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好人坏人(第2/2页)

“柳先生这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楚国的科举,的确宣扬的是有教无类,然而之所以楚国敢让所有人报考,却是刑部的功劳、或者说是刑部所担的风险……如果真是作奸犯科之人,未被发现罪行、未被通缉,还能够参加科举,又怎么会是科举的错?当是刑部之过!若是没有作奸犯科者,又何必需要人举荐?

至于中举入仕之后,行事有悖《楚律》、有悖楚官之道,也自有吏部查访,若是行奸佞之事而未被发现,同样是吏部之过,而不是科举之过。科举本身,只是公平、公正的选拔手段而已。”白图长篇大论的解释起来。

其实也是因为楚国的情况,已经和其他地区不同……

汉代对于民间的犯罪很“谦抑”,因为他顺应了宗族制,将基层的裁定权交给宗族自身,只要不是闹到官面上,“些许小事”宗族自行裁定就是。

也就是朝廷根本不知道谁是“坏人”。

那么需要“好人”的时候怎么办?

自然就是找有验证的“好人”,来推荐其他“好人”,这种对基层宗族制的倚重,也符合儒家的道德观。

“谦抑”是律法的原则性之一,《楚律》也讲“谦抑”,不过刑部改革却极力要将民间的审判权拿回来,不允许任何人染指。

故而楚国的情况不同,楚国不是要好人互相推荐,而是要将坏人统统找出来……

能在外面溜达的,除了逃犯就是“好人”,如果有“坏人”躲过了朝廷的耳目,那说明刑部的工作有问题!

至于逃犯……有户籍制度跟着,想要隐藏逃犯身份,在楚国可没那么容易。

之所以问这个的是柳毅,也是因为辽东之前被“名士”们忽悠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