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献给你的歌

晚上,婚礼结束的时候,我们几个这几年熟起来的朋友,一起去聚下一场。

ktv舞台上,林菲菲和梁女士深情对唱《最炫民族风》,没错,老孟和梁女士也来了,在这种热闹上,梁女士是不愿意错过的,老孟纯属绿叶,过来衬托红花。

而我,在路上的时候兴奋,一到包间里,老土的闪耀灯球一转,酒气就有点上来了,晕晕乎乎地靠在角落的沙发里。

唱歌这种事情,我还算擅长,毕竟我的练习生和爱豆也不是白当的,

但何释,他是完全不擅长的。

之前聊天的时候,我仔细回想,前世的何释好像也没怎么接触过乐舞,我也没有听见“歌”的印象。

当时我就问他,我说你会唱歌吗?

他说会。

我还挺惊喜的,毕竟他的声音条件特别好,我很喜欢他的声音,如果他能给我唱首情歌的话,我不介意在晚上牺牲一下我自己。反正都是我享福。

结果他声情并茂地给我朗诵了一首古诗,声音洪亮带动作,抑扬顿挫带手势。

我拍拍手,说知道了,以后别人问你会不会唱歌,你千万别说会,也千万别给人家唱。

他囧着个八字眉问原因,说是不是他唱得不好。

我说不是,太好听了,我怕别人一听就爱上你,我会有危机感。

他可高兴了,说我要是喜欢,天天给我唱。

好在他就是那么一说,后来我也没再提过。

眼下又有机会了,他又凑过来,说他也想唱一首,送给我的,他准备很久了。

我身子一僵,酒都醒了一半,心说他不会给我整了篇文言文,要当场念出来吧。

那不行,他会造成只有他不尴尬,但其他人脚趾创造宇宙的社死名场面。

从此地球不再产生于宇宙大爆炸,我会出两本书,叫《KTV创世论》,《先有人类的脚趾还是先有宇宙》。

我抱住他的胳膊,“咱们回家自己唱就好了,你的艺术造诣太高了,别人都听不懂。在这儿乖乖陪着我,啊。”

他可能是喝酒了,不着痕迹地抽出胳膊,送给我一个“你就等着瞧好吧”的眼神,在我挽留的眼神之下,毅然决然地走向了最中间。

菲菲给他递了一个话筒,他在高脚凳上坐下,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另一只斜斜地垂在地上,范儿很正,姿势也很帅气。

但我的头要爆炸了,我开始后悔,不该让他踏入娱乐圈,导致他越来越外向,都有兴趣在ktv唱歌了。

我看到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对着身边的立麦放伴奏,手麦对在嘴上。

这一刻,我真的很想瞬移,再不济可以让我耳聋眼瞎。

但我却想错了。

没有什么文言文,也没有什么诗朗诵,他安安静静用简单的旋律在唱歌,虽然因为这歌好像是他写的,我也听不出来跑调没跑调,但实话说,很好听。

他的声音有让人躁动的魔力,也有让人沉静的神力,我觉得他简直把我的网抑云歌单摸透了,这首歌完全对我的胃口。

我也听清了最后一句歌词。

“若心永不相离,此爱亘古长青。”

啧,这小词矫情的,酸人牙,也酸人眼眶。

当天回去的路上,我问他什么时候会的写歌,他说找剧组里的朋友帮忙了,曲是朋友写的,词才是他写的。

我问他怎么想起来唱歌了。

他说上次他唱完以后,看我的表情很奇怪,也觉得自己唱的和平时听的不一样,于是去问了小杨。

小杨告诉他真相,还把我的挚爱歌单分享给了他。

看看,看看,世风日下呀。

以前死对头的两个人,现在统一战线,那个誓死保护我,就怕我被何释骗钱的小杨已经死了,现在陪在我身边的,是毫不保留我隐私的猪队友,瓜尔佳小杨。

可惜KTV的音响设备终究是太次了,有很多歌词我都没听清,到家之后我又问他要了文本。

歌词里,他写了我害羞时候的耳朵,发呆时候的睫毛,撒谎时候的手指,生气时候的眉毛,甚至是睡觉时的呼吸。

想不到啊,他竟然把关注点放的这么细腻,不过一想也是,他都能因为我看他的时候角度是斜的,就认为我在翻他白眼,进而联想到我已经倦怠,近期打算始忘终弃。

那他还有什么观察不到?眼睛都黏在我身上了吧。

我高兴,一高兴就喜欢亲他,抱他,总之要主动和他亲密接触,他追了我两辈子,耽搁了太多时间,我愿意在余生里追着他跑,就算余生长到永远。

因为我追着他跑一点都不累,他总会在我身边,不会让我多跑半步。

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我突然幼稚起来,觉得有那结婚证的一纸纪念也不错,当即把笔记本电脑抱过来,打开美图秀秀,浅P了一张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