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第八,阿婉第二,老吴第三,阿妔第十九。”

谭柚酒量其实还不错, 她只是单纯不喜欢醉酒后那种头晕脑胀的感觉,所以平日里极少饮酒。

昨夜难得跟家人们一起放纵,就多喝几杯, 今天醒来便忍不住捏眉心。

“阿柚, 你醒啦。”司牧坐在旁边抱着枕头盯着她看,见谭柚拥被坐起来, 两只眼睛立马亮晶晶地凑过来。

他声音比平时还甜软,糯糯地问, “你可还记得昨晚你说了什么, 做了什么吗?”

谭柚捏眉心的手一顿, 抿唇佯装没听见。

那些话那些动作,平时清醒时她是肯定不会做的, 但在酒劲放纵下, 没忍住对着司牧说了又说,做了又做。

司牧可不管谭柚记不记得,他在床帐内, 将枕头放在一边跟谭柚演了一遍。

“你说你喜欢我。”

“你说你初见我时便觉得我比天上朦胧的月色还要好看。”

“你说你喜欢看我穿月白色衣服, 因为淡淡的蓝色特别衬我。”

“你说我每次穿上明黄衣袍的时候, 都像只端坐的橘猫,但是一笑起来,就是颗黄樱桃。”

司牧好奇,“黄樱桃是什么樱桃, 酸的还是甜的?”

他白净的小脸皱巴起来,“难道是苦的?”

大司只有红色的樱桃, 颜色如玛瑙般红, 金丸大小, 而且此物较为珍贵, 唯有在祭祀先人跟赏赐重臣的时候,才会用。

皇家平日里吃樱桃,都不是说吃就能吃,主要是这东西分时节,且不好保存。

司牧低落地轻轻“啊”一声,“真是苦的?我在你心里是苦的吗?”

明明他吃了那么多糖,每每沐浴时还放上鲜花泡澡,难道不该是香甜的?

谭柚这才开口,只是语气多少有些妥协跟无奈,缓声道:“甜的,很甜很甜,比糖还甜。”

“嘿~”司牧立马得逞地将下巴搭在谭柚肩上,朝她耳垂轻轻吹气,“你看,你明明记得。”

昨天他这么问的时候,谭柚就是这么回的,一个字都没差。

司牧手指轻轻卷谭柚垂落在肩上的长发,“那你记得你做了什么吗?”

谭柚眉心一跳,“殿下。”

“你昨天明明喊我司牧的,”司牧轻轻哼,“醒了就又喊殿下。”

谭柚,“……”

谭柚有种何必多喝酒的感觉,她扯了个枕头靠在身后,半躺着任由司牧闹,只是在司牧玩闹之前,问出一个关键性问题。

“昨晚硃砂在吗?”谭柚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硃砂要是在,昨夜的事情,怕是半年内都翻不了篇。因为昨天阿姐一事,谭柚算是见识到了硃砂惊人的记忆力跟模仿能力,连语气都分毫不差。

他能把昨夜里的事情,分成五章八回,说给胭脂听,说给花青听,说给藤黄听,说给他认识的所有人听,而他每一次说的时候,现场必有一个忠实的观众——

司牧。

司牧眼底全是亮晶晶的笑意,连连点头,语气轻快欢喜,“在的在的,我特意喊他过来的。”

还是特意喊过来的……

谭柚又想抬手捏眉心,这劲可比酒劲大多了,让人头晕。

“但是后来我们落帐时,他便出去了。”司牧怎么可能让硃砂蹲在床边听。

谭柚这才轻轻舒了口气。

还好,勉强还能维持住驸马的体面。

“不过我都记得。”司牧微微偏头,谭柚侧眸瞧过去,就能看到他隐在头发跟中衣衣领中的暧昧痕迹。

除了这里,还有……

“这里。”司牧指锁骨,“你说你喜欢。”

司牧清瘦,锁骨精致明显,甚至好看,的确让人喜欢。

“还有这里,”司牧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衣服没掀开,只含糊地指了一下,“你说也喜欢,像红樱桃。”

司牧的手往下指,越过他自己实在说不出口的地方,最后落在脚踝跟脚背上。

司牧将白净骨感的脚丫子翘起来给谭柚看,脚指头羞涩地蜷缩起来,“你在浴桶里,捧着我的小腿吻我脚背,说好看。”

他身上每一块地方,包括清瘦可数的肋骨,谭柚都说喜欢。

她喝了酒,司牧却没有,可跟她唇舌缠绵时,司牧满嘴酒香。

她将酒的苦涩尽数吞进肚里,留给他的是酒的清香跟甘甜,以及满腔爱意和情话。

谭柚极少这么主动,又极少说这些露骨浓郁的情话,司牧整个人都醉在她怀里,像只掉进米缸里的饥饿老鼠,一下子幸福到招架不了,只能在她怀里拱来拱去,任由她拥吻自己。

跟话本里那些情浓时就爱引诗借句的人不同,谭柚的喜欢很干净。

清清爽爽的干净感,不似建在高处的楼宇,富丽堂皇让人心生不安,总觉得犹如海市蜃楼会随时消散。

谭柚的喜欢像是扎根于泥土,根往地下无限延伸,而露出来的却极少,但又稳稳地托着支撑着她爱的人,给人无限的踏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