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第3/4页)

苏爱国一想也对,但是他担心姐姐不会演戏,回头再穿帮。

苏爱红之前也紧张,担心自己演不好。可是为了拿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她必须演好了。她深吸一口气,然后从包里掏出一套金饰戴上。

厚重的金耳坠、小拇指粗的金项链、夸张复古的金戒指、坠手腕的大金镯子,金光闪闪。

在外头挣着钱的暴发富都会选这几样夸张首饰,恨不得昭告全天下他们是有钱人。

乡下人不认玉,不认钻石,就认金子。他们甚至很快就能变幻出价格。戴这么一套金首饰回家,气派得不得了。

这套金饰花了苏爱红不少钱,她实在不放心,“真的必须戴金的回去吗?这么贵,回头要是被人偷了,多可惜啊。”

苏以沫颔首,“必须戴真的。老家人只认金子,如果不戴金的,很容易穿帮。只要让他相信你有钱,他抢着让你领走小华和小亮。”

苏爱红抿了抿唇,“那好吧。”

苏以沫看姑姑打扮得不够洋气,回到家,她就把江爱媛不要的那款鳄鱼皮包包递给姑姑。

这个包包一看就很贵,苏爱红看过不少有人背这种包包,她有些害怕,甚至不敢上手接,“这个还是算了吧?太贵了。要是弄丢了,划破了,我可赔不起。”

苏以沫摇头,“这个是在原产地买的,没那么贵。再说小媛嫌它款式老旧,早就不背了才给我的,你拿着吧,别有心理负担。”

虽然这包已经是几年前的,但苏以沫平时都是背书包,所以这个包跟新的没什么区别。质量也非常好。

苏爱国也觉得姐姐这身行头还是不够富,得再装扮一下。

他想了想给姐姐拿了个墨镜戴上,“头发记得抹发蜡,要整整齐齐,说话也尽量用粤语,这样才能唬住他们。眼神要上挑,一副不屑看人的样子。你越看不起他们,他们越相信你有钱。”

这四年苏爱红一直待在鹏城卖花甲。跟有钱人接触也仅限于对方买花甲。学有钱人的作派,她还真学不来,有些彷徨。

苏以沫担心姑姑露怯,于是等张招娣回来时,跟妈妈商量,把郝思明借给姑姑,就说是姑姑对象的助理,派他过来处理事情。

郝思明这几年一直跟在妈妈身边。刚开始是在咸菜厂当个工人,后来挣到钱,爸爸帮他弄了个暂住证,他就一直留在妈妈身边当助理。

郝思明机灵,学习能力快,嘴巴又甜。妈妈交待他的事情,他都能办好。

而且郝思明也会说粤语,跟妈妈去过港城。

要是郝思明跟着一块回老家,他能将港城吹得天花乱坠。乡下人又没见过港城,还不由着他吹。

苏爱红听到苏以沫的话,赶紧摆手,“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了。”

她实在不好意思麻烦张招娣,尤其那个郝思明是个真助理,让他当个假助理,怎么那么怪呢。

张招娣倒是没什么意见,“不过我得问问他,看看他愿不愿意。这毕竟只是私事。”

她对下属是非常好的,向来公私分明。不愿以势压人。

即便如此,苏爱红依旧感激涕零。

张招娣见她打算一个人辅导三个孩子,叹了口气,“把孩子要过来,你打算怎么养他们?还是卖花甲吗?”

苏爱红挠挠头,“是啊。”

张招娣觉得她的做法有点不妥,“你要工作,孩子谁来照顾呢?”

“吃饭的话,可以吃盒饭啊。反正就在一个小区,拿盒饭很方便。”苏爱红早就打算好了。

虽然她已经在鹏城买了新房,但是却不打算搬进去,一来那房子现在还只是期房(1994已经有预售房了),等明年才能交付。二来那地方离市区太远,不方便她做生意。三来她带着孩子住在莲花小区,小亮几个可以跟苏以沫一块玩。

她直接给他们在附近读私立小学。虽然花的钱可能多一些,但是她现在还负担得起。

张招娣说的可不是吃饭,“我说的是学习和精神上的照顾。”

她看向苏以沫,“我只生养一个孩子,她从小到大就没让我省心过。”

可能就是太聪明,所以这孩子想法特别多。一场炒股就把她折腾得够呛。

苏以沫嘟嘴,一脸控诉,“妈,我哪里没让你省心了?”

张招娣翻了个白眼,不想提了,说多了都是泪。这丫头哪哪都不让人省心。

苏爱红明白张招娣的意思,但是她已经没别的办法了,“在老家,我爸妈不会照顾好小琴。小亮和小华也是一样的。有后妈就有后爸。这兄弟俩要不是儿子,早就被后妈虐待死了。”

苏爱红不痛吗?就因为痛,她才拼命攒钱,好不容易才能在鹏城买了套房,给三个孩子安个家。

至于学习和精神,她已经顾不上了。

她自嘲一笑,“如果我像你们这么聪明,当初我就不会生这么多。可一切都晚了。现在我也只能保证他们的一日三餐,再多的,只能靠他们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