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瞌睡就有人送枕头(第2/5页)

“这么看来,青戈与他的那两位兄长,也就差在血脉上了。

但是血脉的问题,却并不是不能解决的,”嬴烈手指轻轻敲击着桌子,“反而是他的天资,绝不是常人所能拥有的。”

“拥有如此本事,自创战法,还能耐心性子,将之隐而不发,直到现在才锋芒毕露。”

他似笑非笑道:“人才,绝对是能成大事的人才,有枭雄之姿。”

“父亲说的是。”嬴钧沉声应道。

他先前对青戈百般嘲讽与针对,但真当青戈展现出他的本领后,他就已然是将自己心中的不屑与鄙夷全部收起了。

他不认为自己有资格瞧不起这样一个注定未来成就不凡的人。

即使他只是杂血。

“不用犹豫了,直接与他谈合作吧,在他才刚刚起势的时候投资,才能收获最大的利益。”嬴烈果断道。

专业的说法就是,“原始股权”总是最有价值的。

“我知道了,父亲。”嬴钧恭敬应道。

成大事者,首先得果断,切忌优柔寡断。

这是嬴烈的座右铭,也是嬴钧所认同的观点。

……

房间中很宁静,陆青山坐在桌子边,在沉思着。

“名声已经初步宣扬出去,但是目前还不够。”他喃喃自语道。

要想接触到‘魔’剑,并且能有机会掌控‘魔’剑,他首先要把自己天才的名声坐实。

这是必要的铺垫。

先不提他能不能通过战法碑的考验。

一个赘婿,一个众人瞧不起的杂血,就算他真的接触到并掌控魔剑,怕是王族也不会多高兴。

他们反而是立刻会以强硬的姿态收回‘魔’剑——就算我自己用不了,也绝不会便宜你。

所以他需要巨大的名声,和一些在关键时刻,能站在他这边,为他说话的人。

这只能靠他自己去运作。

而以他目前的情况,也只有走天骄这一条路是行得通的。

想钓鱼,你首先得放上鱼饵。

这也是他为何表现出这般张狂的姿态。

他必须是得用这种博出位的方式,表现出自己的价值。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第一只上钩的鱼,竟然会是……

鸿烈魔主!

他的手边是来自鸿烈魔主府的传信:

嬴钧邀请他同行前往血神岭。

血神岭,是弑吴一脉血神砂矿脉所在的地方,距离剑罗王城极远。

传信中的意思是,在他与嬴明月成婚后,血神砂矿脉便是要转手到他手中。

所以他想要带“青戈”先去熟悉一下矿脉的情况。

看上去很合理的说法。

只不过事情肯定没有明面上这么简单。

这是来者不善,还是说……

陆青山在思索着。

来者不善应当是不可能的。

鸿烈魔主就算是要对他下手,也是下黑手,哪敢这么明目张胆?

所以,应该是好事才对?

那就应下吧。

倒是要看看鸿烈魔主这边到底打得是何主意!

陆青山果断做出决议。

事到如今,虽说他一直是如履薄冰,但胆子却也是愈发大了起来。

两者看似矛盾,却是合理的。

首先,他的身份一旦暴露,那就是万劫不复。

所以他必须得小心翼翼。

但是,他想做的事情却是惊天大事,而且分秒必争,容不得耽搁。

他若步子不迈得大一些,行为举止不大胆些,又如何能成事?

也是如此,他才会在刚来剑罗王城数天的情况下,就把自己置于万众瞩目的情景中。

……

翌日。

来自灵王府的纯血,对陆青山发出宣言。

“你青戈近日动静闹得倒是极大,看上去还有点意思。

既然这样,那我灵乌就勉为其难出手一次吧,这么好的陪练错过实在可惜。”

灵王府纯血,灵乌这般道。

说的很平静,但态度却是强势万分。

按他的意思,青戈在他眼里,只是他的陪练水平罢了,根本算不得什么!

不过,并没有多少人觉得灵乌是目中无人。

因为,他真的太强大了!

“灵乌这家伙竟然亲自出手了吗?”

枫王府中,伤势已经尽数恢复的枫天明,听到消息后内心大受触动。

他面色略微动容。

“虽然灵乌与枫王府的枫天明同为高等魔将,但论实力,灵乌却是要胜过枫天明许多的,这下子又不好说了啊。”

“的确,灵乌在高等魔将中或许不能算是最强的那个,但绝对是最出众的几位之一。

若是青戈还能胜,那几位已经达到顶尖魔将层次的真正天骄,可能就要出手了!”许多人这般谈论道。

在王城中,各家的纯血天骄孰强孰弱,具体排名没有,但大致的实力划分,大家却也是心里有数,并划分出几个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