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死了?活了?

去往刘春兰家时,马冰忍不住叹了口气。

谢钰便知道这个姑娘未免又生了恻隐之心。

他还没开口,马冰就道:“并非我乱发善心,只是有感而发,觉得世事可悲。坏人放下屠刀就可立地成佛,而毁掉一个好人,却只需要几句话。”

越是没有的,才越要往上加。

既然王秀香编排刘春兰与他人私通,反而证明刘春兰是个极其本分守礼的女人。

谢钰深以为然。

就好像一个坏人偶然间做了一件好事,外人见了,不免十分震撼,纷纷赞扬他浪子回头金不换。

但若一个好人无意中做了一件错事,甚至不是错事,只是结果未能满足旁人的预期,大家便会无比失望,觉得这人怎么这样了?简直自甘堕落了嘛!

日间的开封城十分繁华,两人骑着马,一时无言,垂眸看着往来行人如织。

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很鲜活,艳羡、快乐、悲愤……

他们看到小孩子站在吹糖人的摊子前挪不动脚,看到妇人为了节省两文钱和摊贩唾沫横飞地砍价,看到路边的半仙捻着山羊须,半闭着眼睛向客人掐指一算……

自南而来的阳光从云层中斜着漏下,无数巨大的光柱给所有人都笼上一层朦胧金边,无数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如潮水般紧紧包裹,恍惚间好似身处流动的画卷。

而当他们穿过喧闹的人群,那些潮水般的喧嚣便也似上岸后自身上滚落的水珠一样,渐渐远去了。

刘春兰家位于开封城外围,步行约莫一炷香就能出城的程度,可饶是这么着,也是城外百姓羡慕的“城中人”。

周围的住户皆是与她一般出身的普通人,折腾点小买卖,或是与人做活,每日忙忙碌碌,年终一算,剩个三五两银子便十分快活。

相较城中建筑的宽敞疏朗,这边的住宅明显更为狭窄细长,分布也更紧凑。

以至于两排房屋之间的道路和两侧排水沟都细细的,仅容两人并肩行走,莫说车子过不来,便是再多一个人,就要侧身避让了。

谢钰和马冰停下脚步看了看,就转身找了家小饭馆,略交点银钱,将马匹寄存。

临走前,马冰还特意警告大黑马不许打架,也不许咬别的马儿的尾巴。

大黑马浑不在意地甩了甩头。

听见了听见了,两只耳朵都听见了。

不管看多少次一人一马的互动,谢钰都会觉得有趣。

寄存了马匹后,两人步行深入巷子。

因两侧水沟窄小,排水便不是那么顺畅,距离上次下雨已经过去数日,可地上竟仍有些许积水。

眼下日头快到正中,南墙靠下将近一半的地方仍被浓郁的阴影笼罩。终年不见天日的墙角悄然蔓延出成片的苔藓,在阴影中绿到发黑。

空气中弥漫着污水、油渍乃至残羹剩菜混杂后产生的淡淡怪味,嗅觉灵敏的马冰忍不住打了两个喷嚏。

谢钰刚要掏手帕,脚下一浮,暗道不妙,忙向一旁闪避。

奈何为时已晚。

地砖年久失修,看似平坦的路面下不知隐藏了多少“机关”,他一脚下去,石砖另一头便高高翘起,“啵唧”一声,污浊的水花飞溅。

饶是他动作迅捷,长袍一角也被黑色水花抓住,留下一团显眼的痕迹。

谢钰的动作一僵。

马冰十分同情地看着他。

此时巷子另一头来了个挑着泔水桶的汉子,老远见了他们就吆喝道:“哎,让让,让让~”

话音未落,两人立刻整齐地向墙根褪去,下意识屏息凝神下巴后缩,活像壁虎成精。

那汉子瞅了他们一眼,小声嘟囔着去了。

两人恍惚听到“穿长袍来这里……有毛病嘛!”

谢钰:“……”

马冰:“……”

哎不是大哥,你没看见那是官袍吗?!

考虑到经过那货贩一事后,刘春兰可能会提高警惕,轻易不给陌生人开门。

而如果他们直接表明身份,也不敢保证对方是否会逃跑。

于是两人就先去找了街长。

为方便管理,这类民宅每条街都会定期推选出一位街长,往往由当地有威望有能力的长者担任,负责日常政令传达和大小事件组织。

若是谁家有矛盾了,也会帮忙调解。

综合王秀香和街长的话,刘春兰的丈夫白天会去城中一家粮行做活,晚上才回来,白天只有她和公婆、孩子在家。

若有人敲门,一般都是刘春兰来开。

街长去敲了门,果然有个三十岁上下的女人应声,却不急着来开门。

“谁啊?”

街长对谢钰和马冰做了个口型“刘春兰”。

“我,韩老头儿,二喜家的,开门啊。”

刘春兰的丈夫小名二喜,这一带的老人便称呼她为二喜家的。

听见是街长,刘春兰不疑有他,忙过来开门,一抬头,却见街长退在后面,当先的是一对陌生的年轻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