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成了!成了!”黝黑而粗糙的双手捧着晶莹剔透的玻璃杯,杨亭圭那布满沟壑的脸上洋溢着笑容。

杨亭圭,扬州人士,世代造瓷,在本地小有名声,父为躲避战乱,西逃,最终于长安落户。

居长安后遭遇诸多事,在此不一一言表,总之,钟离珺将此人推给高长松,并说他技艺之高超,近乎于道。

高长松大喜,遂跟杨亭圭签订契约,一同做玻璃。

起初,杨亭圭对高长松不是很看得上,原因也简单,瞧他那细皮嫩肉、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模样,定是个没做过活的。

杨老伯承认世上有能人,可在工匠一道上,若没有足够的了解,又怎能有所成就?他既不相信高长松画的大饼,也不认为他们能做出什么。

然而,随着二者讨论不断深入,他不得不承认,高长松是行动上的矮子,语言上的巨人,按他的做法,或许能做出上等琉璃呢!

是的,没错,中国古代也是有玻璃的,诚然,有着造价高,出货量小等种种问题,却不是不存在。

《尚书》中的璆琳后来成了玻璃的美称。后世考古发现,西周时期,山东一带有类玻璃物件出土。等到了春秋战国,更是有大块的玻璃壁等。再往后到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玻璃越做越小、越做越精巧,出现了玻璃耳坠、玻璃带。

唐代初期,已有了戒指、珠、钗。

但这些玻璃制品都是特供的,尚未流入民间,眼下做琉璃的技术非常复杂,高长松一早就知道,自己绝不可能找来琉璃匠人,他们可都为了深宫中的人服务。

其次,他并不希望匠人被打上古法玻璃的烙印,有了思维定势,就很难接受新生事物,创造力下降。

倒是陶土,在他眼中跟玻璃颇有关联,毕竟后世的玻璃多是从砂石中提取来的,高长松需要对这些材料很了解,又精通烧制技术的人,那不就是陶匠吗?

总之,在试验了无处次后,高长松他们终于做出了成品。

——虽不是他想象中的厚玻璃。

杨亭圭抱着一整套的玻璃杯手舞足蹈,高长松却犯难了。

哎,这玩意不好处理啊……

他想,挂在店中直接卖?虽说他家店卖高价白酒,勉强算得上奢侈品,却总觉得差点味。

这在唐代到底算是稀罕货,应该有个更盛大的开场。

忽然,高长松脑中闪过一丝明悟,有了!

……

白寒霜与庄月明都住在主家里。

其余剑修也是,他们这群来唐务工人士,本以为要自己掏租金住在便宜的旅舍,哪想得唐人雇主待遇如此之好,包吃包住,住的条件还好。

他们宛若座上宾。

这天,庄月明才从高长松那回来,他运气好,轮班多,可以多跟恩人相处相处。

高长松总舍不得让他们空手而归,起码塞给他们一小坛酒。

这对高长松来说是无本买卖,但别小看那一小坛酒,在市面上价值可高了。

今天却不同,庄月明的表情十分严肃,他将包袱小心翼翼落在床榻上,看他表情,还以为包袱内装着奇珍异宝。

结果也差不多,这若是漫画场景,起码要给那套杯具打上一层中华小当家中特有的金光。

在高长松眼中,这不就是套玻璃杯吗?

可在同时代人眼中,这却是堪比珍珠、宝石、美玉的奢侈品。

剑修是内卷打工人,却不是没常识,在东胜神洲,这也算珍宝的,谁知高长松说赠人就赠人,不愧是酿酒第一人的高十二郎,真豪横。

高长松的态度很坚决:“都说鲜花配美人,宝藏赠英雄,琉璃盏也要配跟心思同它一样剔透的人。”

高长松想,自己真没说瞎话,剑修心思不就是晶莹剔透吗?这年头像他们一样保持初心的人真不多了。

庄月明迟疑道:“这……太贵重了。”而且不能像酒水一样直接卖了啊!

高长松这才接着计划道:“听闻长安城内召开黄鹤宴,众剑修皆受邀在列。”

在古代,黄鹤被认为是仙人的坐骑,在诗文与成语中干脆代指仙人。

这场宴会,就是修仙之人的集会。

唐代因经济发展,百姓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越发丰富多彩,宴会正是业余生活中的一环。

唐朝人酷爱办宴会,上至百姓,中至官员,下至奔小康的百姓都会开宴。

皇帝主办的有宜春宴、寒食内宴、曲江游宴等,这些宴会有的是皇帝主办,各单位、省份的官员分办,与民同乐的;也有只面向考中的进士学子。

民间流行的野宴有探春宴和裙幄宴,这两种宴会是专为仕女举行的。探春宴在立春前后举行,家境富庶的女子同去郊外郊游踏青,马车载着帷幕、酒器与餐食。她们在野外斗花、饮酒,好不热闹。

从这便能看出,大唐的宴会种类繁多,各种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宴会,那修仙者的宴会自然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