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把酒话桑麻~(第6/7页)

不过一想到有人比她们更惨,她们心里就舒坦了:“富贵家的,你后不后悔,要是你们当初跟怀谦那孩子好好说,让他好好的风风光光入赘到陈烈酒家,是不是你们现在就能去沾一点他们的边了。”

“不说那炭的事,就说那孵小鸡的事,也能让你们挣个三瓜两枣的,让家里日子好过起来,是不是?”

是个屁!

马翠芬坐在树下纳鞋垫,听到这话白眼都翻上天际了。

他们要是好好跟许怀谦说,许怀谦一个大男人能答应去入赘啊,还沾边?

“不后悔!”马翠芬才不后悔她的决定的呢,她这个从来不觉得自己对不起别人,只有别人对不起她的,“他待在家里吃我家的喝我家的,让他去入赘帮我们还债怎么了?他要是个有良心的就该自己主动去入赘!”

缙朝田制要男子十八岁以上才可以获得朝廷授田,虽说也不多,五亩桑田,五亩露天,桑田可传子孙,也可买卖;露田不得买卖,死后归还。

她家那二弟,许荣华,就只有五亩桑田和五亩露田,他死了许怀谦又没有到授田的年纪,露田归还给朝廷了,桑田被许怀谦卖了给他们两口子字办丧事了。

他家除了个房子,什么都没有了,那许怀谦又是个病秧子,能不能活到授田的年纪都难说,此间他吃什么喝什么,还不是要向他们这个大伯家要?

他们养活自己都困难了,好不容易攒些银钱想起栋房子让家里那群大大小小的人分分家,那陈烈酒还上门来要账来了,他又不是没钱花了,反正都欠了这么些年了,再多欠他几年又怎样?

而且那陈烈酒抢许怀谦又不是他们让他抢的,他们就只是顺坡下驴而已,反正许怀谦自己都答应了,帮帮大伯一家又怎么了?他们都没嫌晦气帮他爹娘操办丧事的事。

总归在马翠芬心里,那许怀谦就不是一个好的,白眼狼一个。

她一副我没错我有理的模样,可把村里人给看呆了,想不到马翠芬还是这种人呢。

马翠芬看着一旁围在树下到处找虫子的小鸡,抿了抿唇:“那病秧子,吊死鬼,白眼狼孵出来的小鸡肯定有问题,我才不去沾边呢。”

——咦。

她这话说得就让村里人鄙视了。

许怀谦孵的小鸡,他们不少人都买了,喂到现在也没几家死的,瞧着可精神了,再喂上一个月就该下蛋了,以后也不用为买不到小鸡苗而舍不得杀鸡了,多好。而且小妹后面这两个月孵出来的小鸡都快卖到邻县去了,只有抢不到,没有卖不去的,还有问题?

况且,这马翠芬要真是不想养,见天出来看他们放小鸡作何?

马翠芬从一众小鸡身上收回目光,又起了个话头,这次脸上带起了看好戏的神情:“你们也别羡慕许怀谦,以前是陈烈酒没的挑,迫不得己要个病秧子,现在大有钱了,大把的男人等着他挑,他还会要一个病秧子吗?”

马翠芬可太了解男人了,外面没吃过的屎都是香的,看见一个稍微漂亮的,腿都找不到方向了,这哥儿难道就不是了吗?

人都是一样的,男人爱俏的,女人爱俊的,哥儿既爱俊的,又爱又有能力的。

许怀谦那个病秧子,要容貌没容貌,要能力没能力,陈烈酒那是找不到男人,没有法子了才找的他,现在他有能力了,还不能找个好的了?

就以他那恶霸性子,想换个男人,许怀谦那个病秧子拦得住吗?

没准为了继续在陈家待下去,还得忍气吞声地戴绿帽子呢。

光是想想那场景马翠芬就美得不行。

“不能吧?”听她这么一说,村里人不信,“陈烈酒都送许怀谦上书院读书了,而且许怀谦除了身体弱了点,人家不也想出了个孵小鸡挣钱的法子嘛,没有只吃白饭,陈烈酒作何要始乱终弃?”

“一个孵小鸡的法子而已,如何跟烧炭比?”马翠芬努努嘴,“何况人家小妹都已经学会怎么孵了,就算把他从陈家赶走,他也没处说去,谁让他长得又病又丑呢。”

正说着,陈烈酒赶着载着许怀谦的牛车从她们面前经过。

她们抬眼望去,见许怀谦身穿浅蓝色青衿,跟个谦谦君子似的坐在牛车上和陈烈酒有说有笑,一张脸俊秀精致得过分,几乎都瞪大了眼,甚至有些还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

这还是那个病秧子许二郎吗?!!!

这变化未免也太大了吧!

除了轮廓能看出以前的几分模样,他现在的模样就算是他亲爹娘活过来恐怕也不认得了吧?!

有人对同样呆愣住的马翠芬问道:“你不是说人家许怀谦长得丑么,我要是长得有这么丑,我宁愿丑着。”

“可不是,他身上那件衣服还是书院里的学服吧,穿在他身上可真好看,有书生气息,像城里的大家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