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焖饭居然可以好吃到这种程度!灰姑娘的水晶鞋?(第3/4页)

“暂时没有上新的计划,不过您要是哪天赶上了,可以跟我们员工一块儿吃,我估计最近会做几次。”

焖饭不适合在店里上,这个饱腹感太强,也要不上价。在店里上新后,会影响其它菜品的销售。

身为门店老板,要懂得取舍。

不能觉得啥好吃都一窝蜂的往店里上,这么搞一下,门店早晚会垮掉。

没多久,林旭把卤汤表面的油脂撇到盆里,开始往外出烧鸡。

经过了昨天的适应后,这活儿现在徐新华都能胜任。

邻居们看着新出锅的烧鸡,脸上带着欣喜,开始报各自要买的数量。

等他们三三两两的提着烧鸡离开后,别的邻居也凑了过来,也要买烧鸡尝尝。

老燕京人住大杂院习惯了,吃了啥好吃的都喜欢往外说,别的邻居一听,好家伙,就你吃得起烧鸡是吧?我也买!

买回去一吃味道居然还不错,便成了林记的拥趸。

烧鸡全都捞出来,徐新华把用活水泡了大半上午的鸡肝捞出来控干水,随即倒入了做烧鸡的卤汤中。

开小火用卤汤煨着。

不用烧开,保持八九十度的样子就行。

做肝脏这类比较柔嫩的食材时,如果大火沸腾烹煮,会让食材变得又柴又硬。

但如果是小火煨着出来的,那就算熟了,依然会保持柔嫩的口感。

肝脏下锅后,林旭看了看,将之前撇出来的油脂一股脑倒了进去:

“肝脏没啥油水,得放点油进去,这样口感才更油润。”

说完他拿着吃完的空碗,回楼上去了。

上午十一点,顾客们再次来到林记美食。

国庆七天节日,有人出去玩耍,有人回老家探亲,但也有人选择哪都不去,躺在出租屋的床上好好把平时亏空的睡眠补回来。

睡醒了懒得点外卖,想到平时没时间去吃的美食,便洗漱一番,换上干净衣服,乘坐地铁挨个儿品尝平时圈起来的那些美食。

林记美食,就是其中之一。

“一小碗油泼面,半只烧鸡,再来一小份姜汁莲藕。”

“三份家乡炒面,一份压猪头肉,一份干煸豆角。”

“两碗番茄鸡蛋面,三碗茄丁面,再来一大份烧饼夹牛肉,一份蛋黄焗南瓜、一份豉汁排骨。”

“一份清蒸鲈鱼、一份小炒黄牛肉,三碗米饭。”

“……”

顾客们各自报着想吃的菜品。

报完又看了看别人桌上的菜,有喜欢的就问服务员是什么菜。

在林记,不用担心服务员瞎推荐,因为所有菜品,都是她们吃过的,而且吃过不止一次。

有时候顾客们说不出想吃的菜品,就把自己喜欢的口味说出来,让服务员推荐。

从开业到现在,还没人踩到坑呢。

等餐的时候,大家聊得最多的就是墩墩了。

从没想过,这个平时面对顾客一脸臭屁的小家伙,居然会那么乖巧。

不少人都去服务台那儿跟墩墩合影。

小家伙再次恢复到了一脸臭屁的样子。

不拒绝,但也别想配合。

曾晓琪她们吃过午饭,闲着没事,跟沈宝宝窦雯静一块儿去附近的电影院看电影去了。

而林旭在厨房忙到快十二点,来到楼下,打算看看那些鸡肝咋样。

几十斤鸡肝呢。

要是好吃等会儿就立即开卖。

要是不好吃也尽早让楼上的厨师们一块儿想办法处理掉。

“味儿咋样?”

一进卤品部的门,林旭便看到徐新华正拿着一个鸡肝在吃。

“味道超棒,鸡肝做得好嫩,吃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担心冒出血水,但事实证明,鸡肝已经完全熟透,不可能有血水冒出来的。”

是吗?

徐新华端着一个小盆递过来,里面全都是刚捞出来的鸡肝。

林旭捏着一个尝了尝,果然好嫩。

鸡肝的质地比较细腻,吃在嘴里有股浓郁的鲜味,再配上卤汤的味道和恰到好处的咸味,这鸡肝做得真是不错。

不愧是完美级烧鸡的卤汤,就是好用。

可惜已经吃饱了,不然去楼上拿个热烧饼夹进去这么热乎乎的吃下去,绝对很舒服。

“那就捞出来开卖吧,装盘时候改一下刀,别一大串上去,让顾客无从下手。”

“我知道的老板,你放心好了。”

林旭把盆里剩下的几个鸡肝拿出来,用刀切了一下,随即端着盘子来到服务台,递给了舒云:

“新上的卤鸡肝,你们都尝尝,让服务员给顾客推荐一下。”

说完,他揉揉墩墩的脑袋,上楼继续忙去了。

舒云用牙签扎了一小块鸡肝尝了尝,顿时眼前一亮。

味道确实不错,那几个去看电影的,看来吃不上这么美味的菜品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