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第3/3页)

包老九出海归岛,隔日,州衙有人击鼓鸣冤,求知州大人主持公道。

初听时,似乎只是在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仔细一琢磨,才知与海外“做生意”那群人也有关系在。

案情是这般的,击鼓鸣冤的是一名妇人,二十七八岁,她外出“做生意”的丈夫已经三年没回来,了无音讯,只当是人已经没了,她便想带着两个儿子改嫁。

两个儿子一个十岁、一个八岁,都是半大小子。

寡妇带着儿子出嫁,看似拖累,实则多得是人家愿意娶——娶嫁之后,孩子姓氏一改便是本家人,这样的年岁可以当半个大人用了。

难的是夫家人屡屡拦阻,不肯让妇人把两个小子带走,说是不能让孩子改姓。

裴少淮问话孩子的祖父祖母,道:“你们的儿子去何地、做何生意,又往家中捎过多少银子?什么生意值得他这样抛妻弃子?”

两个老人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只哭诉道:“大人,地里不养人,他也是没得办法……”

裴少淮又问:“方才吕氏说道,你们的儿子出发前曾言,若三年不归,吕氏可自行改嫁,儿子也随嫁改姓,可有此事?吕氏拿出来的契书,你们又认不认?”

契书上有乡绅们的签字,是做不得假的。

裴少淮相信,只要去仔细去搜一搜,双安州的百姓人家里,这样的契书并不少。

“大人,话虽如此,可两个孩子终究是他爹的根啊,这个妇人也太狠心了……”

妇人红着眼哭诉道:“大人明鉴,孩子留在家里,若是能吃饱饭,有条正经的活路,终归是夫妻一场,奴又岂忍心把他们都带走?”和许多“做生意”的人家一样,吕氏的丈夫是家中的幺子,两个孩子上头还有大伯在。

裴少淮基本清楚事情经过,他问两个老人道:“你们的儿子出去,是为了给妻儿寻一条活路,你们点头了。如今吕氏带着两个幼子改嫁,也是为了寻一条活路,你们又岂有摇头的道理?”

出海为盗,就说明他们默许了这个结果。

此事很难论断出谁对谁错,因为错的是这个世道。

裴少淮将两个孩子判给了吕氏,准予改嫁。

围观的百姓很多,判词一出,褒贬不一,裴少淮一击镇木,洪声说道:“现如今九龙江江口不限渔船捕鱼,渔船见多,凭着一双手多得是活计在,若是不想让妻儿无奈改嫁,幼儿随嫁改姓,出去‘做生意’的人,还是尽早回来为好,言尽于此。”

机会一点点放出来,岸上“船绳”自然会慢慢收紧,终有一日会回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