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第2/4页)

可在抵达王城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的爹纳妾,而且他还有妻,有子,有女。

凤小金默不作声地吃完包子,跟随老板娘的儿子,一道去了谭府门口。穿着锦缎的管家笑容满面,正在给孩子们分糖,喜婆大声喊着什么“多子多福”的话,周围吵闹极了,吵得脑髓也开始扭曲。他在一片如被蚁噬的剧痛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爹,穿红衣骑白马,笑得那般开心,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自己一眼,就兴冲冲地前去接新妇。

所有箱子都裹着丝滑的红绸,有些被风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们踩得一片脏污,凤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间,她没有买过一块新的布料。

“你这傻小子。”旁边有个大婶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谭大人娶亲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么?小心被管事的看见了又挨骂。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娘呢?”

“死了。”凤小金透过遮住眼的水雾,看着那潇洒骑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大婶有些后悔,放轻声音道,“是我不该问,快别哭了,那你住在哪里?”

凤小金推开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认那个爹了,哪怕对方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愿意认自己。他也不愿意将自己与娘亲这八年来所受的苦难再复述一遍,用来换取那座豪宅官邸里的人们或猎奇、或怜悯、或惊讶的廉价同情,更何况或许根本连同情也不会有,自己只会像一条野狗一样被赶出去。

那一卷滚落在地的红绸,娘亲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买得起。凤小金一边走,一边入魔一般地想着,当自己在那座豆腐坊里,正因为遗失一枚铜板而饥寒交迫、遭受虐待时,谭府里的人正在做着什么。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愤怒,而在焦躁与愤怒过后,又感觉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尸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扬扬的大雪之中,脚上不合适的鞋子掉了,也不觉得冷,直到后来一头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为自己会死,但最后还是醒了过来,醒在了一座摇摇晃晃的马车上,周围是一圈酒气冲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们甩了。”

他们聊着天,哈哈大笑,领头的男人见凤小金醒了,便将他拎了起来,又丢了一壶酒过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个无家可归的,走吧,随我去东边讨生活。”

凤小金捧着酒壶灌了一口,将他自己呛得直咳嗽。

他没有问对方是谁,但光凭那一句“将官兵甩了”,就能猜出一二。

他们是朝廷的敌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谓“爹”的敌人。

凤小金说:“好。”

从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闻风丧胆的恶匪。

他曾经发誓要杀了谭家满门,让他们全部下去陪自己的娘亲,因此发奋练功,终于在五年之后,等到了机会。

谭晓钟奉旨押运赈灾钱粮南下,虽说带了整整一支军队,但依旧吃亏于地形,被匪帮冲得七零八落,惨叫声回响在山间,血流成河。

凤小金将长剑架在他的脖颈处。

谭晓钟狼狈地趴在地上,或许是因为沾了满脸污泥的缘故,他看起来要比纳妾那日苍老上不少,生了皱纹,长了白发。他破口大骂,骂着匪徒的灭绝人性:“白河上下有多少百姓正在等着这批钱粮,他们就快饿死了,就快饿死了,那你们竟然连赈灾的物资都要抢,混账!暴徒!”

“饿死,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吗?”凤小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早在七八年前,我娘就因为饥寒交迫死了,她直到临死前,还等着那个在花船上向他许诺的男人能找到她,那时候,谭大人你又在哪里?”

谭晓钟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只是费力地爬起来,道:“朝廷就是知道百姓过得不易,方才四处筹措钱粮,你抢了这批东西,世间就会多出千千万万个妇人,也因为饥寒交迫而死,至少……至少留下一半粮食,让我将他们运往灾区。”

凤小金道:“原来你根本就没记住她。”

谭晓钟道:“什么?”

“我是说,这批东西,你要是有本事,就从我手里抢回去。”凤小金冷漠地丢下一句话,翻身上马,扬长而去。他知道大琰的律法,知道一个丢失了赈灾物资的官员回去,将会面对什么,这比杀了对方要更加有趣。

留下谭晓钟在背后继续破口大骂。

风最后将所有的声音都吹散了。

但谭晓钟最后还是死了。

全府上下,都死在了木辙手里。

死就死吧。

凤小金心想。

所有人都是要死的。

木辙摩挲着他的脸,久久不愿松手。他特意饮了一些酒,在半醉半醒之间,入神地看着眼前痴恋一生的美人。他觉得自己并不苍老,还是年轻的,有着蓬勃的生命力。