华起来。门老板经常由秘书兼司机关云娟陪同进出各种娱乐场所,他对这种活动兴趣极高。

根据关云娟的口供,门老板住这里已经有半年多时间了,但她不清楚是谁的房子。她只负责晚上把他送到那里便回来。

按照她的想法,那里肯定有女人。最近一周时间,关云娟一直没见过门老板。由于他活动太多,常有几天见不到面的时候,因此她没有太在意,只是给他打了几次电话,均无回音。

“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和初步掌握的材料,”韩飞开始讲出自己的看法,“这个案子估计是常见的感情纠纷问题。现场没有被翻动的迹象,没有打斗痕迹,是死者在睡眠状态时被人突然袭击,损伤很重。作案人随身携带致命凶器,就是想要一下子杀死死者。”

韩飞说完之后,老高顺势道:“不错,作案人应该是从门进入的,门锁没有被撬,不是有钥匙就是有人给开了门,而被害人死前应该是处于睡眠状态。这是因为,如果有客人来,被害人怎么也要穿上衣服才能去开门。”

老高和韩飞的推论,得到了在场警员的一致认可。

韩飞觉得还不够充分,继续补充道:“我在现场检测到了两种鞋印没有被排除,应该是作案人所遗留,其中有一个女鞋印,这种鞋印与现场的那双女人拖鞋,大小基本一致,是否为同一人还不好说。”

其中一名警员在韩飞说完后,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按照韩法医您的推测,凶手会是这个女人吗?”

韩飞仔细想了想,咬紧下嘴唇道:“目前还不能武断决定,唯一能够确定在案发时,有一个女人在场。这个女人可能和死者认识,甚至有房门的钥匙,她能开门带人进入。当有人来时,被害人已经睡着,而由这个女人开的门。如此一来,这女人算是同伙,内外勾结预谋作案。只要找到这个女人,案子基本上就破了。”

在场的办案人员大部分都同意韩飞的分析,也有人提出:“那也不能排除一人作案的可能性。比如说,作案人与被害人是熟人,晚上敲门说有什么急事,被害人开门后,立即闯入中心现场将被害人打死。伪装被害人处于睡眠状态,试图误导我们,然后离开现场。”

老高汇总大家的看法,做了总结并布置下一步工作:“无论是什么情况,反正是熟人作案,与女人有关。再找找那个关云娟,把她作为知情人。一是查清案发前后她的活动情况,重点锁定在5月7日前后,一天一天地排查,时间、证人都要落实到位。二是从她那里入手,摸清死者生前与女性接触的情况,越具体越好。”

跨省追凶

按照老高的安排,刑侦队员再次找到关云娟,并作为本案的相关知情人员,办理传唤手续。经刑侦队员的反复询问核实,基本排除了她参与作案的可能性。

但她提供的一些情况很有价值,值得进一步调查。死者在业余时间喜欢去娱乐场所活动,如打保龄球、打台球、游泳。女人这块儿确实比较复杂,他对关云娟本人也暗示过不少次,但都是试探性的,并没有强迫和她发生关系。

关云娟也是个明白人。有一次,她曾开玩笑说:“你老缠着我干什么?歌厅那姓白的小姐对你多好呀,你怎么不把她包下来呀?”

结果,他倒说了一句好像受到了启发也可能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的话:“这倒也是个办法。”但没人清楚他是不是当真了,后来他就再也没有让关云娟陪他去那个歌厅。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按照关云娟提供的线索,老高一行人真去了那个叫“红梅赞”的歌厅,确实有个姓白的小姐,叫白瑞丽,22岁。据老板说,原来几个女孩子共同住在后面的一间小屋里,后来白瑞丽就不住了,每天晚上12点左右就被人接走。一周前晚上刚开张,一个男的来找她,那男的非常土。她跟着那个男人出去了,至今未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