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谈恋爱哪有不戴头盔的?林旭对资助贫困生的态度!(第2/4页)

回到厨房,林旭看到朱勇魏乾郭星海一人抱着一根猪棒骨在啃,见到林旭进来,魏乾指了指旁边盆里那截猪脊骨:

“给你剩了一块儿肉最多的,从小到大吃那么多肉,还是手捧着吃的大棒骨最过瘾,唯一的遗憾就是骨头没有砸开,没法喝里面的骨髓。”

林旭看了看锅里慢慢咕嘟着的海参,约莫还得几分钟才能出锅,这才拿起盆里的大骨头,用牙咬着骨头上面贴着的肉撕下一大块。

这种贴着骨头同时又带着一些油脂的肉真是香得没边,尤其是在酸菜汤里面炖了那么久,不仅软烂,而且还吸收了酸菜的酸香味儿。

来一大口,真是极致享受。

吃着大骨头,林旭也对这种捧着骨头吃肉的方式比较感兴趣。

他想了想冲车仔吩咐道:

“跟老胡说一声,周末咱吃大骨头,让他去屠宰场进货时捎回来……捎回来多少斤比较合适呢?”

林旭犹豫一下,店里几十号员工,再加上强哥粤利粤潘达等人,还有岳父母和亲戚们。

为了防止不够吃,他说道:

“就买一百斤吧,肉多点那种,别弄一堆狗见愁,那玩意儿可没多少肉。”

吃酱大骨,要买那种特意没把肉剔干净的骨头,这样贴着骨头的肉比较多,炖出来吃着最过瘾。

车仔答应一声:

“好嘞,我这会儿就跟胡老板说,让他提前把大骨头预定好。”

林旭把大骨头上的肉啃完,锅里的海参也基本上已经煨好。

此时里面的汤汁少了一些,看起来仿佛勾了一层淀粉一样,非常粘稠,这是海参中的胶质被炖出来的表现。

而海参本身也颤巍巍的,明显已经彻底煨透。

他舀了点葱油淋到锅里,再端着炒锅晃动两下,让葱油和汤汁均匀掺在一起。

之所以放葱油,是让葱香味在鲍汁和海参中做一个点缀,丰富香味的味型。

除了葱油之外,还可以放点鸡油,增加鲜味。

不过考虑到鲍汁中有鸡的鲜味,所以林旭改成了香味更突出的葱油。

做完这些,从烫好的盘子里拿一个稍微深一点的大盘子,将锅里的海参连带鲍汁一块儿倒进去。

这道鲍汁扣辽参就正式制作完成。

所谓的辽参,指的是辽东出品的海参,个头不算特别大,但肉质肥厚,是海参中的佳品,所以很多菜品都用辽参来指代海参,以此来暗指海参的品质高。

但事实上,大多数挂辽参牌子的菜品,出于成本的考虑,用的都不是真正的辽参,而是进口的杂参。

端着盘子来到外面,一众女士已经等着了。

“哇,这海参闻起来好香啊。”

“还以为是葱烧海参呢,没想到是鲍汁做的,这金黄的色泽我爱了。”

“这可是美容佳品诶,老妈你多吃两根。”

“曾主任你别抢,又不是没你的。”

“先别急,等我拍完照嘛,见天看别人在朋友圈里晒这晒那,我也得晒一下,海参滞销,帮帮我们。”

“……”

大家嘁嘁喳喳抢着吃的时候,陈燕拿着一个带盖子的小碗,从盘子里舀了一大勺海参盛进去,大概有四五根的样子,接着又淋了点鲍汁,整整一小碗。

她盖上盖子,把碗递给车仔:

“放蒸柜里温着吧,可别偷吃啊,这是给媛媛留的,她早出晚归的,适合多吃点海参。”

车仔苦笑一声:

“我们就算想吃,也……也没那个胆子啊。”

这可是给老板表姐留的,谁没事儿敢触这种霉头?

不远处,后厨师傅吃饭的卡座前,正就着血肠扒拉米饭的齐思亮用手肘碰了碰庄一舟,小声问道:

“这位陈总说的媛媛是谁啊?”

“是老板的表姐,在自强生煎上班,每天早上不到七点到店里,晚上八点以后才下班,风里雨里的,所以店里做了好吃的,陈总和老板娘都会给她留点。”

齐思亮不理解了:

“既然是老板的表姐,为什么不直接在店里当个经理啊,还去自强生煎上班做什么?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庄一舟无奈的说道:

“不是所有人都想跟着亲戚当米虫的,人家媛媛姐有志向,刚来京城一堆公司想要她去上班,但人家觉得文凭差,主动去自强生煎当了营业员,风吹日晒从不抱怨。”

齐思亮对比了一下自己在燕京饭店的行为,一时间有些后悔:

“是我拖累了我堂叔啊,要不是……”

“跟你没关系,你堂叔是他那个该死不死的师父害的,收干儿子,讲排场,安排师兄弟,行业的雷踩了个遍,他不倒霉谁倒霉?不过那老头也罪有应得,据说被老板的师父追着骂,愣是骂得差点脑溢血,现在还在医院挺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